国务院要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质量安全纳入县乡政府绩效考核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出部署,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
在监管方面,通知要求加强检验检测和行政执法,推动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农产品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特别要加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
在农业标准化生产方面,通知要求加快制订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规范和标准,加大质量控制技术的推广力度,推进标准化生产,强化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后监管。
在畜禽屠宰环节监管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区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调整工作,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认真落实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坚决杜绝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等行为,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私屠滥宰。
在开展专项治理方面,通知要求严厉查处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案件,切实解决违法违规使用高毒农药、“瘦肉精”、禁用兽药等突出问题。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出部署,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
在监管方面,通知要求加强检验检测和行政执法,推动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农产品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特别要加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
在农业标准化生产方面,通知要求加快制订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规范和标准,加大质量控制技术的推广力度,推进标准化生产,强化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后监管。
在畜禽屠宰环节监管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区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调整工作,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认真落实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坚决杜绝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等行为,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私屠滥宰。
在开展专项治理方面,通知要求严厉查处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案件,切实解决违法违规使用高毒农药、“瘦肉精”、禁用兽药等突出问题。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 国务院质量工作考核组对云南省政府质量工作进行实地核查(2018-01-10)
- 国务院质量工作考核组对河南省质量工作开展实地核查(2018-01-10)
- 国家质检总局侯建国书记带队考核浙江政府质量工作(2018-01-10)
- 国务院质量工作考核组来渝检查考核(2018-01-10)
- 国务院质量工作考核组一行赴伊犁州进行实地考核(2017-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