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组织开展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新《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班

2016年10月27日 10:14    信息来源:http://www.yp.yn.gov.cn/Websitemgr/NewsView.aspx?ID=0ff5a394-f8ba-45c3-a25d-3c3846fd6e20

2016年10月16日至18日,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联合组织的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新《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班在云南省委党校举办,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政府分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24个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共200余人参加了为期3天的培训。

此次专题培训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再动员再部署, 是进一步深化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的具体举措,是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行动,将进一步推动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向更高的要求和标准迈进。

培训中,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原主任王惠、国家行政学院杨小军教授等专家分别从食品安全舆情应对、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和食品安全问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4个方面进行了讲授;省政府食品安全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洪就“云南食品安全形势与任务”进行了授课;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本军围绕“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和大家进行了交流。

此次培训呈现出四大特点,达到了培训目的。一是主题突出。培训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学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为重点,紧紧围绕“以良法善治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这一主题,在系统梳理近年来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着力分析研究影响制约食品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讲授对策措施,探索方法路子,明确任务要求,主要解决政府层面食品安全工作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二是层次教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省委组织部专门下发培训通知,省委党校具体承办,省政府食品安全办严密组织,参加培训的人员都是各州(市)、县(市、区)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是云南省政府食安委近年来覆盖面最广、层次最高的一次培训。三是针对性强。培训内容既有食品安全理论辅导,又有法律法规解读,既有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舆情应对措施,又有对当前食品安全形势的客观分析和判断,涉及面广,信息量大,结合实际紧密,授课层次高、观点新、内容实,前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强。四是效果明显。通过培训学习,参训的各级领导对新《食品安全法》的出台背景和内容有了更深的理解,对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更加深刻地认识到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是各级政府的政治责任,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 “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坚持党政同责,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狠抓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法规制度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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