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发布家装合同合规指引提供装修“菜单式”参考
为进一步规范家庭装修装饰合同订立行为、营造放心的家装消费环境,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部门近期开展了家庭装饰装修合同规范整治活动,并于1月14日在同安区召开家庭装修装饰合同合规指导现场会,发布了《家庭装饰装修合同不公平条款风险防范指南》(以下简称《防范指南》)和《家庭装饰装修合同合规指引》(以下简称《合规指引》)。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住宅舒适度和家装品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消费者与装修公司因装修价款、工程增量减量、施工质量、工期延误等问题产生的纠纷时有发生。一些装修公司抓住消费者对装修知识认知有限的漏洞,在装修合同中作出免除自身责任、限制消费者权益的规定。
日前,同安区市场监管局调处了一起家庭装修合同纠纷。消费者王先生装修不到1年的新房,卫生间、阳台的地砖出现不同程度的空鼓。原装修公司负责人以年底赶工为由,迟迟不肯上门保修。王先生只好请了另外一家装修公司,共花费3000余元。但原装修公司声称,合同中约定质保期内出现装修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维修或者委托他人进行维修,产生的费用应自行承担。王先生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受理王先生的投诉后,同安区市场监管部门认为,房屋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如果装修公司拖延或者拒绝保修,消费者有权自行维修或者委托他人维修,装修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装修公司所说的合同条款,免除了其因拒绝或者拖延保修给消费者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的责任,属于不公平条款。经调解,装修公司如数向王先生支付了赔偿金,双方达成和解。
此次发布的《防范指南》对家庭装饰装修合同中常见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梳理归纳并进行专业解读,为消费者签订家装合同提供了“避坑”指南,有利于提高消费者辨别不公平合同条款的能力,有效规避家装合同风险。《合规指引》明确了家装合同条款的禁止性情形、基本行为规范,为合同双方订立彼此都满意的条款内容提供了“菜单式”参考,有利于减少不公平格式条款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
接下来,厦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全市推广使用《防范指南》和《合规指引》,强化家装行业合同规范。同时,充分运用行政约谈、合规指引、信用惩戒、执法办案等市场监管“工具箱”,推动家装行业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家庭装修装饰合同订立行为、营造放心的家装消费环境,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部门近期开展了家庭装饰装修合同规范整治活动,并于1月14日在同安区召开家庭装修装饰合同合规指导现场会,发布了《家庭装饰装修合同不公平条款风险防范指南》(以下简称《防范指南》)和《家庭装饰装修合同合规指引》(以下简称《合规指引》)。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住宅舒适度和家装品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消费者与装修公司因装修价款、工程增量减量、施工质量、工期延误等问题产生的纠纷时有发生。一些装修公司抓住消费者对装修知识认知有限的漏洞,在装修合同中作出免除自身责任、限制消费者权益的规定。
日前,同安区市场监管局调处了一起家庭装修合同纠纷。消费者王先生装修不到1年的新房,卫生间、阳台的地砖出现不同程度的空鼓。原装修公司负责人以年底赶工为由,迟迟不肯上门保修。王先生只好请了另外一家装修公司,共花费3000余元。但原装修公司声称,合同中约定质保期内出现装修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维修或者委托他人进行维修,产生的费用应自行承担。王先生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受理王先生的投诉后,同安区市场监管部门认为,房屋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如果装修公司拖延或者拒绝保修,消费者有权自行维修或者委托他人维修,装修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装修公司所说的合同条款,免除了其因拒绝或者拖延保修给消费者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的责任,属于不公平条款。经调解,装修公司如数向王先生支付了赔偿金,双方达成和解。
此次发布的《防范指南》对家庭装饰装修合同中常见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梳理归纳并进行专业解读,为消费者签订家装合同提供了“避坑”指南,有利于提高消费者辨别不公平合同条款的能力,有效规避家装合同风险。《合规指引》明确了家装合同条款的禁止性情形、基本行为规范,为合同双方订立彼此都满意的条款内容提供了“菜单式”参考,有利于减少不公平格式条款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
接下来,厦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全市推广使用《防范指南》和《合规指引》,强化家装行业合同规范。同时,充分运用行政约谈、合规指引、信用惩戒、执法办案等市场监管“工具箱”,推动家装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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