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严打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
为切实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多措并举深入推进肉类产品专项整治,切实维护肉类市场健康发展和群众饮食安全。
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成立乌鲁木齐市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分析风险隐患,部署重点工作。全市各级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和公安部门聚焦重点场所和问题多发地,开展联合检查20次,检查肉类相关生产经营单位98家次。
加强监督检查,压实主体责任。市农业农村、市市场监管部门以畜禽养殖、屠宰及肉类生产单位、集市、餐饮服务单位、肉店等为重点对象,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畜禽养殖场140家、畜禽交易市场2家、畜禽屠宰厂3家、肉制品生产企业38家、小作坊7家、集中交易市场15家、肉类销售者229家、餐饮服务单位1064家,对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处置,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加强监督抽检,提升监管靶向性。充分发挥抽检监测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大肉类产品抽检力度,提高监管的靶向性和精准性。今年以来,在生产销售环节开展肉类产品监督抽检676批次,完成检验60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在屠宰环节抽检89批次肉类(蛋禽)产品,合格率100%。
加大查处力度,营造严打氛围。发布专项整治行动公告,公布各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同时,通过监督检查、抽检监测等多种途径收集问题线索,对核实的违法线索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市市场监管、市农业农村、市公安等部门共查办未经定点从事畜禽屠宰、销售掺杂使假肉制品、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案件9件,结案6件。
下一步,乌鲁木齐市将持续深入开展肉类产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全力规范肉类产品市场秩序,严防检疫不全、来源不明的“白条肉”“问题肉”流入市场,一经发现坚决追踪溯源、一查到底,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切实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多措并举深入推进肉类产品专项整治,切实维护肉类市场健康发展和群众饮食安全。
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成立乌鲁木齐市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分析风险隐患,部署重点工作。全市各级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和公安部门聚焦重点场所和问题多发地,开展联合检查20次,检查肉类相关生产经营单位98家次。
加强监督检查,压实主体责任。市农业农村、市市场监管部门以畜禽养殖、屠宰及肉类生产单位、集市、餐饮服务单位、肉店等为重点对象,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畜禽养殖场140家、畜禽交易市场2家、畜禽屠宰厂3家、肉制品生产企业38家、小作坊7家、集中交易市场15家、肉类销售者229家、餐饮服务单位1064家,对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处置,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加强监督抽检,提升监管靶向性。充分发挥抽检监测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大肉类产品抽检力度,提高监管的靶向性和精准性。今年以来,在生产销售环节开展肉类产品监督抽检676批次,完成检验60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在屠宰环节抽检89批次肉类(蛋禽)产品,合格率100%。
加大查处力度,营造严打氛围。发布专项整治行动公告,公布各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同时,通过监督检查、抽检监测等多种途径收集问题线索,对核实的违法线索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市市场监管、市农业农村、市公安等部门共查办未经定点从事畜禽屠宰、销售掺杂使假肉制品、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案件9件,结案6件。
下一步,乌鲁木齐市将持续深入开展肉类产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全力规范肉类产品市场秩序,严防检疫不全、来源不明的“白条肉”“问题肉”流入市场,一经发现坚决追踪溯源、一查到底,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2024-11-23)
- 《辽宁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修订公布(2024-11-23)
- 安徽首批防作弊电子计价秤投入使用(2024-11-23)
- 北京出台促进数字广告业高质量发展10项措施(2024-11-23)
- 苏州推动智慧商事登记帮办导办改革(2024-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