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全面实现市场监管与税务年报“多报合一”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在继续实施与人社、商务、海关、统计、外汇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的基础上,近期又推出了市场监管年报与税务年报相关事项“多报合一”改革举措,全面打通税务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间数据接口,切实解决经营主体年报“多头报、重复报、填报数据不规范”等问题,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悉,此次“多报合一”改革旨在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和
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税务部门财务报表为切入点,经营主体只要报送了上年度税务财务报表,即可实现年报资产状况信息“一表填报、信息共享”。经营主体在2024年1月1日到5月30日期间,已经完成税务年报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报送市场监管年报时,相关资产状况信息会自动带入,无需重复填报。如果经营主体认为自动带入的信息有误,可进行修改,但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根据改革措施,凡在山西省注册登记并办理税务申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均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操作。登录有3种方式:一是直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的“企业信息填报”模块报送;二是登录山西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通过首页的“办事指南——年报信息填报”模块报送;三是关注山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通过“网上服务——微信年报”模块报送。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在继续实施与人社、商务、海关、统计、外汇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的基础上,近期又推出了市场监管年报与税务年报相关事项“多报合一”改革举措,全面打通税务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间数据接口,切实解决经营主体年报“多头报、重复报、填报数据不规范”等问题,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悉,此次“多报合一”改革旨在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和
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税务部门财务报表为切入点,经营主体只要报送了上年度税务财务报表,即可实现年报资产状况信息“一表填报、信息共享”。经营主体在2024年1月1日到5月30日期间,已经完成税务年报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报送市场监管年报时,相关资产状况信息会自动带入,无需重复填报。如果经营主体认为自动带入的信息有误,可进行修改,但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根据改革措施,凡在山西省注册登记并办理税务申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均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操作。登录有3种方式:一是直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的“企业信息填报”模块报送;二是登录山西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通过首页的“办事指南——年报信息填报”模块报送;三是关注山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通过“网上服务——微信年报”模块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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