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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施行

2024年05月14日 10:14    信息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获悉,5月10日,《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
  据悉,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行为,推动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本市实际出台了《办法》。《办法》共分为9章,包括63条及5个附件,对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和报告等管理工作,以及许可程序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聚焦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优化调整了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明确在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主体业态中不再以大型超市、小型超市、大型饭店、饮品店等实施许可,而是按照风险管控的原则,对食品安全风险较高、防控难度较大的行为,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将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管理三类,支持食品经营者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多种业态混合经营。同时,取消原有的19项经营目录限制,调整为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四类经营项目,降低食品经营者申请门槛。
  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对冷加工糕点制售、冷荤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三类经营项目实施专间要求,对拍黄瓜、泡茶、解冻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行为,明确设置“简单制售”经营项目,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仅设置专区。
  统筹发展与安全。一方面,优化食品自动制售设备和船舶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的申请条件和审核要求,支持新模式迭代发展;另一方面,完善评估机制,对新业态新模式审核时,可以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食品安全评估,评估意见应作为食品经营许可审核的参考,助力新模式、新技术持续健康发展。
  记者了解到,《办法》施行后,位于张杨路上的饮品店“霓裳茶舞”(上海紫霞仙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向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提交了变更申请,拟增加经营项目。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进行材料审核时,发现该饮品店已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当天即为其颁发变更后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主要得益于《办法》首次明确对150平方米以下已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小型餐饮店等免于现场核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时效。
  此外,《办法》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效能的要求,着力加强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的信息化建设,从简化线上申请材料、强调线上申请材料法律效力、完善电子档案归档要求等方面,实现“一网通办”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的全流程办理,切实提升市场监管政务服务水平和行风建设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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