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拟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2013年04月28日 14:08    信息来源:http://zlgls.aqsiq.gov.cn/zlgl/zlxs/201304/t20130428_354784.htm

为了引导地方政府加强质量强市工作,建设质量强市(县),江门市从今年起将开展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

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根据国务院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项活动。去年已有25个城市被批准为全国首批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国家将对示范城市的骨干企业知名品牌建设、技术检测平台建设等给予扶持。

目前江门市的质量工作开展得如何呢?记者从市质监局了解到,2012年市工业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7.68%,同比下降4.09个百分点,抽检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完成率100%,江门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良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保持平稳态势。其中去年有18个产品获评广东省名牌产品,复评成功13个,新增5个;全市去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标,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去年市区空气质量日报优良率达99.7%。

从去年起,为避免公众将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率的高低,误读为被监督产品的整体市场质量状况,市质监局还首次采用“不合格产品发现率”替代原来的“监督抽查不合格率”发布产品质量抽检结果。据悉,过去质监部门实施监督抽查时,是以随机抽取的样品质量来代表样品同批次产品的质量,其中不合格的样品数(或批次数)与全部抽查的样品数(或批次数)的比例,就是“监督抽查不合格率”。然而企业规模有大有小,不同企业的产品市场占有率有时相差甚远,抽查样本的不合格率,其实不能体现出市场中产品的整体情况。如某地有面粉生产企业100家,其中10家大型企业生产的面粉占市场总量的90%,监督抽查批次全部合格,但90家中小企业生产的面粉全部不合格,此时面粉产品监督抽查的不合格率就是90%,但实际上该地区不合格面粉产品的发现率应只是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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