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动员部署大会召开

2012年11月30日 09:18    信息来源:http://zlgls.aqsiq.gov.cn/zlgl/zlxs/201211/t20121130_331660.htm

10月15日,厦门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动员部署大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于伟国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政府副市长李栋梁主持会议,市委常委、秘书长臧杰斌、市人大副主任陈昭扬、市政协副主席潘世建出席会议。会上,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质监局局长郭勇毅介绍了创建工作情况。各区各部门、重点企业及新闻媒体记者共约300人参加了会议。 

于伟国说,近年来,厦门市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高,质量竞争力不断增强,质量工作全面融入了转变方式、结构优化、产业升级、拉动消费、自主创新、节约资源、环境保护等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有效促进了发展速度与质量、效益相协调,有力推动了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厦门获批创建首批“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成绩来之不易,是对厦门市多年来质量工作的充分肯定。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于伟国出席动员部署大会并作重要讲话 

于伟国指出,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是该市转方式、调结构的战略选择,是顺民心、惠民生的迫切需要,也是走前列、作示范的内在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升质量强市的战略意义,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打造名优品牌产品的聚集区、创新质量发展机制的先行区、共享质量发展成果的示范区、深化两岸质量合作的试验区目标,坚持质量安全与质量发展并重,突出抓好事关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大力提升四个方面质量: 

一要大力提升产品质量。加快培育创新主体和科技成果转化,围绕厦门市六大支柱产业和六大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加强产品质量攻关和自主品牌建设。抓住群众关注点,下大力气解决食品、药品、农产品以及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二要大力提升工程质量。狠抓大型公共建筑、公共交通工程、大型水利工程、住宅工程等质量管理,扎实推进节能建筑建设和改造。开展工程质量惠民行动,大力提高保障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水平,实施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确保各个工程质量安全。三要大力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推广“厦航式服务”,推动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国际标准。搭建质量服务体系和工作平台,推进服务机构的规模化、网络化和品牌化。四要大力提升环境质量。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强化环境保护与治理,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厦门市人居质量环境。 

于伟国强调,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系统性、战略性工程,要不断强化领导保障、政策保障、机制保障和合力保障,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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