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强市纳入东莞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实现四年大发展主要工作任务

2011年05月13日 17:49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近日,东莞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落实我市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一2020年)〉实现“四年大发展”主要工作主要指标和重大项目任务的通知》,将“开展质量强市活动”列为主要工作任务,标志着质量强市工作已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并成为东莞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抓手。

通知指出,“开展质量强市活动,建立比较完善的宏观质量工作机制,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显著提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是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一2020年)》实现“四年大发展”主要工作任务之一,明确提出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城镇污水处理率、工业废水排放达 标率等方面的具体指标,并明确了2011、2012年的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协助单位和有关责任人。

为进一步促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一2020年)》全面贯彻落实,东莞市政府将召开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出台质量强市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和任务分解表,构建大质量工作机制,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各项工作,为东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幸福东莞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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