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出台“创四优育百强”方案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2011年05月13日 17:34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日前,舟山市出台《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开展“创四优、育百强”行动方案》,从2011年开始,开展以企业为主体的质量强市“创四优、育百强”行动,即:开展质量管理创优、质量品牌创优、质量惠民创优和质量安全创优的“创四优”行动,并经过五年的努力,在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重点领域培育质量管理强、质量品牌强、质量惠民强和质量安全强的“百强质量标杆企业”。

一是开展质量管理创优行动,创建质量管理标杆企业20家以上。强化企业在质量强市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县(区)政府质量奖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活动,加强质量基础建设,积极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切实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质监、发改、建设、环保部门分别确定10、4、4、2家以上企业进行培育。

二是开展质量品牌创优行动,创建质量品牌标杆企业20家以上。以品牌建设、标准创新、质量赶超等为抓手,加快培育创新主体,提升一批现有的品牌企业,创建一批新的知名品牌,推进企业开展提品质上等级活动,形成重品牌、争品牌的良好氛围。质监、发改、建设、环保部门分别确定7、5、6、2家以上企业进行培育。

三是开展质量惠民创优行动,创建质量惠民标杆企业30家以上。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质量问题为重点,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质量诚信建设、农业标准化惠民项目建设、安居工程建设、生态示范系列建设。质监、发改、建设、环保部门分别确定10、4、8、8家以上企业进行培育。

四是开展质量安全创优行动,创建质量安全标杆企业30家以上。围绕保障质量安全,建立质量安全防范机制,提高服务业安全标准水平,强化建材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整治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质监、发改、建设、环保部门分别确定8、8、8、6家以上企业进行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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