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省部合作 推动建设质量强市

2011年12月15日 18:19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12月12日,国家质检总局与深圳市政府签署《创造深圳质量打造质量强市合作备忘录》之后,总局质量司立即研究,加强沟通,抓紧落实。12月13日上午,总局质量司司长田世宏亲自主持召开会议,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郭晓渝等同志专门沟通,确定了要尽快落实《备忘录》相关要求,加强协调合作,共同努力,打造城市质量精神,提升城市质量竞争力,把深圳建设成质量强市的新标杆的相关措施。

一、推动深圳提升质量整体水平。创新质量工作模式,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城市国际竞争力,推动实现从“深圳速度”向“深圳质量”的跨越,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的质量强市,为质量强国战略提供新鲜经验。指导和帮助深圳市产品质量合格率达2015年达到95%以上,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整个城市的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支持深圳建设品牌城市。指导和帮助深圳市大力实施自主品牌战略,培育一批国际品牌、区域品牌龙头企业和产品,带动行业转型升级;支持深圳在珠宝、钟表、家具、服装、自行车、汽车电子、模具、家电等产业集聚基地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引导企业走品牌之路;支持和指导深圳探索建立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

三、支持深圳市创建国家质量强市示范市。全面提升深圳市产品、服务、工程和环境质量;将质量认证、质量检测、管理咨询等高端质量专业服务纳入重点发展的现代服务业范围;指导建立质量分析报告制度,每季度对质量安全风险进行分析、预警和处置;建立企业质量诚信档案,探索建立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等。

总局质量司将与深圳市局建立合作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出实招,抓实效,以质取胜,创新争优,推动深圳质量强市建设,从而率先实现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继续为全国创造经验、作好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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