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质量兴市绩效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

2009年05月15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国质检质函〔2009〕203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深入开展质量兴市(区、县)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走质量效益型道路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在各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质检系统的积极推动下,全国质量兴市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为进一步推动各地广泛深入地开展质量兴市(县、区)活动,不断提高我国质量总体水平,总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质量兴市绩效评价指南(试行)》(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试行,推动质量兴市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质量兴市绩效评价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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