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兴市活动的组织领导

2007年05月25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各地在决定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同时,建立由地方政府领导为负责人,各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并邀请人大、政协领导参加的质量兴市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质量兴市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考核检查等工作。领导机构下设办公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各级质检部门作为当地政府主管质量工作的职能部门,在质量兴市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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