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国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公报

2007年12月22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2006年,各地区、各部门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推动我国产品质量,特别是制造业质量整体水平继续提高,行业和地区质量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全国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

根据对全国25万多家制造业企业相关数据的测算,2006年全国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为79.98,比上年提高1.00,实现了连续8年稳步提升。我国制造业质量竞争力进一步提高,有效地支撑了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图1  1999~2006年全国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

二、制造业各行业质量竞争力指数

通过对29个制造业行业相关数据的测算,行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处在较高水平并保持稳定增长的行业依次为: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85.04,比上年提高1.32;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84.53,提高1.11;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84.01,提高2.91;橡胶制品业83.34,提高3.38;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82.98,提高0.39;医药制造业82.95,提高6.03;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82.53,提高0.50;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81.15,提高1.24;塑料制品业80.63,提高7.55;化学纤维制造业80.58,提高1.93;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80.04,提高0.37。

测算结果显示,我国制造业多数行业的质量竞争力有了较大提升,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0分以上的行业数量达到13个,比2005年增加了6个。

三、各地区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

通过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造业相关数据的测算,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广东、重庆、四川的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0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内蒙古、海南、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有较大提高。从区域来看,东、中、西部地区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分别为82.96、77.18和78.05。东部地区继续保持了质量竞争力的领跑地位。

附表1 2006年制造业各行业质量竞争力指数

行业
质量竞争力指数
农副食品加工业
74.35
食品制造业
75.67
饮料制造业
78.15
烟草制品业
79.95
纺织业
74.43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74.55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75.68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79.75
家具制造业
76.55
造纸及纸制品业
76.71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73.74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76.95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77.0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80.04
医药制造业
82.95
化学纤维制造业
80.58
橡胶制品业
83.34
塑料制品业
80.6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76.02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82.98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82.53
金属制品业
77.74
通用设备制造业
80.30
专用设备制造业
81.79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81.15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84.01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85.04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84.53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70.88

附表2 2006年各地区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

地区
质量竞争力指数
北京
82.86
天津
82.24
河北
77.09
山西
74.31
内蒙古
77.29
辽宁
80.32
吉林
77.39
黑龙江
75.81
上海
86.78
江苏
84.87
浙江
83.75
安徽
77.73
福建
82.57
江西
81.13
山东
81.49
河南
75.04
湖北
79.82
湖南
80.48
广东
83.98
广西
75.47
海南
75.91
重庆
83.62
四川
80.86
贵州
79.65
云南
75.67
西藏
67.46
陕西
77.97
甘肃
77.43
青海
75.47
宁夏
76.61
新疆
73.51

注:

1.质量竞争力指数是按照特定的数学方法生成的、用于反映我国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整体水平的动态性经济技术指标。按照原始数据的统计范围的不同,可以相应形成制造业分行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分地区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和全国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

质量竞争力指数由2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和12个观测变量构成。两个二级指标分别是质量水平和发展能力。质量水平指标又包括3个三级指标,分别是标准与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监督与检验水平;发展能力指标也包括3个三级指标,分别是研发与技术改造能力、核心技术能力和市场适应能力。

每个三级指标又分别由两个观测变量支撑,共有产品质量等级品率、微电子控制设备比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率、质量损失率、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出口商品检验合格率、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比重、技术改造经费比重、每百万元产值拥有专利数、新产品销售比重、平均产品销售收入和国际市场销售率等12个观测变量。

2.用于测算质量竞争力指数的原始数据是来自国家统计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正式统计数据,主要统计口径是大中型工业企业。

3.本公报中的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