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质检系统管理工作会议领导讲话
第26号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1年6月1日
坚持科学发展加快改革创新
推动质量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在全国质检系统质量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 刘平均
(2011年3月22日)
“两会”刚刚结束,我们就抓紧召开这次全国质检系统的质量管理工作会议。树平局长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专门听取了质量司的工作汇报,并亲自主持局长办公会议进行了整体的研究。厦门市政府对本次会议高度重视,叶重耕副市长今天到会致辞。世宏同志刚才做了个全面的报告,我都同意。明天,张纲总工程师还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就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部署,做好2011年质量管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十一五”时期质量工作成绩显著
“十一五”时期是质量工作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全国质量管理战线的同志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提高我国质量总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放在了第一位,把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作为中心任务,抓宏观、讲大局、重创新、求实效,做了很多工作,取得很好的成绩,这里我重点讲四件事情。
第一,协调有序、齐抓共管的质量工作机制初步形成。2009年、2010年我们分别组织开展了“质量和安全年”、“质量提升”活动。2010年又开展了“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这三项活动既一脉相承,又继承、持续、拓展,发挥了统一目标、凝聚意志、构建合力的重要作用,为促进形成齐抓共管的质量工作合力做出了贡献。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各地的“质量和安全年”、“质量提升”活动以及“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绝大多数都设在质量管理部门,这些工作能取得实效,是大家兢兢业业、辛勤工作的成果。
第二,地方质量兴省(市)活动蓬勃开展。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已经成为地方政府增强综合竞争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经过“十一五”的努力,全国共有13个省(区、市)政府建立了质量评价考核机制。22个省设立了政府质量奖。全国开展质量兴省活动的省份达到21个,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重庆等省市100%的市(区、县)开展了质量兴市(区、县)活动,全国质量兴市的市(县)达到85%以上。福建省还在79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展了质量兴园活动,将质量兴市活动引向深入。质量兴省、质量强省已经成为地方的共识。
第三,《质量发展纲要》起草工作有序启动。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将《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列入“十二五”期间国家级专项规划之一。在总局党组的重视和领导下,总局牵头成立了起草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咨询组及工作组,目前我们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进行起草、编制工作。制定并实施中长期质量规划,是建立中国特色质量工作体系的核心内容。《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为我们明确了今后十年质量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是指导未来我们国家质量发展工作的纲领,总局在编制工作中首次提出了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两会”期间,总局召开了座谈会,专门听取了22位全国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的建言献策,建立沟通联系渠道,积极争取委员代表们对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以及制定《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等重要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第四,质量统计指标体系和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初步建立。这是加强质量宏观管理的基础措施,也是大质量工作机制的体现和深化。一是创新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指标。2010年,总局联合国家统计局启动了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指标试点工作。在国家统计局、浙江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程序和规范并在浙江省部署开展试点,取得了成功。二是完善质量状况发布和通报制度。总局每季度形成质量状况分析报告报送国务院,全国30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35个直属检验检疫局也都开展了质量状况的分析工作。其中江西、河北、福建、广西和内蒙古等五个省已经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全部开展质量状况分析工作的良好态势。江苏、四川和宁波质检两局联合开展了质量状况的分析工作,形成统一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上报当地政府。
回首过去5年的工作,广大质量管理工作者开拓进取、团结奋斗,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支树平同志在局长办公会议上对质量司工作以及全国质量工作者做出了高度评价:“一是抓落实,思路清晰;二是讲认真,有拼搏精神;三是有创新,深入调查研究。”同志们把握大局,认真负责,埋头苦干,为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做出了贡献。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代表树平局长对全系统质量管理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谢谢你们,你们辛苦了!
回顾五年来质量工作的实践,我们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认识和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这是建设中国特色质量工作体制的根本要求,是质量工作的指导方针。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推动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必须坚持使质量工作融入并服务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推动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二是必须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这是质量工作的活水源泉和不竭动力。必须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更新观念、转变思路、创新机制、拓展领域,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使质量工作跃上新台阶。
三是必须树立大质量观念,形成合力。这是质量工作取得成就的重要经验。质量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大质量”的观念,广泛调动和凝聚各方力量,建立各负其责、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整体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我们必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工作的氛围。
四是必须明确企业质量责任,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这是质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产品质量,主体在企业;质量出了问题,根子也在企业。我们必须让企业行动起来,承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我们必须要紧紧扭住产品质量这个核心,抓住生产的各个关键点,下决心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二、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增强做好质量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必须深刻了解所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准确认识质量工作呈现的阶段性特征,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理清思路、科学发展。
从国际大背景来看,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之中,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际金融危机引发了全球经济发展模式、供求关系、治理结构的深刻变革;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孕育新的突破,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新兴市场国家整体实力步入上升期。质量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一是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世界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全球竞争日趋激烈,国与国的竞争直接体现在经济实力的竞争,而经济竞争又直接体现在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的竞争上。质量竞争的国际化趋势更加明显。
二是世界发展日新月异。世界各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升级,品牌、技术、标准、质量的发展日新月异,加强质量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跟踪对接国际最新发展趋势,是应对全球化发展的必然选择。
三是贸易保护主义进一步抬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各国普遍把推动出口作为加快经济复苏的举措,应用技术措施实施贸易保护的趋势升温,有效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新挑战是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从国内大环境来看,质量工作发展的有利条件和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党中央、国务院更加重视质量工作。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三处提到了产品质量,在改造提升制造业中要求“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重点增强新产品开发能力和品牌创建能力,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技术工艺系统集成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在加强社会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中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在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中要求“要提高质量、档次和附加值。”质量工作渗透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一是落实主题主线对质量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当前,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强化,投资与消费关系失衡,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等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都通过质量问题集中体现。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走以质取胜道路,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质量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更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动力。因此迫切需要加大质量工作的力度,努力推动经济发展建立在优化结构、降低能耗、提高质量、改善效益、保护环境的基础之上。
二是保障改善民生对质量工作提出了新期望。质量问题关系百姓切身利益,关系人民生活福祉。目前人民群众的质量需求与我们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之间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全系统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理念,严守安全底线。“十二五”期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人民群众对产品质量的需求将不断升级并趋向多元化。这就要求质量工作必须以人的需求为导向,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造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顺应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期待,使质量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三是质检事业全面发展对质量工作提出了新任务。年初质检系统工作会确定了“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四句话、十二个字的工作思路,开门见山就是“抓质量”。定位决定地位,质量工作被总局放在首要的位置,并提出要开展“质量强国”战略的论证和实施;制定未来十年的质量规划,提出质量强国战略的相关理论、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实施途径。这些工作对质检事业的未来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对质量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我们必须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狠抓质量管理和质量水平的提高,把总局要求的“四个抓”抓住不放,一抓到底。
从中国的质量现状来看。只有准确了解中国质量的现状,才能正确把握质量工作呈现的新特征,找准定位,科学发展。
第一个现状,假冒伪劣问题仍然突出。目前假冒伪劣引起了社会的强烈不满,也使中国制造的信誉在国际上受到了严重伤害,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去年,国务院决定开展“双打”专项行动,质检系统的主要任务是治理整顿国内市场的手机和汽车配件,以及服装、玩具等六大类的大宗出口商品,我们任务繁重、责任重大。
第二个现状,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一些质量安全事件给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安全带来严重伤害,老百姓深恶痛绝。这里有个别企业不诚信的因素,也有法律相关处罚力度不够的原因,而这些问题都不是一朝一夕能解决的。需要质量工作者胸怀对质检事业、对国家、对人民的责任心,勇挑重担、拼命工作、争取主动,为中国质量而战,奋勇开创中国质检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三、继往开来,振奋精神,推动质量工作迈上新台阶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完成“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至关重要。世宏同志刚才讲得很全面,这里,我再强调十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要建立质量指标考核体系。将质量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要像考核GDP指标一样,考核各级政府。这是落实科学发展,注重质量和效益的重要体现。这个考核体系重点要解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建立企业质量事故主动报告制度的问题。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指标已经在浙江省试点并取得了成功,总结了宝贵经验,2011年要在此基础上扩大试点。对于试点经费的安排,总局高度重视,将予以支持,地方也要有配套资金支持,各地也要利用这次机会,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更大重视和更多支持。
二要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要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各地要每季度,每年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质量问题。重点是报告三方面情况,一是区域内的总体质量水平情况。二是主导产业的发展前景和质量状况,这是各级政府重点关心的问题。三是质量安全隐患的风险分析内容。要通过建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做到对质量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理,防止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的质量问题发生,并以此规范产业的发展。目前,我们还要研究解决县级局没有检测机构,没有质量分析报告数据来源的问题。大家一方面要争取经费支持,加大抽查力度,主动获取质量数据。另一方面要发挥企业的主体责任,要求企业主动提供产品质量合格的报告,开辟数据源。
三要加快建设质量诚信体系。要加强与工信、商务、银行等部门的合作,探索建立质量诚信联动机制。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尽快整合质量信用信息和进出口企业信用信息,逐步建立统一的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快建立规范的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实行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善质量信用奖惩制度,尤其要重视建立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违规企业的惩戒力度。以涉及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产品为重点,广泛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企业履行质量责任,以营造“质量诚信、以质取胜”的社会氛围。
四要开展区域整治和创建品牌示范区建设。要将打假与扶优相结合,培育知名品牌,规范产业发展。各地要结合质量兴省(市)活动,配合国家重大区域、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服务)质量水平,建设一批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要以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推动地方政府加大对质检工作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实现质检工作的有效延伸,打造有利于品牌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充分发挥知名品牌在促进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和优化要素合理配置的重要作用。各地还要结合示范区建设,规范示范区的准入退出机制,假冒伪劣企业一旦露头就要坚决打掉,避免出现区域性的质量问题。
五要加大对质量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要加强立法工作,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把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由结果罪修改为行为罪,凡是涉及到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一律移送公检法进行严惩,提高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法律威慑力,重典治质。
六要完善“12365”投诉举报平台。要按照系统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要求,围绕“政府所想、社会所需、群众所盼”的事项,把“12365”建成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质检稽查队伍为依托,集举报受理、信息传递和执法打假指挥功能于一体,具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的业务平台。将其建设成为宣传质量意识,加强社会监督,提升质量水平的服务品牌。
七要建立完善质量激励机制。要进一步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各地要继续加大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的工作力度,紧紧围绕落实 “在市场竞争中产生”、“最终被消费者认可”的要求建立名牌产生机制。要建立质量奖励制度。今年“质量月”期间,我们将按照中央《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全国范围内表彰和宣传一批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地要将这次表彰作为深入推进质量工作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受理申请和推荐工作。要通过表彰工作,总结、肯定质量工作取得的成绩,并推动质量兴省(市)活动的深入开展,推动在质量工作中“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推动群众性质量活动的开展,努力开创质量发展新局面。
八要启动品牌价值测算试点工作。从国际发展趋势看,争夺品牌定价权,提升品牌的竞争力已成为国际经济竞争的焦点,去年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了品牌价值评价的国际标准,我们要以此为契机,以品牌价值测算为切入点,围绕质量核心,制定品牌价值及测算国家通用标准和系列标准,建立我国的品牌价值评价制度,指导企业品牌建设。品牌价值测算是通过市场法、成本法、收入法来评价,综合了质量、经济、法律以及财务等专业领域,我们要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专家的作用,在国际标准的指导下,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品牌价值评价道路来。今年要开展省级试点,明年进入国家层面的推广,“十二五”的后三年要进入全球。我们还要通过努力,在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占有一席之地。当前,我们要抓紧成立品牌价值及测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选择部分品牌建设工作开展较好的省份,组织试点。这项工作技术性很强,难度不小,希望相关省份高度重视,抓紧落实,为我们建立品牌价值测算工作制度打牢基础。
九要深化质量兴市、质量兴省活动。质量兴省(市)工作是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的实践基础,是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同志们一定要抓住不放。要继续深化质量兴省(市)工作,推动政府进一步加强领导。已经开展质量兴省工作的省(区),要在巩固、提高上下功夫,不断创新措施,丰富内容,扩大影响;还没有开展质量兴省工作的地方,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这项工作尽早开展。总局希望经过1至2年的努力,全国所有省份落实质量兴省战略措施,为建设“质量强国”打好基础。
十要抓紧制定《质量发展纲要》。这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核心任务。《质量发展纲要》是我们未来十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在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各部门和地方意见,加快进度,争取今年上半年报国务院。展望未来十年,以《质量发展纲要》为基础,我们有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有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有各级政府对质量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我们一定能够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有效的质量管理模式。这也是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赋予广大质量工作者的历史重任。
同志们,站在新的五年、十年起步的节点上,2011年的质量工作责任重大,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我们要不负重托,不辱使命,承担好历史赋予我们的重大责任,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大政方针,认真落实总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部署,努力实现“十二五”的良好开局,为把质量工作提高到新水平,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全国质检系统质量管理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国家质检总局总工程师 张 纲
(2011年3月23日)
这次会议非常重要,既总结去年工作,又部署今年工作;既回顾“十一五”,又规划“十二五”;既要追溯《质量振兴纲要》颁发实施十五年的历程,又谋划《质量发展纲要》编制的未来十年。会前,树平局长听取质量司工作汇报后作了重要指示。平均副局长出席本次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世宏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为了更好地理解、贯彻会议精神,我讲三点。
一、科学认识转型时期质量工作的新特点、新变化
(一)质量工作的意义更加重大。
加强质量工作对国家发展转型的意义重大。当前,我国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时期,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提出“五个坚持”的基本要求,首要的是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核心内容就是经济社会的发展要实现“又好又快、好字当头”,要把我国由制造业大国转变为制造业强国。尽管“好”和“强”的要素、实现途径等问题尚需我们深入论证研究,但毫无疑问,质量对实现“好”与“强”有着引导性、基础性、标志性作用。没有质量就没有科学发展。质量不仅是质检系统,而且应当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主题。
加强质量工作对质检事业发展意义重大。质量工作是质检工作的主旋律,是贯穿整个质检事业发展的主线。经过总局党组的反复研究讨论,树平局长将质检工作的方向任务精辟地概括为十二个字,即“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抓质量,不仅放在了各项质检工作的首位,而且被赋予了丰富的工作内涵;不仅质量司要举旗发展,而且质检系统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围绕这个大题目,做好这篇大文章。质量发展的好坏、质量发展的快慢、质量发展的效果直接影响着整个质检事业的全面推进。
(二)质量工作受到更多重视。
党中央、国务院更加重视质量工作。近年来,国家领导人对质量工作的论述和批示的数量之多、份量之重、影响之大,都是空前的。胡锦涛总书记在200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经济增长质量和产品质量关系发展可持续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形象”。同时提出“双重目标”,即“实现既保持增长又提高质量的双重目标”。温家宝总理在2009年初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全国范围内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我国有较多日活动、周活动、月活动,但是以年为时间单位的活动极少,这凸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工作的高度关注、重视和期盼。
社会各界更加关注质量工作。每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有关于质量工作的建议和提案,今年尤其多,并有20多位代表和委员到质检总局座谈调研。新闻媒体对产品质量的宣传报道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社会各界对质量的研究发展迅猛,北京、上海、武汉、江苏、云南等地的质量研究机构陆续诞生。消费者对质量的关注与日俱增,在各类投诉中,反映质量状况的投诉始终高居榜首。
总局党组把质量工作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总局党组创新思维、整合业务、科学概括,把“抓质量”放在质检工作首要的、突出的位置,进行了全面的、明确的、有力的部署。为了更好地推进“抓质量”的各项工作,把质量司作为业务综合司、牵头抓总的司,更加突出了宏观质量管理的职能。将科技司承担的质量统计分析工作划入质量司,将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划出。这一进一出凸显了总局党组对质量司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质量司的机构设置得到加强,由原来的三个处增加到五个处,人员编制数量也得到补充。质量工作经费得到有力支持。经总局领导批准,参加本次会议的两委、相关司局负责人就有十几位,这是不多见的。
(三)质量工作的方向更加明确。
总局对质量工作的要求更加明确。树平局长在全国质检工作会议上对质量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作出了深刻分析,明确指出质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关系可持续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形象。总局对质量工作的定位,就是要加快推进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总局对“抓质量”的任务概括为四个方面,即要抓好质量强国战略的论证和实施,要抓好质量标准和认证体系的完善,要抓好质量责任和诚信体系建设,要抓好质量评价和激励机制的健全。在这“四个抓”中,首次提出了推动质量强国战略的建立,首次明确了标准和认证体系的完善在“抓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首次将质量责任列入目标任务,创新了质量激励和评价机制的内涵。总局对质量工作的要求更加科学、更加明确。
质量工作的思路更加清晰。平均副局长多次组织研究质量工作。在本次会议上,代表总局党组作了重要讲话,他把握全局,突出重点,明确了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质量工作的思路和要求。世宏同志的工作报告对2011年的质量管理工作从十个方面作出了具体部署。应该说,作为质量工作综合协调、牵头抓总的部门,质量司的工作定位更加明确、工作思路更加清晰、工作举措更加有力。
(四)质量工作的任务更加繁重。
质量管理工作内容需要深化。质量管理工作经过不断的探索,已经建立起了一些有效的工作机制,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产生了初步的工作成果。面对新形势,我们要深入思考,开拓进取,不断把行之有效的工作推向深入。如质量兴省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1个省(市、区)开展了质量兴省活动,22个省级人民政府建立了政府奖励制度。在此基础上,我们要扩大这些工作的覆盖面,推动“质量兴省”向“质量强省”的转变,促进地方政府奖励制度的规范化,并加快建立国家层面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
质量管理工作模式需要创新。质量工作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开创性、技术性特点,在经济转型时期尤为突出。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指标,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制度等工作,意义大、难度大。因为这些工作涉及面广、影响要素多,而且国内外均无现成经验可以借鉴。这就需要质量管理部门既要主导研究和推动,又要善于组织和协调,创新建立部门会商制度、工作联合机制等工作模式,以形成合力,共同推动。
质量管理工作难题需要破解。新形势对质量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更紧迫的要求,当然工作难度也会增加。在重大问题上,我们必须寻找破解途径,探索新的出路。例如,推进名牌战略的工作,这项工作是质检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抓手。但是,原有的中国名牌评价机制在“老路”上已行不通,这就需要我们按照品牌培育的大方向,调整思维、改变方式、创新途径、破解难题,以更加科学、可行的方法推进名牌战略的发展。
二、切实做好转型时期的质量管理工作
质量管理工作必须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步入转型期的需要,经济发展转型,质量工作本身也要转型。
(一)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
“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要增强质量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方面的作用,就要深刻认识转型时期主题、主线、主攻方向,就要充分研究质量与经济结构调整的关系,就要科学把握质量工作的切入点。经国务院同意,总局及时组织起草新时期《质量发展纲要》,提出建立质量强国战略,推动建立有质量要素的产业发展政策、税收激励政策、信贷支持政策和保险促进制度等,就是紧贴大局的实践。总局迎难而上,与国家统计局共同组织推进质量统计指标体系的构建,就是增强质量在宏观经济中的话语权,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又一举措。
(二)树立包容发展的理念。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包容发展是建设“和谐质检”的要求,也是质量事业兴旺发达的必需。首先,要有大质量的理念。所谓大质量,即质量发展不仅包括产品质量,还应包括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这不并是说四大质量都是我们一个部门抓,但是从国家层面上考虑,从科学发展上谋划,必须建立大质量的观念。并据此制定出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的质量发展战略,否则,由于质量是狭义的,质量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和影响力也将是有限的。其次,工作机制上必须齐抓共管、联合推动。我们要举“质量发展”的旗帜,走“质量发展”的道路,建“质量强国”的战略,这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工程。实施这一工程,必须上下联动,政府与企业以及社会各界联动,要形成机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在此,要特别强调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下更大的功夫,谋求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发扬创新进取的作风。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改革与创新是历史发展的永恒主题,任何一项工作,创新则兴旺,保守则衰退,现阶段的质量工作更是如此,必须通过创新来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质量管理制度。要大力推动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方法创新和科学技术创新。既要有总体规划、全面推进,又要有重点突破、分步实施;既要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的成功经验,又要倡导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地方实际的自我创造;既要有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组织推动的改革创新,又要鼓励来自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基层的基础性创新,并且要及时总结、推广。
(四)坚持乐于奉献的精神。
本次会议分组讨论中,有些同志反映,质量管理工作权力在减弱,抓手在减少,经费又不足,工作难度大。在此,我想表达的感受是,质量管理工作任务在加重,抓手在创造,经费在增长,工作希望大。这也恰恰是质量工作转型所表现出的特征。我希望同志们要充分认识质量管理工作的新定位,这就是质量管理工作是全局性、战略性、宏观性、基础性工作,现在正处于打基础、谋发展的重要阶段,为此,我们不要留恋审批发证、评价发牌、召回处理等微观工作,尽快把兴奋点调整过来。从事质量工作的同志们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事业发展应成为我们精神的寄托,成为人生价值体现的载体。我们要淡泊名利,甘于奉献,脚踏实地,勇于创新。在事业发展中享受成功的快乐,在工作成果中获得奋斗的欣慰!
三、几项具体工作
(一)关于推动建立质量强国战略的有关问题。
会议讨论中,同志们表达了对《质量发展纲要》起草工作,特别是推动建立质量强国战略的关注。下面,我就此问题作一简单介绍。
《纲要》起草的核心理念是建立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我们认为质量强国战略体现了科学发展的要求,反映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求,建立和实施这个战略恰逢其时。第一,它是经济转型发展的必然选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好字当头”的发展,质量是核心要素之一;我国制造业规模已居世界第一,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更是要解决增长质量问题,只有把质量摆在重要的战略位置来抓,才能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第二,它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质量影响人民的切身利益,关乎民生,关乎社会稳定。产品质量高,可以提升消费信心,支撑消费需要,引导消费增长;反之,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则会削弱消费信心,导致不满情绪,甚至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社会动荡。第三,它是提升国家影响力的迫切需要。在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我国已初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的今天,质量不仅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核心要素,而且已经超越单纯经济范畴的意义,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竞争力,关系到民族的信誉与形象。实际上,纵观工业国家由大到强的发展历程,质量都产生着重大的推进作用。基于以上三点认识,我们将建立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贯穿于《纲要》起草的全过程。
推动建立质量强国战略的任务很艰巨。这是一个重大命题,必须组织社会力量充分论证。一是对质量要有新认识。要从哲学、经济学、社会学的角度再认识质量。质量是国家“硬实力”的体现,是科技水平、创新能力、资源配置、管理状况、劳动者素质等多种要素的集成;质量又是国家“软实力”的体现,是法制环境、文化教育、价值观念、道德规范、诚信建设等多种要素的综合反映。二是对国情要有新认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提升我国质量总体水平,是一个长期、艰巨、复杂的过程,必须立足国情,强化基础建设,实施治本之策,构建长效机制。这就需要将其作为一项社会工程,从法制、科技、教育、文化、管理等诸多方面全面推进。三是对国家发展战略要有新认识。我国现在实施的有两大战略,即“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作为要建立的国家战略,必须深入研究质量强国战略与上述两大战略的关系。如果说两大战略是手段导向,质量强国战略则是目的导向;如果说两大战略主要反映的是过程,质量强国战略则主要反映的是结果。对此,必须要有科学的、系统的、严谨的论证。
总之,推动建立质量强国战略的任务十分艰巨,需要社会有关方面,特别是质检系统的同志们不懈努力。现阶段,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深入推进质量兴省(市、区)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推动“质量兴省”向“质量强省”的转变,以实际工作成果支撑质量强国战略的建立。
(二)关于中国名牌战略的推进。
客观认识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近些年来,我们探索建立了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制度,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推进了各地经济的健康发展,实施名牌战略功不可没。但是,此项工作确有值得反思之处。如名牌过多,名牌不名;又如,中国名牌评价机制市场要素不充分;还如,名牌产品评价中政府的责任风险问题等。2008年7月国务院印发的“三定”方案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当年,在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总局暂停了此项工作。在此大背景下,按照老的工作机制重新恢复中国名牌的评价既不可能,也不合时宜。
探索中国名牌战略推进的新思路。名牌战略推进工作是国务院印发的“三定”方案赋予质检部门的职能,不搞中国名牌产品直接评价,不等于放弃此项职能。我们要创新思维,把握契机,紧紧围绕名牌战略推进的核心问题,找准切入点,培育工作抓手,更加科学地实施名牌推进战略。这就是本次会议上提出的两项工作,即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建设和中国品牌价值测算工作。对此,我们至少有五个方面的认识:一是反映出品牌创建是名牌推进战略的前提和基础;二是体现了质检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三是充分发挥质检部门的市场准入、标准化建设、认证认可、执法监督、检验机构监管,以及进出口检验等综合职能;四是政府部门的责任风险较小;五是通过品牌价值测算能引导企业提升品牌意识和培育能力,增强国际品牌价值发布的话语权,提高国家的软实力。希望各地按总局的部署,积极配合,共同推进上述工作。同时,我们支持各地继续开展地方名牌推进工作,并希望不断总结、完善,可持续地发展好这一工作。
(三)关于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指标扩大试点工作。
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指标试点工作意义重大,它是宏观质量管理的基础,也是我国发展转型时期反映质量状况的重要依据之一。它支撑质量分析报告新制度的建立,支撑质量考核评价制度的实施。但是,此项工作难度也很大,目前世界各国没有可借鉴的经验,具有很强的探索性。
浙江省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统计局联合研究提出的将产品质量合格率纳入国家统计法定制度的意见,2010年6月起在浙江省进行了试点。浙江省质监局会同省统计局、检验检疫局成立机构、组织力量、克服困难、务实推进,经过半年时间,取得了初步成果:一是初步验证了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指标的设计思路、技术路线和可行性;二是针对所存在的法律依据缺乏、国抽(省抽)数据利用率不高、出口产品质量状况未能反映等问题提出了有价值的建议。
坚定不移地推进扩大试点工作。考虑到此项工作的复杂性,总局和国家统计局研究决定,在浙江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有代表性的省(市)继续开展扩大试点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浙江试点中遇到的问题。通过扩大试点,进一步完善方案,提高此项工作的科学性、可行性。我们的目标是力争年内得到国家统计局批复,使产品质量合格率指标正式进入国家统计法定制度,并尽快将质量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同志们,质量发展事业使命光荣,任重道远。我们要统一认识、坚定信心、振奋精神,以良好的工作风貌面向发展的未来;我们要勇于创新、开拓进取、脚踏实地,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状态开创希望的未来。我们坚信,质量事业一定能够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加快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团结奋进 开拓创新
努力提升质量管理工作新水平
——在全国质检系统质量管理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质量管理司司长田世宏
(2011年3月22日)
今天,全国质检系统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在美丽的海西经济重镇厦门市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领会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回顾总结“十一五”时期及2010年质量管理工作,谋划“十二五”并安排2011年质量管理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团结一致、奋发进取,为推动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努力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开好头,起好步。
总局领导对开好这次会议高度重视。2月24日,树平局长、平均副局长、张纲总师专门听取了质量司工作汇报。3月15日,总局局长办公会专题听取审议了质量司关于2011年重点工作的汇报。3月17日,杨刚副局长也专门听取质量司工作汇报,并对今年工作安排予以肯定,给予支持。近一时期,平均副局长、张纲总师更是就质量管理工作深入地方调研,听取多方意见,提出明确要求。今天,还亲自出席我们的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总局机关相关司局、直属挂靠单位、各地质监局的领导和同志们以及在座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也专程参加我们的会议,为质量管理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可以说,我们这次会议的召开,得到了总局领导的关心重视,得到了总局相关司局、系统内同志们和专家们的大力支持,得到了福建省局和厦门市局的热情相助,使我们倍受鼓舞、倍感激励,深知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下面,我代表质量司向会议作工作报告。
一、2010年质量管理工作回顾
2010年是我国质量管理工作发展历程中一个重要的历史节点。这一年里,《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十五年历程的回顾总结,与《质量发展纲要(2011年-2020年)》的筹备起草同步进行;“十一五”时期的收官之作,与“十二五”发展的战略规划交替;作为“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继承延伸的质量提升活动广受重视,不断深化。可以说,过去的一年是质量管理工作回顾总结,谋划未来的重要之年,也是质量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果之年。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
(一)新一轮质量发展规划开始启动。
为了谋划好未来十年的质检工作和质量发展,总局牵头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等14个部委局共同启动《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起草工作。“发展纲要”是经国务院审批同意的95个专项规划之一,是继《质量振兴纲要》之后我国质量工作的又一部总体规划,是质量振兴的延续和拓展。“发展纲要”将明确未来十年质量发展的目标和任务,首次提出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制定和实施这个纲要,就是要努力把质量强国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力争到2020年,我国质量总体水平达到或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为实现我国由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转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质量保障。为做好“发展纲要”起草工作,成立了以支树平局长为组长,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信部、住建部、质检总局等部门分管副部(局)长为副组长,14个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还成立了以著名质量管理专家、中科院刘源张院士为组长,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为成员的专家咨询组;总局内部成立了张纲总师任组长的起草工作小组,具体工作由质量司承担。目前,“发展纲要”草案已经在总局学习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会、全国质检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充分讨论,先后召开了16次起草工作会议、5次部门和行业座谈会、5次专家论证会,听取了16家中央大型企业的意见,广泛征集到420余条修改意见建议,现在正分别征求中央各有关部门、科研院所及各地质检两局的意见。
各地质监部门也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进当地质量发展规划起草工作。江西、湖北、四川、浙江、西藏、陕西等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率先启动了省(区)质量发展或质量兴省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出了今后3至5年质量工作的奋斗目标、工作思路和工作要点。
(二)“质量提升”活动成效显著。
在全系统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是总局为巩固和发展“质量和安全年”成果,动员和凝聚全系统力量推动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按照总局的部署和要求,质量司承担了总局活动办日常工作,牵头起草了《关于在全国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意见》,统一协调部署重要活动,组织召开23次领导小组会议和活动办工作例会,建立了由8个行业协会和16家中央企业组成的联系点制度,通过确立“三个提升、四个促进”的工作目标,组织开展了质量对比提升、质量服务进万企、执法打假大比武、基层局能力达标创建等35项重要活动。总局活动办公室共编发简报106期,全系统开辟宣传专栏3100多个,举办主题宣传活动5700多次,中央和地方媒体报道9万多条。开展能力达标活动的基层局数量达1524个,全系统开放实验室2829个,接待社会各界参观逾14万人次,举办知识讲座1626场次。总局还表彰了193个“文明服务窗口”、311个“窗口服务文明标兵”。
质量提升活动坚持将实施工作重心下移,各地质检两局紧贴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因地制宜,共举“质量提升”旗帜,共谋“质量发展”大局。浙江省质监局发挥质量赶超工作对块状产业质量提升和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吉林、江苏和重庆等地质监部门同时启动“质量服务进万企”活动。山东济南、青岛、聊城、潍坊等地组织驻华使节考察我出口企业、口岸和检测实验室,北京、天津、广东、广西等地质检两局同时举办“实验室”集中展示月启动仪式等活动。总局特种设备局在杭州市举行了特种设备“百千万”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上海市质监局联合18个行业协会成立“行业质量工作促进会”,实施“两千一百”工程,我们在上海调研时了解到,上海市质监部门紧紧依靠市政府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行业质量工作促进会这两个平台,协调多政府相关部门,多行业协会和企业,有效推动质量规划成为大质量工作机制的有力抓手。黑龙江省质监局还组织开展“百局服务百企”活动、中国质量协会开展“先进质量方法推广年”系列活动。“质量提升”活动在完成质量中心工作、构建大质量工作机制、推进大质检文化建设、保障世博会和亚运会等国家重大活动中发挥了积极有效作用。
(三)质量月宣传活动广泛开展。
总局联合中宣部、工信部、住建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单位,组织开展了2010年质量月宣传活动。中宣部专门向县团级以上党委宣传部门及新华社等六大中央主流媒体下发文件,明确要求加大对“质量月”活动宣传力度。总局还会同工信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和中国质量协会等7个部门和单位,共同举办全国第三十二次质量管理(QC)小组代表会议和成果发布会,联合向2.8亿手机用户发送了“质量月”公益短信。作为质量月的重头戏之一,总局联合工信部、四川省人民政府在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期间,举办了以“抓质量水平提升,促发展方式转变”为主题的第十七届中国质量高层论坛,四川质检两局联合承办了本届论坛,来自政府、行业、部门、企业、社会团体共500多人参加了论坛。
山东、吉林、安徽、宁夏、陕西、广西、新疆等省市组织了形势多样的“质量月”现场启动仪式。重庆市质监局举办质量大讲堂,600多人听取专家讲座。北京市、湖北省开展质量志愿者服务活动40多场次。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2169位省、市领导参加了“质量月”活动,超过162564家企业开展了“质量月”活动,1000多家企业共同签署了质量诚信倡议书,156家工业企业向全球消费者公开质量信誉承诺。各地共召开企业质量座谈会6265次,帮助企业解决质量问题23972个,组织9509名专家举办2141场讲座,22349家企业的289861人次参加培训。各地印发宣传材料2248万份,组织了220场专题文艺晚会和文艺演出,举办网上专题访谈1534次, 1759家省、市级新闻媒体对“质量月”活动和质量工作刊发了16572篇报道。
(四)质量兴省(市、县)活动不断深化。
总局积极推进“省部”合作工作机制,2010年与10个省(区、市)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全国达到30个。在合作工作机制框架下,全国开展质量兴省活动的地方不断扩大,去年一年内就新增浙江、江西、广东、云南、甘肃、湖北等6个省份、总数达到21个。全国开展质量兴市(县)活动的市(区、县)数量增加到2440个,覆盖率达到全国县级行政区域的85%以上。浙江省、广东省政府树质量强省旗帜,努力实现由产品质量向发展质量、由质量监管向质量建设、由制造向品质的工作转型。四川省政府出台了《质量兴市(州)绩效考核标准》,山西、安徽、河南、广西等13个省级政府建立了质量兴省考核评价机制,尤其广西的绩效考核工作值得借鉴,一是他们由党委、政府同时发文,将质量工作列入对14个地市政府绩效考核之中;二是明确考核质量工作的分值,组织在总分为400分的考核中,质量工作的考核分值就占10分,体现了质量工作的重要性。三是由质监部门参与带队考核,提升了质监部门的权威性。江苏、贵州、湖北、四川等省“质量兴市(州)”、“质量兴县”覆盖率达100%,有力地促进了地方各级政府对质量工作的领导。浙江、河北、重庆还启动“质量兴镇”、“质量兴园”工作,浙江省还探索在乡镇、街道及重点产业园区内设立质量管理工作机构,使质量工作在地方基层系统得到有效延伸。
伴随质量兴省工作的深入,去年湖南、广西、云南、江西等省市也相继新设政府质量奖,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2个省建立了政府质量奖励制度,403个市设立了质量奖。河南、浙江不但省辖市全部设立了市长质量奖,还分别有90个、44个县(市、区)设立了县(区)长质量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有两个特点:一是把各级地市政府主管质量工作的负责人也纳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范围,激励各级政府进一步重视质量工作;二是他们还把获奖企业作为质量管理的先进标杆,总结研究,宣传推广楷模企业的质量文化,组织省内企业参观学习。
各地大力推进名牌战略。浙江、江苏深入开展“区域名牌”建设,逐步实现由产业集聚向品牌集群转变,以品牌带动质量提升和发展方式转变。河北、安徽、山东、上海等省市将名牌评价范围延伸到旅游、商业零售、宾馆和餐饮等服务行业,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第三产业发展。广东省争取政府编办支持,专门批准成立了省名牌评价中心作为正式独立的事业单位专门从事省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探索建立以消费者认可和市场竞争力为基础的名牌产生机制。截至去年底,全国仍然有效的中国名牌产品1412个,省级名牌产品17511个。
(五)质量统计分析工作有序推进。
为探索将质量统计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0年6月,总局联合国家统计局在浙江省开展“产品质量合格率”指标建设试点工作。浙江省质监局、浙江检验检疫局和浙江省统计局联合成立试点工作组,对1711个调查样本进行统计抽样调查。2011年1月,张纲总师与国家统计局鲜祖德总统计师带领工作组赴浙江,就试点工作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工作组认为,通过试点初步验证了产品质量合格率指标的设计思路和技术路线图,统计方案基本可行。建议修改完善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方案后,进一步扩大试点省市,为全国范围内实施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制度积累经验。
为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状况统计分析制度,总局联合武汉大学开展质量统计与分析项目研究,组织中国标准化院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联合中国疾控中心开展产品伤害监测研究,已完成三省市8家医院的产品伤害信息采集试点工作。推动行业开展产品质量状况调查,引导机械、轻工、建材、纺织、钢铁、石化等与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相关的行业协会,开展行业产品质量状况调查分析。
各地质量状况分析工作也有序开展,目前已有30个省级质监局、35个直属检验检疫局开展了该项工作。河北、江西、福建、广西和内蒙古等5个省(自治区)已全部建立了省、市、县三级质量状况分析制度。江苏、四川和宁波质检两局联合开展了此项工作,并形成统一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上报当地政府。福建省质监部门向各级政府报送质量分析报告198篇,领导批示79篇,有94条建议措施被各级党委政府采纳。河北省质监局加强统计分析队伍建设,对全系统200多名统计分析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值得一提的是,厦门市质监局与厦门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联合对规模以上企业开展全面质量统计调查,被调查企业的产值占厦门市工业总产值的95%,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厦门质量状况分析报告,2010年首次由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厦门市质量状况。市委市政府在每季度的经济运行分析会上专门听取质量状况分析,将质量统计分析指标与GDP、CPI等指标同等列为厦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并作为市委市政府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
(六)质量管理工作基础条件逐步改善。
2010年,在总局党组的关怀下,在总局人事司的鼎力支持下,质量司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得到加强,业务处由3个处增加到5个处,质量司人员编制得到扩充,队伍结构有所改善,整体素质得以提升。由质量司对口联系的行业协会也得到加强,中国防伪行业协会举办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以平均副局长为理事长的第三届理事会,提出了新一届理事会的工作思路。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举行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周铁农、全国政协副主席白立忱为名誉理事长、总局张纲总师为理事长的第三届理事会,并选举产生16名副理事长、127名常务理事,组成了由421个单位等各方参加的理事会,确定了协会未来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挂牌成立质量管理分院,成为质量管理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支撑力量。
质量管理科研工作的社会力量逐渐壮大。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作为长期承担质量司委托任务的合作单位,为质量统计分析研究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持。中科院数学所、国家行政学院、对外经贸大学、上海质量科学研究院逐渐成为质量管理科研的新合作伙伴。武汉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南京财经大学等大专院校相继成立质量管理研究院,增加科研投入,集中优秀科研人员开展质量管理课题研究,成为政府质量管理工作的有力支撑。
(七)创先争优活动蓬勃展开。
2010年,按照中央的部署,总局在全系统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质量司党支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实施,司内确定了以司长为组长的创先争优工作组,制定活动方案、开展公开承诺,确立了“用心想事、潜心做事、追求卓越”的工作理念,提出了“建设学习型组织、创新型团队、实干型集体”的工作目标。规定动作抓落实,自选动作抓创新,建立学习园地,设立读书角,开展读书谈心活动及司处领导点评活动等。相继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签订合作备忘录,与山东等地质监局协商建立“联手共建、创先争优”合作机制。当前,全司同志正按照总局支树平局长所勉励的那样“质量司各项工作要带头讲质量,先行一步”,认真组织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
各位领导、同志们,全国质量管理战线2010年取得的上述成绩,是总局党组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国质量管理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团结一心、努力工作的结果。一年来,有许多同志把单位当家庭,一心扑在工作上,经常加班加点,没有半句怨言;有许多同志战斗在第一线,忙碌辛苦,无私奉献;有许多同志为了争取政策、争取支持,协调联系、尽心尽责。正是因为有了这种精神,总局党组和各级党委、政府才特别看重质量工作、关心质量工作,企业和人民群众才特别期待我们;正是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质量工作才能够爬坡奋进,不负众望。
回顾过去一年,质量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宏观质量管理工作的定位和思路还不够清晰,质量管理战略理论、管理方法和政策研究不够深入;质量管理工作机制和管理措施还不够有力,缺乏对基层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指导;工作中普遍存在着质量管理能力与越来越高的履职要求不完全适应的矛盾,存在着质量管理方法、理念、措施与新形势对质量管理工作新需求不完全适应的矛盾。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冷静思考,认真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1年质量管理工作安排
今年初,全国质检工作会议提出了“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发出了大力推动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的动员令,分析“十二五”阶段性特征和质量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我们深刻感受到质量管理工作面临着机遇和挑战,深刻感受到质量管理工作需要深入思考、找准定位、改革创新,深刻感受到质量管理工作者所肩负的责任和使命。
2011年,质量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遵循“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按照建设法治质检、科技质检、和谐质检的目标要求,积极开展质量强国战略理论研究和推进工作,大力推动质量管理效能建设,切实抓好质量宏观管理,探索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质量管理新机制,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开创质量管理工作新局面。
为此,今年主要应当从以下十个方面找准着力点、提升有效性。
(一)着力做好质量发展战略规划。
1.组织质量强国战略理论等重大课题研究。一方面,从发展战略层面上,抓紧推进四大宏观战略研究项目。一是与上海质量科学研究院合作开展质量强国战略理论研究。二是与国家行政学院合作开展质量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研究。三是与中国标准化院合作开展质量发展战略目标体系研究。四是与外经贸大学合作开展社会管理中的质量安全管理研究。另一方面,从工作层面上,重点突出三项课题研究。一是与昆明理工大学合作开展品牌价值测算评估体系建设研究。二是与中国标准化院合作开展产品伤害监测统计指标体系研究。三是与上海市质监局、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合作开展质量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研究。另外我们还将组织开展对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制度等课题研究。为完成好课题研究,我们将有计划地安排到各地调研,希望各地积极参与,大力配合,提出建议和意见。
2. 抓紧制定《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发展纲要”作为国家“十二五”95个专项规划之一,我们正全力争取在上半年报国务院审批。为此,下一步需要做的工作:一是发挥质检总局牵头部门作用,争取国家发改委支持,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并做好协调工作,广泛征求地方、行业、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对“发展纲要”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对事关质检事业发展的“质量监督管理”、“质量发展机制”、“质量提升工程”等内容,进一步结合质检实际充分论证,系统规划。三是组织好对支撑“发展纲要”的重大理论课题研究,力争在4月完成各项课题报告。四是做好“发展纲要”起草说明和上报审批的相关准备工作,同时,也希望各地予以积极配合和支持,共同完成“发展纲要”的编制工作。
3. 推动地方做好质量事业发展规划。各地要结合地方“十二五”发展规划,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推动本地区质量发展规划的立项和编制工作,提出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质量发展目标、重大质量工程和监督管理措施等,以促进各地质量事业的发展。
(二)着力开展质量管理效能建设。
1. 全面部署质量管理效能建设工作。总局将印发《关于加强质量管理效能建设工作的意见》,从今年开始到明年年底,在全国质检系统、相关行业协会及重点联系的中央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效能建设活动。以此为基础,深化各地质检两局质量管理工作合作,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协调,形成质量工作合力。
2. 督促企业强化质量管理效能。建立健全企业质量责任制度,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推行科学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加快企业质量技术创新步伐,应用高新技术改善品种质量、提升产品档次,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3. 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效能。促进技术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和激励机制,加大基础性、突破性、带动性强的关键技术攻关力度,加快建设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推进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切实为中小企业发展和产业集群建设提供检验检测服务。
4. 提高行业质量管理效能。加强行业质量工作的协作配合,建立行业和政府部门间质量信息交流机制,发挥行业协会的专业优势,健全行业标准体系,推进行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守则和公约,建设具有行业特点的质量文化体系。
(三)着力探索实施名牌战略的新模式。
1. 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这项工作是落实总局与部分省(区、市)政府签署的省部合作备忘录,深入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推动地方政府加大对质检工作投入和支持力度,实现质检工作有效延伸的重要举措。建设示范区的范围包括:一是同一产业集中程度高的产业聚集区或工业园区。二是已经较为成熟的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三是国务院制定的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及区域振兴规划涉及的重点地区。四是大中城市中规划设立或自然形成的商贸区。五是4A级以上等级的旅游景区。具体工作流程:由产业聚集区(开发区、园区)所在地(市、县)政府主动申请,省级质监局审查把关并考核检查,省质量兴省领导小组结合考核检查结果进行推荐,报国家质检总局复审、批准确定。创建过程中将实施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同时将从总局和地方政府两个层面对品牌示范区给予政策鼓励。
2. 开展“中国品牌价值测算评估”试点工作。为提升我国品牌竞争力,抢占国际品牌价值测算的话语权,推动中国品牌国际化,建立中国品牌价值测算评估体系,使我国企业在股票上市、兼并收购、产品市场占有率等国际竞争力中处于有利地位,总局决定以国际标准《货币化品牌评估指南》(ISO10668)为基础,以品牌货币价值测算为切入点,尽快研究转化成符合国际规则、凝聚质量要素、结合中国国情的品牌价值测算评估系列标准和模型,逐步开展试点工作。近期,总局将着手成立品牌价值及价值测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订品牌价值及价值测算系列国家标准,在每个标准中根据我国产业特点和实际发展情况,对每个行业品牌评价的具体方法、指标选取、权重的确定以及数据获取等作出规定。今年,先行选择部分省份进行试点,总局将印发试点工作方案,各试点地区要按照统一部署,扎实稳妥地做好工作。
(四)着力完善质量激励机制。
1. 组织开展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今年9月总局将对2009~2010年度全国各省(市、区)、中央企业质量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将此表彰作为质量管理工作的最高荣誉。表彰项目将分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两类。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数量各为100名,其中先进单位类别中的先进(标兵)单位和先进个人类别中的先进(标兵)个人,重点突出其典型性和代表性,严格控制数量,做到少而精。先进单位可自愿申请,也可由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先进个人可自荐,也可由所在单位推荐。总局将统一制定下发表彰方案、推荐条件和相关工作文件。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检验检疫局负责受理申请并审核推荐候选单位和个人,报本省质量兴省(市)工作领导小组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向国家质检总局推荐。国资委负责中央企业和个人的推荐工作。
2. 推动质量奖励考核工作有效开展。总局层面上,将以今年质量管理“双先”表彰为基础,借鉴国外质量奖先进方法,研究建立中国国家质量奖励制度。各地质监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及时研究总结各地成功经验,建立健全符合本地区经济发展需要的质量奖励制度。同时,要大力推动地方政府将质量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使质量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五)着力推进质量状况统计分析工作。
1. 组织制定产品质量状况统计分析规章制度。制定《产品质量统计管理规定》、《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制度》和《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规定》,建立统计工作考核、数据质量控制、信息公开与保密等内部管理制度。
2. 健全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产品质量状况会商会议制度。每季度由分管质量工作的局领导主持召开产品质量状况会商会议,相关业务部门汇报所属业务范围内产品质量状况;年度或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专项会商会议,由局主要负责人召集。二是建立质量统计分析信息汇总制度。设计质量状况分析统计指标体系、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模板,逐步规范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完善质量信息统计渠道,定期采集产品质量信息,相关部门和检测机构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统计数据和分析材料。
3. 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质量发展和质量安全,当前重点是侧重分析质量安全和系统性、区域性质量问题,各地质量分析报告还应注意围绕支柱产业、重点行业和区域特征进行分析。各地质检两局应当编写季度和年度综合性质量状况分析报告,遇有突发性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可及时编写专题性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同时,建立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上报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各地质检部门应当定期向地方政府提供质量分析报告,作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重要参考。
(六)着力完善产品质量统计指标体系。
1. 推进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扩大试点工作。总结浙江省试点工作经验,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域特征等因素,今年4月至8月,将选择湖北、四川、深圳、厦门等省市,进一步扩大试点。总局研究制定扩大试点实施方案,会同国家统计局联合制定统计调查规范,对试点地区给予技术性指导和支持。开展试点工作的地区要按照总局部署,联合当地统计、检验检疫等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2. 改进完善工业产品质量指标。总局质量司将研究制定工业产品质量指标统计调查改进方案,整合全国重点工业城市质量信息网和全国千户重点工业企业质量信息网,优化工业产品质量统计指标和抽样方案,规范质量信息采集管理,建立入网企业退出机制。确定为统计调查范围内的省市要按照总局统一要求,加强样本企业的组织管理,确保工业产品质量统计工作的质量与时效性。
3. 完善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总局将联合国家统计局,制定质量竞争力指数改进方案,提高指数发布有效性。一是完善质量竞争力指数构成模型,重点是对平均产品销售收入、微电子控制设备比重、质量损失率、产品质量等级品率等指标进行优化。二是改进质量竞争力指数测算方法,使用跨年度数据测算指数,即系统内指标采用待测算年度的基础数据,国家统计局指标采用上一年度的基础数据。三是调整质量竞争力指数报告发布时间,相对固定于每年第2季度后20日内,增强指数发布的时效性。
4. 推动开展顾客满意度指数测评。研究制定顾客满意指数测评方案,科学设计测量指标体系及抽样方案,组织开展顾客满意指数统计调查,建立顾客满意指数信息调查系统,适时发布测评报告,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各地质监部门和相关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取重点产品、行业,结合品牌价值评价和品牌示范区建设等工作,逐步开展顾客满意度测评。
(七)着力强化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1. 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一是研究建立企业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借鉴国外有效管理经验,明确企业报告事项、报告时间及安全补救措施等相关规定。二是结合质量工程师制度,探索在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的企业内设立质量管理责任人,依法赋予质量管理责任人权力和责任,建立严格的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完善产品质量“三包”制度。开展消费类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条例的起草研究,推动机动车“三包”责任规定和机动车售后服务标准出台,加强对售后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推动企业落实产品质量责任担保。
2. 强化企业质量诚信意识。一是督促企业牢固树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健全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从源头上把住质量安全关。二是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组织开展质量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企业质量人员的培训力度。三是鼓励企业开展质量诚信承诺活动,引导企业履行质量责任,营造“质量诚信、以质取胜”的社会氛围。
3. 加大质量信用监管力度。一是加快完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推进“企业质量档案”、“全国企业质量信用信息数据库系统”和进出口企业信用信息的相互整合,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是完善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公布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利用市场机制和法律手段惩戒质量失信行为。三是加强与工信、商务、银行、海关、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合作,探索建立质量诚信联动机制。四是加快完善质量信用评价体系,以重点产品和重点区域为切入点,全面推进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八)着力加强产品监管相关工作。
1. 强化产品防伪监督管理。一是尽快修订《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出台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健全产品防伪工作制度。二是深入开展防伪标识产品制售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规范防伪标识产品管理。三是做好防伪技术评审机构、防伪检测机构资质再确认以及防伪技术评审备案和防伪注册登记工作。
2. 积极推进设备监理工作。一是推动《设备监理条例》立法工作。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立法调研、论证及相关部门协调工作。二是探索设备监理工作新模式。在设备监理单位核准、获证企业监管、人员考核注册等方面发挥地方质监部门的职能作用。三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今年将组织各省级质监局对获证机构就设备监理单位的实施能力、专业管理状况、持续符合核准条件等情况实施专项检查,以确保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核准工作的有效性。四是完善设备监理单位资格核准工作流程。对设备监理服务招投标不规范、设备监理单位和人员无证执业等问题提出应对措施,促进设备监理工作规范有序。
3. 会同卫生部门扩大产品伤害监测试点。一是认真做好试点工作方案,协同卫生部门选择试点地区和医疗机构,有序开展产品伤害监测试点工作。二是研究制定产品伤害监测制度,建立产品伤害监测系统和预警平台。三是研究建立产品伤害监测数据指标,适时纳入产品质量统计指标体系。
(九)着力推动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
1. 认真组织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联合工信部、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等单位,动员全社会广泛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办好第18届中国质量高层论坛等重大活动。各地质监部门要紧贴当地实际,紧贴百姓生活,精心设计、周密安排具有当地特色的活动,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2. 全面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模式。各地质监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召开QC小组、可靠性管理等现场经验交流会,深入开展质量标杆对比等活动。联合专家、学者,深入挖掘和宣传有中国特色的企业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带动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3. 组织质量专家、大学生和企业员工开展质量活动。动员质量管理专家和大学生积极参加质量建设志愿者活动,深入企业开展质量援助,指导企业开展质量改进和质量创新工作。注重加强对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努力为企业职工提供展示技能、交流经验、学习提高的平台。
4. 改进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工作。一是争取有关单位理解支持,逐步探索将质量专业职业资格纳入相关许可核准条件中,切实提高质量管理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适用性。二是努力完成高级质量工程师考试试点工作,以回应广大中级质量职业资格人员的急迫愿望和企业的现实需求。三是加快制订质量专业职业资格管理规章,使质量专业职业资格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四是改革教材发行、注册培训、职业资格信息公开、远程教育等工作,为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优良服务,促进这项制度健康发展。
(十)着力促进质量工作包容发展。
1. 开展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创建工作。今年4月,总局将与教育部联合发文,部署国家级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试点示范建设。依托检验检测机构、大中型企业及品牌创建示范区等,为中小学生提供广泛接触社会、参与生产实践的校外课堂,让学生从小树立重视质量、追求高质量、热爱使用自主品牌的意识,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成长。各地质检部门要与当地教育部门做好配合,首批国家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将由总局和教育部在“质量月”期间联合授牌。
2. 广泛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国际间质量工作交流,主动与国外质量管理相关组织建立广泛的联系,考察学习发达国家的质量统计、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交流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实施情况,积极参与境外相关质量管理业务培训。努力争取申请举办中国国际质量大会。
3. 加强对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管理。做好对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中国防伪行业协会、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的联系指导工作,联合中国质量协会等单位,发挥其在质量管理工作中的桥梁纽带和行业自律作用,共同推动质量管理工作开创新局面。
三、努力提高质量管理工作水平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是制定落实《质量发展纲要》起步之年,也是推进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的关键之年。对全国质量管理工作来说,恰逢其时,机遇与挑战并存;对全国质量管理工作者来说,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如何才能不辱使命,做好质量管理工作,我们认为应该从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求真务实抓落实。方针政策、措施要求确定后,重在抓落实。中央领导强调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抓落实的出发点放到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上,把抓落实的落脚点放到办实事、求实效上。总局领导特别强调“注重抓落实、学会抓落实”,自觉地把总局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基层中去,贯彻落实到实践中去。对我们来说,抓落实就是要增强执行力,提高有效性。抓落实就是要紧跟时局,转变观念,锐意进取。抓落实就是要对照任务、细化措施,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不罢休。抓落实就是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不求名、不图利、心无旁骛,真抓实干。
(二)敢为人先抓创新。面对新的形势,质量管理工作的领域不断扩展,内涵不断丰富。今年部署的多项工作,许多都是在新领域、新层面上的试点和探索。要完成任务,我们就必须坚持思路创新,勤于思考、善于思变,针对新形势,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方法创新,要学会运用哲学的方法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学会应用现代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质量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制度创新,加快国家质量奖、质量诚信、质量统计分析、消费品安全、产品质量担保责任等规章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完善覆盖管理全域、支撑事业发展的法制体系。
(三)和谐包容抓协调。质量工作点多面广,需要更加注重统筹思维,积极协调,争取更多支持。要紧密联系党政及相关部门,争取理解,赢得支持,创造和谐良好的行政环境。要紧密联系行业组织和企业,建立广泛的质量会商联系机制,为质量发展增添更多的参与者和践行者。要紧密联系科研院所与大专院校,为质量发展夯实理论基础和技术支撑。要加强系统内质量工作的紧密联系,相互交流,广泛合作,形成质量管理工作的整体合力。
(四)勇于担当抓责任。今年质量管理工作任务重、头绪多,理清思路、明确责任是关键。要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抓质量就是抓基础,抓质量就是促发展,质量责任重于泰山。要确保任务完成,将今年质量管理工作的各项任务细分到责任人,提出任务完成的时间进度。尤其承担试点工作的地区和单位要精心组织,建立层级分明、角色清晰的责任体系,确保任务完成。要加强督促检查,对照工作任务,强化年终考核,确保各项任务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五)追求卓越抓建设。追求卓越是质量管理的最高境界,做好质量工作就必须加强质量工作者的自身建设。一是加强素质建设。当前,社会管理日趋复杂,质量科学日新月异,质量领域日益广泛,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学习,改善知识结构,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树立“通过学习使自己优秀,自己优秀则队伍优秀”的理念,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新时期质量工作的新要求。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我们将在总局党组领导下,积极争取人事司的支持,有针对性的选用人才、培训人才。尤其要注重加强质量统计机构和队伍建设,理顺各级质监部门的质量统计职能,配备专职的质量统计分析人员,真正建立起一支具有较高业务素质的质量统计分析队伍。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切实从理念、德行、用权和自律等方面加强作风建设,要坚决抛弃私心杂念,克服浮躁情绪,反对形式主义;要牢记根本宗旨,树立服务意识,勤政廉政,严于律己;要积极投身“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良好的作风,创造更好的业绩。
同志们,我们已经站在又一个新的五年和十年的起跑线上,开好局、起好步意义重大。让我们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认真贯彻 “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总体部署,坚定信心、鼓劲给力、爬坡奋进,努力提升质量管理工作新水平,开创质量发展事业新局面。
第26号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1年6月1日
坚持科学发展加快改革创新
推动质量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在全国质检系统质量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 刘平均
(2011年3月22日)
“两会”刚刚结束,我们就抓紧召开这次全国质检系统的质量管理工作会议。树平局长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专门听取了质量司的工作汇报,并亲自主持局长办公会议进行了整体的研究。厦门市政府对本次会议高度重视,叶重耕副市长今天到会致辞。世宏同志刚才做了个全面的报告,我都同意。明天,张纲总工程师还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就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部署,做好2011年质量管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十一五”时期质量工作成绩显著
“十一五”时期是质量工作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全国质量管理战线的同志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提高我国质量总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放在了第一位,把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作为中心任务,抓宏观、讲大局、重创新、求实效,做了很多工作,取得很好的成绩,这里我重点讲四件事情。
第一,协调有序、齐抓共管的质量工作机制初步形成。2009年、2010年我们分别组织开展了“质量和安全年”、“质量提升”活动。2010年又开展了“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这三项活动既一脉相承,又继承、持续、拓展,发挥了统一目标、凝聚意志、构建合力的重要作用,为促进形成齐抓共管的质量工作合力做出了贡献。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各地的“质量和安全年”、“质量提升”活动以及“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绝大多数都设在质量管理部门,这些工作能取得实效,是大家兢兢业业、辛勤工作的成果。
第二,地方质量兴省(市)活动蓬勃开展。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已经成为地方政府增强综合竞争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经过“十一五”的努力,全国共有13个省(区、市)政府建立了质量评价考核机制。22个省设立了政府质量奖。全国开展质量兴省活动的省份达到21个,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重庆等省市100%的市(区、县)开展了质量兴市(区、县)活动,全国质量兴市的市(县)达到85%以上。福建省还在79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展了质量兴园活动,将质量兴市活动引向深入。质量兴省、质量强省已经成为地方的共识。
第三,《质量发展纲要》起草工作有序启动。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将《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列入“十二五”期间国家级专项规划之一。在总局党组的重视和领导下,总局牵头成立了起草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咨询组及工作组,目前我们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进行起草、编制工作。制定并实施中长期质量规划,是建立中国特色质量工作体系的核心内容。《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为我们明确了今后十年质量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是指导未来我们国家质量发展工作的纲领,总局在编制工作中首次提出了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两会”期间,总局召开了座谈会,专门听取了22位全国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的建言献策,建立沟通联系渠道,积极争取委员代表们对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以及制定《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等重要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第四,质量统计指标体系和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初步建立。这是加强质量宏观管理的基础措施,也是大质量工作机制的体现和深化。一是创新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指标。2010年,总局联合国家统计局启动了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指标试点工作。在国家统计局、浙江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程序和规范并在浙江省部署开展试点,取得了成功。二是完善质量状况发布和通报制度。总局每季度形成质量状况分析报告报送国务院,全国30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35个直属检验检疫局也都开展了质量状况的分析工作。其中江西、河北、福建、广西和内蒙古等五个省已经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全部开展质量状况分析工作的良好态势。江苏、四川和宁波质检两局联合开展了质量状况的分析工作,形成统一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上报当地政府。
回首过去5年的工作,广大质量管理工作者开拓进取、团结奋斗,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支树平同志在局长办公会议上对质量司工作以及全国质量工作者做出了高度评价:“一是抓落实,思路清晰;二是讲认真,有拼搏精神;三是有创新,深入调查研究。”同志们把握大局,认真负责,埋头苦干,为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做出了贡献。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代表树平局长对全系统质量管理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谢谢你们,你们辛苦了!
回顾五年来质量工作的实践,我们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认识和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这是建设中国特色质量工作体制的根本要求,是质量工作的指导方针。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推动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必须坚持使质量工作融入并服务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推动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二是必须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这是质量工作的活水源泉和不竭动力。必须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更新观念、转变思路、创新机制、拓展领域,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使质量工作跃上新台阶。
三是必须树立大质量观念,形成合力。这是质量工作取得成就的重要经验。质量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大质量”的观念,广泛调动和凝聚各方力量,建立各负其责、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整体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我们必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工作的氛围。
四是必须明确企业质量责任,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这是质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产品质量,主体在企业;质量出了问题,根子也在企业。我们必须让企业行动起来,承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我们必须要紧紧扭住产品质量这个核心,抓住生产的各个关键点,下决心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二、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增强做好质量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必须深刻了解所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准确认识质量工作呈现的阶段性特征,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理清思路、科学发展。
从国际大背景来看,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之中,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际金融危机引发了全球经济发展模式、供求关系、治理结构的深刻变革;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孕育新的突破,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新兴市场国家整体实力步入上升期。质量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一是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世界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全球竞争日趋激烈,国与国的竞争直接体现在经济实力的竞争,而经济竞争又直接体现在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的竞争上。质量竞争的国际化趋势更加明显。
二是世界发展日新月异。世界各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升级,品牌、技术、标准、质量的发展日新月异,加强质量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跟踪对接国际最新发展趋势,是应对全球化发展的必然选择。
三是贸易保护主义进一步抬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各国普遍把推动出口作为加快经济复苏的举措,应用技术措施实施贸易保护的趋势升温,有效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新挑战是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从国内大环境来看,质量工作发展的有利条件和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党中央、国务院更加重视质量工作。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三处提到了产品质量,在改造提升制造业中要求“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重点增强新产品开发能力和品牌创建能力,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技术工艺系统集成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在加强社会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中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在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中要求“要提高质量、档次和附加值。”质量工作渗透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一是落实主题主线对质量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当前,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强化,投资与消费关系失衡,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等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都通过质量问题集中体现。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走以质取胜道路,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质量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更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动力。因此迫切需要加大质量工作的力度,努力推动经济发展建立在优化结构、降低能耗、提高质量、改善效益、保护环境的基础之上。
二是保障改善民生对质量工作提出了新期望。质量问题关系百姓切身利益,关系人民生活福祉。目前人民群众的质量需求与我们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之间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全系统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理念,严守安全底线。“十二五”期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人民群众对产品质量的需求将不断升级并趋向多元化。这就要求质量工作必须以人的需求为导向,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造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顺应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期待,使质量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三是质检事业全面发展对质量工作提出了新任务。年初质检系统工作会确定了“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四句话、十二个字的工作思路,开门见山就是“抓质量”。定位决定地位,质量工作被总局放在首要的位置,并提出要开展“质量强国”战略的论证和实施;制定未来十年的质量规划,提出质量强国战略的相关理论、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实施途径。这些工作对质检事业的未来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对质量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我们必须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狠抓质量管理和质量水平的提高,把总局要求的“四个抓”抓住不放,一抓到底。
从中国的质量现状来看。只有准确了解中国质量的现状,才能正确把握质量工作呈现的新特征,找准定位,科学发展。
第一个现状,假冒伪劣问题仍然突出。目前假冒伪劣引起了社会的强烈不满,也使中国制造的信誉在国际上受到了严重伤害,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去年,国务院决定开展“双打”专项行动,质检系统的主要任务是治理整顿国内市场的手机和汽车配件,以及服装、玩具等六大类的大宗出口商品,我们任务繁重、责任重大。
第二个现状,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一些质量安全事件给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安全带来严重伤害,老百姓深恶痛绝。这里有个别企业不诚信的因素,也有法律相关处罚力度不够的原因,而这些问题都不是一朝一夕能解决的。需要质量工作者胸怀对质检事业、对国家、对人民的责任心,勇挑重担、拼命工作、争取主动,为中国质量而战,奋勇开创中国质检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三、继往开来,振奋精神,推动质量工作迈上新台阶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完成“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至关重要。世宏同志刚才讲得很全面,这里,我再强调十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要建立质量指标考核体系。将质量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要像考核GDP指标一样,考核各级政府。这是落实科学发展,注重质量和效益的重要体现。这个考核体系重点要解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建立企业质量事故主动报告制度的问题。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指标已经在浙江省试点并取得了成功,总结了宝贵经验,2011年要在此基础上扩大试点。对于试点经费的安排,总局高度重视,将予以支持,地方也要有配套资金支持,各地也要利用这次机会,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更大重视和更多支持。
二要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要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各地要每季度,每年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质量问题。重点是报告三方面情况,一是区域内的总体质量水平情况。二是主导产业的发展前景和质量状况,这是各级政府重点关心的问题。三是质量安全隐患的风险分析内容。要通过建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做到对质量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理,防止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的质量问题发生,并以此规范产业的发展。目前,我们还要研究解决县级局没有检测机构,没有质量分析报告数据来源的问题。大家一方面要争取经费支持,加大抽查力度,主动获取质量数据。另一方面要发挥企业的主体责任,要求企业主动提供产品质量合格的报告,开辟数据源。
三要加快建设质量诚信体系。要加强与工信、商务、银行等部门的合作,探索建立质量诚信联动机制。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尽快整合质量信用信息和进出口企业信用信息,逐步建立统一的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快建立规范的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实行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善质量信用奖惩制度,尤其要重视建立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违规企业的惩戒力度。以涉及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产品为重点,广泛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企业履行质量责任,以营造“质量诚信、以质取胜”的社会氛围。
四要开展区域整治和创建品牌示范区建设。要将打假与扶优相结合,培育知名品牌,规范产业发展。各地要结合质量兴省(市)活动,配合国家重大区域、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服务)质量水平,建设一批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要以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推动地方政府加大对质检工作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实现质检工作的有效延伸,打造有利于品牌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充分发挥知名品牌在促进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和优化要素合理配置的重要作用。各地还要结合示范区建设,规范示范区的准入退出机制,假冒伪劣企业一旦露头就要坚决打掉,避免出现区域性的质量问题。
五要加大对质量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要加强立法工作,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把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由结果罪修改为行为罪,凡是涉及到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一律移送公检法进行严惩,提高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法律威慑力,重典治质。
六要完善“12365”投诉举报平台。要按照系统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要求,围绕“政府所想、社会所需、群众所盼”的事项,把“12365”建成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质检稽查队伍为依托,集举报受理、信息传递和执法打假指挥功能于一体,具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的业务平台。将其建设成为宣传质量意识,加强社会监督,提升质量水平的服务品牌。
七要建立完善质量激励机制。要进一步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各地要继续加大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的工作力度,紧紧围绕落实 “在市场竞争中产生”、“最终被消费者认可”的要求建立名牌产生机制。要建立质量奖励制度。今年“质量月”期间,我们将按照中央《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全国范围内表彰和宣传一批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地要将这次表彰作为深入推进质量工作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受理申请和推荐工作。要通过表彰工作,总结、肯定质量工作取得的成绩,并推动质量兴省(市)活动的深入开展,推动在质量工作中“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推动群众性质量活动的开展,努力开创质量发展新局面。
八要启动品牌价值测算试点工作。从国际发展趋势看,争夺品牌定价权,提升品牌的竞争力已成为国际经济竞争的焦点,去年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了品牌价值评价的国际标准,我们要以此为契机,以品牌价值测算为切入点,围绕质量核心,制定品牌价值及测算国家通用标准和系列标准,建立我国的品牌价值评价制度,指导企业品牌建设。品牌价值测算是通过市场法、成本法、收入法来评价,综合了质量、经济、法律以及财务等专业领域,我们要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专家的作用,在国际标准的指导下,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品牌价值评价道路来。今年要开展省级试点,明年进入国家层面的推广,“十二五”的后三年要进入全球。我们还要通过努力,在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占有一席之地。当前,我们要抓紧成立品牌价值及测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选择部分品牌建设工作开展较好的省份,组织试点。这项工作技术性很强,难度不小,希望相关省份高度重视,抓紧落实,为我们建立品牌价值测算工作制度打牢基础。
九要深化质量兴市、质量兴省活动。质量兴省(市)工作是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的实践基础,是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同志们一定要抓住不放。要继续深化质量兴省(市)工作,推动政府进一步加强领导。已经开展质量兴省工作的省(区),要在巩固、提高上下功夫,不断创新措施,丰富内容,扩大影响;还没有开展质量兴省工作的地方,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这项工作尽早开展。总局希望经过1至2年的努力,全国所有省份落实质量兴省战略措施,为建设“质量强国”打好基础。
十要抓紧制定《质量发展纲要》。这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核心任务。《质量发展纲要》是我们未来十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在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各部门和地方意见,加快进度,争取今年上半年报国务院。展望未来十年,以《质量发展纲要》为基础,我们有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有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有各级政府对质量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我们一定能够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有效的质量管理模式。这也是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赋予广大质量工作者的历史重任。
同志们,站在新的五年、十年起步的节点上,2011年的质量工作责任重大,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我们要不负重托,不辱使命,承担好历史赋予我们的重大责任,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大政方针,认真落实总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部署,努力实现“十二五”的良好开局,为把质量工作提高到新水平,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全国质检系统质量管理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国家质检总局总工程师 张 纲
(2011年3月23日)
这次会议非常重要,既总结去年工作,又部署今年工作;既回顾“十一五”,又规划“十二五”;既要追溯《质量振兴纲要》颁发实施十五年的历程,又谋划《质量发展纲要》编制的未来十年。会前,树平局长听取质量司工作汇报后作了重要指示。平均副局长出席本次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世宏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为了更好地理解、贯彻会议精神,我讲三点。
一、科学认识转型时期质量工作的新特点、新变化
(一)质量工作的意义更加重大。
加强质量工作对国家发展转型的意义重大。当前,我国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时期,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提出“五个坚持”的基本要求,首要的是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核心内容就是经济社会的发展要实现“又好又快、好字当头”,要把我国由制造业大国转变为制造业强国。尽管“好”和“强”的要素、实现途径等问题尚需我们深入论证研究,但毫无疑问,质量对实现“好”与“强”有着引导性、基础性、标志性作用。没有质量就没有科学发展。质量不仅是质检系统,而且应当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主题。
加强质量工作对质检事业发展意义重大。质量工作是质检工作的主旋律,是贯穿整个质检事业发展的主线。经过总局党组的反复研究讨论,树平局长将质检工作的方向任务精辟地概括为十二个字,即“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抓质量,不仅放在了各项质检工作的首位,而且被赋予了丰富的工作内涵;不仅质量司要举旗发展,而且质检系统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围绕这个大题目,做好这篇大文章。质量发展的好坏、质量发展的快慢、质量发展的效果直接影响着整个质检事业的全面推进。
(二)质量工作受到更多重视。
党中央、国务院更加重视质量工作。近年来,国家领导人对质量工作的论述和批示的数量之多、份量之重、影响之大,都是空前的。胡锦涛总书记在200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经济增长质量和产品质量关系发展可持续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形象”。同时提出“双重目标”,即“实现既保持增长又提高质量的双重目标”。温家宝总理在2009年初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全国范围内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我国有较多日活动、周活动、月活动,但是以年为时间单位的活动极少,这凸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工作的高度关注、重视和期盼。
社会各界更加关注质量工作。每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有关于质量工作的建议和提案,今年尤其多,并有20多位代表和委员到质检总局座谈调研。新闻媒体对产品质量的宣传报道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社会各界对质量的研究发展迅猛,北京、上海、武汉、江苏、云南等地的质量研究机构陆续诞生。消费者对质量的关注与日俱增,在各类投诉中,反映质量状况的投诉始终高居榜首。
总局党组把质量工作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总局党组创新思维、整合业务、科学概括,把“抓质量”放在质检工作首要的、突出的位置,进行了全面的、明确的、有力的部署。为了更好地推进“抓质量”的各项工作,把质量司作为业务综合司、牵头抓总的司,更加突出了宏观质量管理的职能。将科技司承担的质量统计分析工作划入质量司,将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划出。这一进一出凸显了总局党组对质量司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质量司的机构设置得到加强,由原来的三个处增加到五个处,人员编制数量也得到补充。质量工作经费得到有力支持。经总局领导批准,参加本次会议的两委、相关司局负责人就有十几位,这是不多见的。
(三)质量工作的方向更加明确。
总局对质量工作的要求更加明确。树平局长在全国质检工作会议上对质量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作出了深刻分析,明确指出质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关系可持续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形象。总局对质量工作的定位,就是要加快推进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总局对“抓质量”的任务概括为四个方面,即要抓好质量强国战略的论证和实施,要抓好质量标准和认证体系的完善,要抓好质量责任和诚信体系建设,要抓好质量评价和激励机制的健全。在这“四个抓”中,首次提出了推动质量强国战略的建立,首次明确了标准和认证体系的完善在“抓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首次将质量责任列入目标任务,创新了质量激励和评价机制的内涵。总局对质量工作的要求更加科学、更加明确。
质量工作的思路更加清晰。平均副局长多次组织研究质量工作。在本次会议上,代表总局党组作了重要讲话,他把握全局,突出重点,明确了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质量工作的思路和要求。世宏同志的工作报告对2011年的质量管理工作从十个方面作出了具体部署。应该说,作为质量工作综合协调、牵头抓总的部门,质量司的工作定位更加明确、工作思路更加清晰、工作举措更加有力。
(四)质量工作的任务更加繁重。
质量管理工作内容需要深化。质量管理工作经过不断的探索,已经建立起了一些有效的工作机制,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产生了初步的工作成果。面对新形势,我们要深入思考,开拓进取,不断把行之有效的工作推向深入。如质量兴省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1个省(市、区)开展了质量兴省活动,22个省级人民政府建立了政府奖励制度。在此基础上,我们要扩大这些工作的覆盖面,推动“质量兴省”向“质量强省”的转变,促进地方政府奖励制度的规范化,并加快建立国家层面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
质量管理工作模式需要创新。质量工作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开创性、技术性特点,在经济转型时期尤为突出。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指标,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制度等工作,意义大、难度大。因为这些工作涉及面广、影响要素多,而且国内外均无现成经验可以借鉴。这就需要质量管理部门既要主导研究和推动,又要善于组织和协调,创新建立部门会商制度、工作联合机制等工作模式,以形成合力,共同推动。
质量管理工作难题需要破解。新形势对质量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更紧迫的要求,当然工作难度也会增加。在重大问题上,我们必须寻找破解途径,探索新的出路。例如,推进名牌战略的工作,这项工作是质检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抓手。但是,原有的中国名牌评价机制在“老路”上已行不通,这就需要我们按照品牌培育的大方向,调整思维、改变方式、创新途径、破解难题,以更加科学、可行的方法推进名牌战略的发展。
二、切实做好转型时期的质量管理工作
质量管理工作必须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步入转型期的需要,经济发展转型,质量工作本身也要转型。
(一)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
“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要增强质量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方面的作用,就要深刻认识转型时期主题、主线、主攻方向,就要充分研究质量与经济结构调整的关系,就要科学把握质量工作的切入点。经国务院同意,总局及时组织起草新时期《质量发展纲要》,提出建立质量强国战略,推动建立有质量要素的产业发展政策、税收激励政策、信贷支持政策和保险促进制度等,就是紧贴大局的实践。总局迎难而上,与国家统计局共同组织推进质量统计指标体系的构建,就是增强质量在宏观经济中的话语权,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又一举措。
(二)树立包容发展的理念。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包容发展是建设“和谐质检”的要求,也是质量事业兴旺发达的必需。首先,要有大质量的理念。所谓大质量,即质量发展不仅包括产品质量,还应包括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这不并是说四大质量都是我们一个部门抓,但是从国家层面上考虑,从科学发展上谋划,必须建立大质量的观念。并据此制定出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的质量发展战略,否则,由于质量是狭义的,质量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和影响力也将是有限的。其次,工作机制上必须齐抓共管、联合推动。我们要举“质量发展”的旗帜,走“质量发展”的道路,建“质量强国”的战略,这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工程。实施这一工程,必须上下联动,政府与企业以及社会各界联动,要形成机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在此,要特别强调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下更大的功夫,谋求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发扬创新进取的作风。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改革与创新是历史发展的永恒主题,任何一项工作,创新则兴旺,保守则衰退,现阶段的质量工作更是如此,必须通过创新来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质量管理制度。要大力推动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方法创新和科学技术创新。既要有总体规划、全面推进,又要有重点突破、分步实施;既要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的成功经验,又要倡导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地方实际的自我创造;既要有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组织推动的改革创新,又要鼓励来自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基层的基础性创新,并且要及时总结、推广。
(四)坚持乐于奉献的精神。
本次会议分组讨论中,有些同志反映,质量管理工作权力在减弱,抓手在减少,经费又不足,工作难度大。在此,我想表达的感受是,质量管理工作任务在加重,抓手在创造,经费在增长,工作希望大。这也恰恰是质量工作转型所表现出的特征。我希望同志们要充分认识质量管理工作的新定位,这就是质量管理工作是全局性、战略性、宏观性、基础性工作,现在正处于打基础、谋发展的重要阶段,为此,我们不要留恋审批发证、评价发牌、召回处理等微观工作,尽快把兴奋点调整过来。从事质量工作的同志们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事业发展应成为我们精神的寄托,成为人生价值体现的载体。我们要淡泊名利,甘于奉献,脚踏实地,勇于创新。在事业发展中享受成功的快乐,在工作成果中获得奋斗的欣慰!
三、几项具体工作
(一)关于推动建立质量强国战略的有关问题。
会议讨论中,同志们表达了对《质量发展纲要》起草工作,特别是推动建立质量强国战略的关注。下面,我就此问题作一简单介绍。
《纲要》起草的核心理念是建立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我们认为质量强国战略体现了科学发展的要求,反映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求,建立和实施这个战略恰逢其时。第一,它是经济转型发展的必然选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好字当头”的发展,质量是核心要素之一;我国制造业规模已居世界第一,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更是要解决增长质量问题,只有把质量摆在重要的战略位置来抓,才能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第二,它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质量影响人民的切身利益,关乎民生,关乎社会稳定。产品质量高,可以提升消费信心,支撑消费需要,引导消费增长;反之,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则会削弱消费信心,导致不满情绪,甚至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社会动荡。第三,它是提升国家影响力的迫切需要。在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我国已初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的今天,质量不仅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核心要素,而且已经超越单纯经济范畴的意义,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竞争力,关系到民族的信誉与形象。实际上,纵观工业国家由大到强的发展历程,质量都产生着重大的推进作用。基于以上三点认识,我们将建立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贯穿于《纲要》起草的全过程。
推动建立质量强国战略的任务很艰巨。这是一个重大命题,必须组织社会力量充分论证。一是对质量要有新认识。要从哲学、经济学、社会学的角度再认识质量。质量是国家“硬实力”的体现,是科技水平、创新能力、资源配置、管理状况、劳动者素质等多种要素的集成;质量又是国家“软实力”的体现,是法制环境、文化教育、价值观念、道德规范、诚信建设等多种要素的综合反映。二是对国情要有新认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提升我国质量总体水平,是一个长期、艰巨、复杂的过程,必须立足国情,强化基础建设,实施治本之策,构建长效机制。这就需要将其作为一项社会工程,从法制、科技、教育、文化、管理等诸多方面全面推进。三是对国家发展战略要有新认识。我国现在实施的有两大战略,即“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作为要建立的国家战略,必须深入研究质量强国战略与上述两大战略的关系。如果说两大战略是手段导向,质量强国战略则是目的导向;如果说两大战略主要反映的是过程,质量强国战略则主要反映的是结果。对此,必须要有科学的、系统的、严谨的论证。
总之,推动建立质量强国战略的任务十分艰巨,需要社会有关方面,特别是质检系统的同志们不懈努力。现阶段,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深入推进质量兴省(市、区)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推动“质量兴省”向“质量强省”的转变,以实际工作成果支撑质量强国战略的建立。
(二)关于中国名牌战略的推进。
客观认识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近些年来,我们探索建立了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制度,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推进了各地经济的健康发展,实施名牌战略功不可没。但是,此项工作确有值得反思之处。如名牌过多,名牌不名;又如,中国名牌评价机制市场要素不充分;还如,名牌产品评价中政府的责任风险问题等。2008年7月国务院印发的“三定”方案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当年,在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总局暂停了此项工作。在此大背景下,按照老的工作机制重新恢复中国名牌的评价既不可能,也不合时宜。
探索中国名牌战略推进的新思路。名牌战略推进工作是国务院印发的“三定”方案赋予质检部门的职能,不搞中国名牌产品直接评价,不等于放弃此项职能。我们要创新思维,把握契机,紧紧围绕名牌战略推进的核心问题,找准切入点,培育工作抓手,更加科学地实施名牌推进战略。这就是本次会议上提出的两项工作,即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建设和中国品牌价值测算工作。对此,我们至少有五个方面的认识:一是反映出品牌创建是名牌推进战略的前提和基础;二是体现了质检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三是充分发挥质检部门的市场准入、标准化建设、认证认可、执法监督、检验机构监管,以及进出口检验等综合职能;四是政府部门的责任风险较小;五是通过品牌价值测算能引导企业提升品牌意识和培育能力,增强国际品牌价值发布的话语权,提高国家的软实力。希望各地按总局的部署,积极配合,共同推进上述工作。同时,我们支持各地继续开展地方名牌推进工作,并希望不断总结、完善,可持续地发展好这一工作。
(三)关于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指标扩大试点工作。
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指标试点工作意义重大,它是宏观质量管理的基础,也是我国发展转型时期反映质量状况的重要依据之一。它支撑质量分析报告新制度的建立,支撑质量考核评价制度的实施。但是,此项工作难度也很大,目前世界各国没有可借鉴的经验,具有很强的探索性。
浙江省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统计局联合研究提出的将产品质量合格率纳入国家统计法定制度的意见,2010年6月起在浙江省进行了试点。浙江省质监局会同省统计局、检验检疫局成立机构、组织力量、克服困难、务实推进,经过半年时间,取得了初步成果:一是初步验证了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指标的设计思路、技术路线和可行性;二是针对所存在的法律依据缺乏、国抽(省抽)数据利用率不高、出口产品质量状况未能反映等问题提出了有价值的建议。
坚定不移地推进扩大试点工作。考虑到此项工作的复杂性,总局和国家统计局研究决定,在浙江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有代表性的省(市)继续开展扩大试点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浙江试点中遇到的问题。通过扩大试点,进一步完善方案,提高此项工作的科学性、可行性。我们的目标是力争年内得到国家统计局批复,使产品质量合格率指标正式进入国家统计法定制度,并尽快将质量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同志们,质量发展事业使命光荣,任重道远。我们要统一认识、坚定信心、振奋精神,以良好的工作风貌面向发展的未来;我们要勇于创新、开拓进取、脚踏实地,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状态开创希望的未来。我们坚信,质量事业一定能够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加快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团结奋进 开拓创新
努力提升质量管理工作新水平
——在全国质检系统质量管理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质量管理司司长田世宏
(2011年3月22日)
今天,全国质检系统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在美丽的海西经济重镇厦门市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领会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回顾总结“十一五”时期及2010年质量管理工作,谋划“十二五”并安排2011年质量管理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团结一致、奋发进取,为推动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努力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开好头,起好步。
总局领导对开好这次会议高度重视。2月24日,树平局长、平均副局长、张纲总师专门听取了质量司工作汇报。3月15日,总局局长办公会专题听取审议了质量司关于2011年重点工作的汇报。3月17日,杨刚副局长也专门听取质量司工作汇报,并对今年工作安排予以肯定,给予支持。近一时期,平均副局长、张纲总师更是就质量管理工作深入地方调研,听取多方意见,提出明确要求。今天,还亲自出席我们的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总局机关相关司局、直属挂靠单位、各地质监局的领导和同志们以及在座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也专程参加我们的会议,为质量管理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可以说,我们这次会议的召开,得到了总局领导的关心重视,得到了总局相关司局、系统内同志们和专家们的大力支持,得到了福建省局和厦门市局的热情相助,使我们倍受鼓舞、倍感激励,深知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下面,我代表质量司向会议作工作报告。
一、2010年质量管理工作回顾
2010年是我国质量管理工作发展历程中一个重要的历史节点。这一年里,《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十五年历程的回顾总结,与《质量发展纲要(2011年-2020年)》的筹备起草同步进行;“十一五”时期的收官之作,与“十二五”发展的战略规划交替;作为“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继承延伸的质量提升活动广受重视,不断深化。可以说,过去的一年是质量管理工作回顾总结,谋划未来的重要之年,也是质量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果之年。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
(一)新一轮质量发展规划开始启动。
为了谋划好未来十年的质检工作和质量发展,总局牵头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等14个部委局共同启动《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起草工作。“发展纲要”是经国务院审批同意的95个专项规划之一,是继《质量振兴纲要》之后我国质量工作的又一部总体规划,是质量振兴的延续和拓展。“发展纲要”将明确未来十年质量发展的目标和任务,首次提出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制定和实施这个纲要,就是要努力把质量强国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力争到2020年,我国质量总体水平达到或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为实现我国由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转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质量保障。为做好“发展纲要”起草工作,成立了以支树平局长为组长,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信部、住建部、质检总局等部门分管副部(局)长为副组长,14个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还成立了以著名质量管理专家、中科院刘源张院士为组长,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为成员的专家咨询组;总局内部成立了张纲总师任组长的起草工作小组,具体工作由质量司承担。目前,“发展纲要”草案已经在总局学习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会、全国质检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充分讨论,先后召开了16次起草工作会议、5次部门和行业座谈会、5次专家论证会,听取了16家中央大型企业的意见,广泛征集到420余条修改意见建议,现在正分别征求中央各有关部门、科研院所及各地质检两局的意见。
各地质监部门也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进当地质量发展规划起草工作。江西、湖北、四川、浙江、西藏、陕西等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率先启动了省(区)质量发展或质量兴省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出了今后3至5年质量工作的奋斗目标、工作思路和工作要点。
(二)“质量提升”活动成效显著。
在全系统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是总局为巩固和发展“质量和安全年”成果,动员和凝聚全系统力量推动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按照总局的部署和要求,质量司承担了总局活动办日常工作,牵头起草了《关于在全国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意见》,统一协调部署重要活动,组织召开23次领导小组会议和活动办工作例会,建立了由8个行业协会和16家中央企业组成的联系点制度,通过确立“三个提升、四个促进”的工作目标,组织开展了质量对比提升、质量服务进万企、执法打假大比武、基层局能力达标创建等35项重要活动。总局活动办公室共编发简报106期,全系统开辟宣传专栏3100多个,举办主题宣传活动5700多次,中央和地方媒体报道9万多条。开展能力达标活动的基层局数量达1524个,全系统开放实验室2829个,接待社会各界参观逾14万人次,举办知识讲座1626场次。总局还表彰了193个“文明服务窗口”、311个“窗口服务文明标兵”。
质量提升活动坚持将实施工作重心下移,各地质检两局紧贴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因地制宜,共举“质量提升”旗帜,共谋“质量发展”大局。浙江省质监局发挥质量赶超工作对块状产业质量提升和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吉林、江苏和重庆等地质监部门同时启动“质量服务进万企”活动。山东济南、青岛、聊城、潍坊等地组织驻华使节考察我出口企业、口岸和检测实验室,北京、天津、广东、广西等地质检两局同时举办“实验室”集中展示月启动仪式等活动。总局特种设备局在杭州市举行了特种设备“百千万”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上海市质监局联合18个行业协会成立“行业质量工作促进会”,实施“两千一百”工程,我们在上海调研时了解到,上海市质监部门紧紧依靠市政府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行业质量工作促进会这两个平台,协调多政府相关部门,多行业协会和企业,有效推动质量规划成为大质量工作机制的有力抓手。黑龙江省质监局还组织开展“百局服务百企”活动、中国质量协会开展“先进质量方法推广年”系列活动。“质量提升”活动在完成质量中心工作、构建大质量工作机制、推进大质检文化建设、保障世博会和亚运会等国家重大活动中发挥了积极有效作用。
(三)质量月宣传活动广泛开展。
总局联合中宣部、工信部、住建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单位,组织开展了2010年质量月宣传活动。中宣部专门向县团级以上党委宣传部门及新华社等六大中央主流媒体下发文件,明确要求加大对“质量月”活动宣传力度。总局还会同工信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和中国质量协会等7个部门和单位,共同举办全国第三十二次质量管理(QC)小组代表会议和成果发布会,联合向2.8亿手机用户发送了“质量月”公益短信。作为质量月的重头戏之一,总局联合工信部、四川省人民政府在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期间,举办了以“抓质量水平提升,促发展方式转变”为主题的第十七届中国质量高层论坛,四川质检两局联合承办了本届论坛,来自政府、行业、部门、企业、社会团体共500多人参加了论坛。
山东、吉林、安徽、宁夏、陕西、广西、新疆等省市组织了形势多样的“质量月”现场启动仪式。重庆市质监局举办质量大讲堂,600多人听取专家讲座。北京市、湖北省开展质量志愿者服务活动40多场次。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2169位省、市领导参加了“质量月”活动,超过162564家企业开展了“质量月”活动,1000多家企业共同签署了质量诚信倡议书,156家工业企业向全球消费者公开质量信誉承诺。各地共召开企业质量座谈会6265次,帮助企业解决质量问题23972个,组织9509名专家举办2141场讲座,22349家企业的289861人次参加培训。各地印发宣传材料2248万份,组织了220场专题文艺晚会和文艺演出,举办网上专题访谈1534次, 1759家省、市级新闻媒体对“质量月”活动和质量工作刊发了16572篇报道。
(四)质量兴省(市、县)活动不断深化。
总局积极推进“省部”合作工作机制,2010年与10个省(区、市)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全国达到30个。在合作工作机制框架下,全国开展质量兴省活动的地方不断扩大,去年一年内就新增浙江、江西、广东、云南、甘肃、湖北等6个省份、总数达到21个。全国开展质量兴市(县)活动的市(区、县)数量增加到2440个,覆盖率达到全国县级行政区域的85%以上。浙江省、广东省政府树质量强省旗帜,努力实现由产品质量向发展质量、由质量监管向质量建设、由制造向品质的工作转型。四川省政府出台了《质量兴市(州)绩效考核标准》,山西、安徽、河南、广西等13个省级政府建立了质量兴省考核评价机制,尤其广西的绩效考核工作值得借鉴,一是他们由党委、政府同时发文,将质量工作列入对14个地市政府绩效考核之中;二是明确考核质量工作的分值,组织在总分为400分的考核中,质量工作的考核分值就占10分,体现了质量工作的重要性。三是由质监部门参与带队考核,提升了质监部门的权威性。江苏、贵州、湖北、四川等省“质量兴市(州)”、“质量兴县”覆盖率达100%,有力地促进了地方各级政府对质量工作的领导。浙江、河北、重庆还启动“质量兴镇”、“质量兴园”工作,浙江省还探索在乡镇、街道及重点产业园区内设立质量管理工作机构,使质量工作在地方基层系统得到有效延伸。
伴随质量兴省工作的深入,去年湖南、广西、云南、江西等省市也相继新设政府质量奖,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2个省建立了政府质量奖励制度,403个市设立了质量奖。河南、浙江不但省辖市全部设立了市长质量奖,还分别有90个、44个县(市、区)设立了县(区)长质量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有两个特点:一是把各级地市政府主管质量工作的负责人也纳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范围,激励各级政府进一步重视质量工作;二是他们还把获奖企业作为质量管理的先进标杆,总结研究,宣传推广楷模企业的质量文化,组织省内企业参观学习。
各地大力推进名牌战略。浙江、江苏深入开展“区域名牌”建设,逐步实现由产业集聚向品牌集群转变,以品牌带动质量提升和发展方式转变。河北、安徽、山东、上海等省市将名牌评价范围延伸到旅游、商业零售、宾馆和餐饮等服务行业,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第三产业发展。广东省争取政府编办支持,专门批准成立了省名牌评价中心作为正式独立的事业单位专门从事省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探索建立以消费者认可和市场竞争力为基础的名牌产生机制。截至去年底,全国仍然有效的中国名牌产品1412个,省级名牌产品17511个。
(五)质量统计分析工作有序推进。
为探索将质量统计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0年6月,总局联合国家统计局在浙江省开展“产品质量合格率”指标建设试点工作。浙江省质监局、浙江检验检疫局和浙江省统计局联合成立试点工作组,对1711个调查样本进行统计抽样调查。2011年1月,张纲总师与国家统计局鲜祖德总统计师带领工作组赴浙江,就试点工作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工作组认为,通过试点初步验证了产品质量合格率指标的设计思路和技术路线图,统计方案基本可行。建议修改完善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方案后,进一步扩大试点省市,为全国范围内实施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制度积累经验。
为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状况统计分析制度,总局联合武汉大学开展质量统计与分析项目研究,组织中国标准化院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联合中国疾控中心开展产品伤害监测研究,已完成三省市8家医院的产品伤害信息采集试点工作。推动行业开展产品质量状况调查,引导机械、轻工、建材、纺织、钢铁、石化等与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相关的行业协会,开展行业产品质量状况调查分析。
各地质量状况分析工作也有序开展,目前已有30个省级质监局、35个直属检验检疫局开展了该项工作。河北、江西、福建、广西和内蒙古等5个省(自治区)已全部建立了省、市、县三级质量状况分析制度。江苏、四川和宁波质检两局联合开展了此项工作,并形成统一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上报当地政府。福建省质监部门向各级政府报送质量分析报告198篇,领导批示79篇,有94条建议措施被各级党委政府采纳。河北省质监局加强统计分析队伍建设,对全系统200多名统计分析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值得一提的是,厦门市质监局与厦门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联合对规模以上企业开展全面质量统计调查,被调查企业的产值占厦门市工业总产值的95%,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厦门质量状况分析报告,2010年首次由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厦门市质量状况。市委市政府在每季度的经济运行分析会上专门听取质量状况分析,将质量统计分析指标与GDP、CPI等指标同等列为厦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并作为市委市政府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
(六)质量管理工作基础条件逐步改善。
2010年,在总局党组的关怀下,在总局人事司的鼎力支持下,质量司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得到加强,业务处由3个处增加到5个处,质量司人员编制得到扩充,队伍结构有所改善,整体素质得以提升。由质量司对口联系的行业协会也得到加强,中国防伪行业协会举办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以平均副局长为理事长的第三届理事会,提出了新一届理事会的工作思路。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举行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周铁农、全国政协副主席白立忱为名誉理事长、总局张纲总师为理事长的第三届理事会,并选举产生16名副理事长、127名常务理事,组成了由421个单位等各方参加的理事会,确定了协会未来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挂牌成立质量管理分院,成为质量管理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支撑力量。
质量管理科研工作的社会力量逐渐壮大。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作为长期承担质量司委托任务的合作单位,为质量统计分析研究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持。中科院数学所、国家行政学院、对外经贸大学、上海质量科学研究院逐渐成为质量管理科研的新合作伙伴。武汉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南京财经大学等大专院校相继成立质量管理研究院,增加科研投入,集中优秀科研人员开展质量管理课题研究,成为政府质量管理工作的有力支撑。
(七)创先争优活动蓬勃展开。
2010年,按照中央的部署,总局在全系统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质量司党支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实施,司内确定了以司长为组长的创先争优工作组,制定活动方案、开展公开承诺,确立了“用心想事、潜心做事、追求卓越”的工作理念,提出了“建设学习型组织、创新型团队、实干型集体”的工作目标。规定动作抓落实,自选动作抓创新,建立学习园地,设立读书角,开展读书谈心活动及司处领导点评活动等。相继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签订合作备忘录,与山东等地质监局协商建立“联手共建、创先争优”合作机制。当前,全司同志正按照总局支树平局长所勉励的那样“质量司各项工作要带头讲质量,先行一步”,认真组织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
各位领导、同志们,全国质量管理战线2010年取得的上述成绩,是总局党组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国质量管理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团结一心、努力工作的结果。一年来,有许多同志把单位当家庭,一心扑在工作上,经常加班加点,没有半句怨言;有许多同志战斗在第一线,忙碌辛苦,无私奉献;有许多同志为了争取政策、争取支持,协调联系、尽心尽责。正是因为有了这种精神,总局党组和各级党委、政府才特别看重质量工作、关心质量工作,企业和人民群众才特别期待我们;正是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质量工作才能够爬坡奋进,不负众望。
回顾过去一年,质量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宏观质量管理工作的定位和思路还不够清晰,质量管理战略理论、管理方法和政策研究不够深入;质量管理工作机制和管理措施还不够有力,缺乏对基层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指导;工作中普遍存在着质量管理能力与越来越高的履职要求不完全适应的矛盾,存在着质量管理方法、理念、措施与新形势对质量管理工作新需求不完全适应的矛盾。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冷静思考,认真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1年质量管理工作安排
今年初,全国质检工作会议提出了“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发出了大力推动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的动员令,分析“十二五”阶段性特征和质量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我们深刻感受到质量管理工作面临着机遇和挑战,深刻感受到质量管理工作需要深入思考、找准定位、改革创新,深刻感受到质量管理工作者所肩负的责任和使命。
2011年,质量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遵循“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按照建设法治质检、科技质检、和谐质检的目标要求,积极开展质量强国战略理论研究和推进工作,大力推动质量管理效能建设,切实抓好质量宏观管理,探索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质量管理新机制,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开创质量管理工作新局面。
为此,今年主要应当从以下十个方面找准着力点、提升有效性。
(一)着力做好质量发展战略规划。
1.组织质量强国战略理论等重大课题研究。一方面,从发展战略层面上,抓紧推进四大宏观战略研究项目。一是与上海质量科学研究院合作开展质量强国战略理论研究。二是与国家行政学院合作开展质量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研究。三是与中国标准化院合作开展质量发展战略目标体系研究。四是与外经贸大学合作开展社会管理中的质量安全管理研究。另一方面,从工作层面上,重点突出三项课题研究。一是与昆明理工大学合作开展品牌价值测算评估体系建设研究。二是与中国标准化院合作开展产品伤害监测统计指标体系研究。三是与上海市质监局、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合作开展质量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研究。另外我们还将组织开展对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制度等课题研究。为完成好课题研究,我们将有计划地安排到各地调研,希望各地积极参与,大力配合,提出建议和意见。
2. 抓紧制定《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发展纲要”作为国家“十二五”95个专项规划之一,我们正全力争取在上半年报国务院审批。为此,下一步需要做的工作:一是发挥质检总局牵头部门作用,争取国家发改委支持,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并做好协调工作,广泛征求地方、行业、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对“发展纲要”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对事关质检事业发展的“质量监督管理”、“质量发展机制”、“质量提升工程”等内容,进一步结合质检实际充分论证,系统规划。三是组织好对支撑“发展纲要”的重大理论课题研究,力争在4月完成各项课题报告。四是做好“发展纲要”起草说明和上报审批的相关准备工作,同时,也希望各地予以积极配合和支持,共同完成“发展纲要”的编制工作。
3. 推动地方做好质量事业发展规划。各地要结合地方“十二五”发展规划,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推动本地区质量发展规划的立项和编制工作,提出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质量发展目标、重大质量工程和监督管理措施等,以促进各地质量事业的发展。
(二)着力开展质量管理效能建设。
1. 全面部署质量管理效能建设工作。总局将印发《关于加强质量管理效能建设工作的意见》,从今年开始到明年年底,在全国质检系统、相关行业协会及重点联系的中央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效能建设活动。以此为基础,深化各地质检两局质量管理工作合作,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协调,形成质量工作合力。
2. 督促企业强化质量管理效能。建立健全企业质量责任制度,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推行科学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加快企业质量技术创新步伐,应用高新技术改善品种质量、提升产品档次,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3. 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效能。促进技术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和激励机制,加大基础性、突破性、带动性强的关键技术攻关力度,加快建设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推进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切实为中小企业发展和产业集群建设提供检验检测服务。
4. 提高行业质量管理效能。加强行业质量工作的协作配合,建立行业和政府部门间质量信息交流机制,发挥行业协会的专业优势,健全行业标准体系,推进行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守则和公约,建设具有行业特点的质量文化体系。
(三)着力探索实施名牌战略的新模式。
1. 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这项工作是落实总局与部分省(区、市)政府签署的省部合作备忘录,深入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推动地方政府加大对质检工作投入和支持力度,实现质检工作有效延伸的重要举措。建设示范区的范围包括:一是同一产业集中程度高的产业聚集区或工业园区。二是已经较为成熟的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三是国务院制定的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及区域振兴规划涉及的重点地区。四是大中城市中规划设立或自然形成的商贸区。五是4A级以上等级的旅游景区。具体工作流程:由产业聚集区(开发区、园区)所在地(市、县)政府主动申请,省级质监局审查把关并考核检查,省质量兴省领导小组结合考核检查结果进行推荐,报国家质检总局复审、批准确定。创建过程中将实施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同时将从总局和地方政府两个层面对品牌示范区给予政策鼓励。
2. 开展“中国品牌价值测算评估”试点工作。为提升我国品牌竞争力,抢占国际品牌价值测算的话语权,推动中国品牌国际化,建立中国品牌价值测算评估体系,使我国企业在股票上市、兼并收购、产品市场占有率等国际竞争力中处于有利地位,总局决定以国际标准《货币化品牌评估指南》(ISO10668)为基础,以品牌货币价值测算为切入点,尽快研究转化成符合国际规则、凝聚质量要素、结合中国国情的品牌价值测算评估系列标准和模型,逐步开展试点工作。近期,总局将着手成立品牌价值及价值测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订品牌价值及价值测算系列国家标准,在每个标准中根据我国产业特点和实际发展情况,对每个行业品牌评价的具体方法、指标选取、权重的确定以及数据获取等作出规定。今年,先行选择部分省份进行试点,总局将印发试点工作方案,各试点地区要按照统一部署,扎实稳妥地做好工作。
(四)着力完善质量激励机制。
1. 组织开展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今年9月总局将对2009~2010年度全国各省(市、区)、中央企业质量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将此表彰作为质量管理工作的最高荣誉。表彰项目将分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两类。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数量各为100名,其中先进单位类别中的先进(标兵)单位和先进个人类别中的先进(标兵)个人,重点突出其典型性和代表性,严格控制数量,做到少而精。先进单位可自愿申请,也可由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先进个人可自荐,也可由所在单位推荐。总局将统一制定下发表彰方案、推荐条件和相关工作文件。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检验检疫局负责受理申请并审核推荐候选单位和个人,报本省质量兴省(市)工作领导小组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向国家质检总局推荐。国资委负责中央企业和个人的推荐工作。
2. 推动质量奖励考核工作有效开展。总局层面上,将以今年质量管理“双先”表彰为基础,借鉴国外质量奖先进方法,研究建立中国国家质量奖励制度。各地质监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及时研究总结各地成功经验,建立健全符合本地区经济发展需要的质量奖励制度。同时,要大力推动地方政府将质量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使质量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五)着力推进质量状况统计分析工作。
1. 组织制定产品质量状况统计分析规章制度。制定《产品质量统计管理规定》、《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制度》和《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规定》,建立统计工作考核、数据质量控制、信息公开与保密等内部管理制度。
2. 健全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产品质量状况会商会议制度。每季度由分管质量工作的局领导主持召开产品质量状况会商会议,相关业务部门汇报所属业务范围内产品质量状况;年度或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专项会商会议,由局主要负责人召集。二是建立质量统计分析信息汇总制度。设计质量状况分析统计指标体系、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模板,逐步规范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完善质量信息统计渠道,定期采集产品质量信息,相关部门和检测机构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统计数据和分析材料。
3. 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质量发展和质量安全,当前重点是侧重分析质量安全和系统性、区域性质量问题,各地质量分析报告还应注意围绕支柱产业、重点行业和区域特征进行分析。各地质检两局应当编写季度和年度综合性质量状况分析报告,遇有突发性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可及时编写专题性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同时,建立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上报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各地质检部门应当定期向地方政府提供质量分析报告,作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重要参考。
(六)着力完善产品质量统计指标体系。
1. 推进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扩大试点工作。总结浙江省试点工作经验,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域特征等因素,今年4月至8月,将选择湖北、四川、深圳、厦门等省市,进一步扩大试点。总局研究制定扩大试点实施方案,会同国家统计局联合制定统计调查规范,对试点地区给予技术性指导和支持。开展试点工作的地区要按照总局部署,联合当地统计、检验检疫等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2. 改进完善工业产品质量指标。总局质量司将研究制定工业产品质量指标统计调查改进方案,整合全国重点工业城市质量信息网和全国千户重点工业企业质量信息网,优化工业产品质量统计指标和抽样方案,规范质量信息采集管理,建立入网企业退出机制。确定为统计调查范围内的省市要按照总局统一要求,加强样本企业的组织管理,确保工业产品质量统计工作的质量与时效性。
3. 完善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总局将联合国家统计局,制定质量竞争力指数改进方案,提高指数发布有效性。一是完善质量竞争力指数构成模型,重点是对平均产品销售收入、微电子控制设备比重、质量损失率、产品质量等级品率等指标进行优化。二是改进质量竞争力指数测算方法,使用跨年度数据测算指数,即系统内指标采用待测算年度的基础数据,国家统计局指标采用上一年度的基础数据。三是调整质量竞争力指数报告发布时间,相对固定于每年第2季度后20日内,增强指数发布的时效性。
4. 推动开展顾客满意度指数测评。研究制定顾客满意指数测评方案,科学设计测量指标体系及抽样方案,组织开展顾客满意指数统计调查,建立顾客满意指数信息调查系统,适时发布测评报告,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各地质监部门和相关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取重点产品、行业,结合品牌价值评价和品牌示范区建设等工作,逐步开展顾客满意度测评。
(七)着力强化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1. 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一是研究建立企业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借鉴国外有效管理经验,明确企业报告事项、报告时间及安全补救措施等相关规定。二是结合质量工程师制度,探索在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的企业内设立质量管理责任人,依法赋予质量管理责任人权力和责任,建立严格的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完善产品质量“三包”制度。开展消费类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条例的起草研究,推动机动车“三包”责任规定和机动车售后服务标准出台,加强对售后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推动企业落实产品质量责任担保。
2. 强化企业质量诚信意识。一是督促企业牢固树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健全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从源头上把住质量安全关。二是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组织开展质量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企业质量人员的培训力度。三是鼓励企业开展质量诚信承诺活动,引导企业履行质量责任,营造“质量诚信、以质取胜”的社会氛围。
3. 加大质量信用监管力度。一是加快完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推进“企业质量档案”、“全国企业质量信用信息数据库系统”和进出口企业信用信息的相互整合,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是完善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公布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利用市场机制和法律手段惩戒质量失信行为。三是加强与工信、商务、银行、海关、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合作,探索建立质量诚信联动机制。四是加快完善质量信用评价体系,以重点产品和重点区域为切入点,全面推进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八)着力加强产品监管相关工作。
1. 强化产品防伪监督管理。一是尽快修订《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出台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健全产品防伪工作制度。二是深入开展防伪标识产品制售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规范防伪标识产品管理。三是做好防伪技术评审机构、防伪检测机构资质再确认以及防伪技术评审备案和防伪注册登记工作。
2. 积极推进设备监理工作。一是推动《设备监理条例》立法工作。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立法调研、论证及相关部门协调工作。二是探索设备监理工作新模式。在设备监理单位核准、获证企业监管、人员考核注册等方面发挥地方质监部门的职能作用。三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今年将组织各省级质监局对获证机构就设备监理单位的实施能力、专业管理状况、持续符合核准条件等情况实施专项检查,以确保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核准工作的有效性。四是完善设备监理单位资格核准工作流程。对设备监理服务招投标不规范、设备监理单位和人员无证执业等问题提出应对措施,促进设备监理工作规范有序。
3. 会同卫生部门扩大产品伤害监测试点。一是认真做好试点工作方案,协同卫生部门选择试点地区和医疗机构,有序开展产品伤害监测试点工作。二是研究制定产品伤害监测制度,建立产品伤害监测系统和预警平台。三是研究建立产品伤害监测数据指标,适时纳入产品质量统计指标体系。
(九)着力推动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
1. 认真组织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联合工信部、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等单位,动员全社会广泛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办好第18届中国质量高层论坛等重大活动。各地质监部门要紧贴当地实际,紧贴百姓生活,精心设计、周密安排具有当地特色的活动,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2. 全面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模式。各地质监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召开QC小组、可靠性管理等现场经验交流会,深入开展质量标杆对比等活动。联合专家、学者,深入挖掘和宣传有中国特色的企业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带动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3. 组织质量专家、大学生和企业员工开展质量活动。动员质量管理专家和大学生积极参加质量建设志愿者活动,深入企业开展质量援助,指导企业开展质量改进和质量创新工作。注重加强对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努力为企业职工提供展示技能、交流经验、学习提高的平台。
4. 改进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工作。一是争取有关单位理解支持,逐步探索将质量专业职业资格纳入相关许可核准条件中,切实提高质量管理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适用性。二是努力完成高级质量工程师考试试点工作,以回应广大中级质量职业资格人员的急迫愿望和企业的现实需求。三是加快制订质量专业职业资格管理规章,使质量专业职业资格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四是改革教材发行、注册培训、职业资格信息公开、远程教育等工作,为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优良服务,促进这项制度健康发展。
(十)着力促进质量工作包容发展。
1. 开展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创建工作。今年4月,总局将与教育部联合发文,部署国家级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试点示范建设。依托检验检测机构、大中型企业及品牌创建示范区等,为中小学生提供广泛接触社会、参与生产实践的校外课堂,让学生从小树立重视质量、追求高质量、热爱使用自主品牌的意识,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成长。各地质检部门要与当地教育部门做好配合,首批国家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将由总局和教育部在“质量月”期间联合授牌。
2. 广泛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国际间质量工作交流,主动与国外质量管理相关组织建立广泛的联系,考察学习发达国家的质量统计、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交流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实施情况,积极参与境外相关质量管理业务培训。努力争取申请举办中国国际质量大会。
3. 加强对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管理。做好对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中国防伪行业协会、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的联系指导工作,联合中国质量协会等单位,发挥其在质量管理工作中的桥梁纽带和行业自律作用,共同推动质量管理工作开创新局面。
三、努力提高质量管理工作水平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是制定落实《质量发展纲要》起步之年,也是推进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的关键之年。对全国质量管理工作来说,恰逢其时,机遇与挑战并存;对全国质量管理工作者来说,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如何才能不辱使命,做好质量管理工作,我们认为应该从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求真务实抓落实。方针政策、措施要求确定后,重在抓落实。中央领导强调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抓落实的出发点放到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上,把抓落实的落脚点放到办实事、求实效上。总局领导特别强调“注重抓落实、学会抓落实”,自觉地把总局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基层中去,贯彻落实到实践中去。对我们来说,抓落实就是要增强执行力,提高有效性。抓落实就是要紧跟时局,转变观念,锐意进取。抓落实就是要对照任务、细化措施,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不罢休。抓落实就是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不求名、不图利、心无旁骛,真抓实干。
(二)敢为人先抓创新。面对新的形势,质量管理工作的领域不断扩展,内涵不断丰富。今年部署的多项工作,许多都是在新领域、新层面上的试点和探索。要完成任务,我们就必须坚持思路创新,勤于思考、善于思变,针对新形势,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方法创新,要学会运用哲学的方法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学会应用现代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质量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制度创新,加快国家质量奖、质量诚信、质量统计分析、消费品安全、产品质量担保责任等规章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完善覆盖管理全域、支撑事业发展的法制体系。
(三)和谐包容抓协调。质量工作点多面广,需要更加注重统筹思维,积极协调,争取更多支持。要紧密联系党政及相关部门,争取理解,赢得支持,创造和谐良好的行政环境。要紧密联系行业组织和企业,建立广泛的质量会商联系机制,为质量发展增添更多的参与者和践行者。要紧密联系科研院所与大专院校,为质量发展夯实理论基础和技术支撑。要加强系统内质量工作的紧密联系,相互交流,广泛合作,形成质量管理工作的整体合力。
(四)勇于担当抓责任。今年质量管理工作任务重、头绪多,理清思路、明确责任是关键。要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抓质量就是抓基础,抓质量就是促发展,质量责任重于泰山。要确保任务完成,将今年质量管理工作的各项任务细分到责任人,提出任务完成的时间进度。尤其承担试点工作的地区和单位要精心组织,建立层级分明、角色清晰的责任体系,确保任务完成。要加强督促检查,对照工作任务,强化年终考核,确保各项任务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五)追求卓越抓建设。追求卓越是质量管理的最高境界,做好质量工作就必须加强质量工作者的自身建设。一是加强素质建设。当前,社会管理日趋复杂,质量科学日新月异,质量领域日益广泛,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学习,改善知识结构,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树立“通过学习使自己优秀,自己优秀则队伍优秀”的理念,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新时期质量工作的新要求。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我们将在总局党组领导下,积极争取人事司的支持,有针对性的选用人才、培训人才。尤其要注重加强质量统计机构和队伍建设,理顺各级质监部门的质量统计职能,配备专职的质量统计分析人员,真正建立起一支具有较高业务素质的质量统计分析队伍。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切实从理念、德行、用权和自律等方面加强作风建设,要坚决抛弃私心杂念,克服浮躁情绪,反对形式主义;要牢记根本宗旨,树立服务意识,勤政廉政,严于律己;要积极投身“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良好的作风,创造更好的业绩。
同志们,我们已经站在又一个新的五年和十年的起跑线上,开好局、起好步意义重大。让我们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认真贯彻 “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总体部署,坚定信心、鼓劲给力、爬坡奋进,努力提升质量管理工作新水平,开创质量发展事业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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