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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百家企业争创世界名牌产品培育目录》意见的函

2008年05月14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质检质函[2008]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引导、鼓励企业争创世界著名品牌,我司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制定了《百家企业争创世界名牌产品培育目录》(见附件1)。现就该目录征求意见:

一、确认列入目录的企业是本行业国内领先企业,主导产品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总销售额(不包括非制造业经营收入)达到或者接近100亿元人民币。

二、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对达不到以上条件的企业进行删减和调整。新增的企业需填写《优势企业争创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现状调查表》(见附件2)。

三、核实和补充行业类别、企业名称、品牌、主导产品、企业总销售额等信息。主导产品原则上列两种。

四、列入目录的企业需提供企业概况(1000字以内),简要说明企业主导产品的质量水平、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产品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情况、销售量(或额)在国际同行业的排名、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与国际著名品牌的比较优势等。

请各省于5月16日前将反馈意见以书面和电子文本形式报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

联系人:郝进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电话:010-82262041

传真:010-82260120

电子邮件:haoj@aqsiq.gov.cn

附件:

1、百家企业争创世界名牌产品培育目录

2、优势企业争创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现状调查表

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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