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百家企业争创世界名牌产品培育目录》意见的函
质检质函[2008]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引导、鼓励企业争创世界著名品牌,我司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制定了《百家企业争创世界名牌产品培育目录》(见附件1)。现就该目录征求意见:
一、确认列入目录的企业是本行业国内领先企业,主导产品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总销售额(不包括非制造业经营收入)达到或者接近100亿元人民币。
二、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对达不到以上条件的企业进行删减和调整。新增的企业需填写《优势企业争创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现状调查表》(见附件2)。
三、核实和补充行业类别、企业名称、品牌、主导产品、企业总销售额等信息。主导产品原则上列两种。
四、列入目录的企业需提供企业概况(1000字以内),简要说明企业主导产品的质量水平、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产品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情况、销售量(或额)在国际同行业的排名、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与国际著名品牌的比较优势等。
请各省于5月16日前将反馈意见以书面和电子文本形式报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
联系人:郝进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电话:010-82262041
传真:010-82260120
电子邮件:haoj@aqsiq.gov.cn
附件:
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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