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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申报工作启动

2008年05月13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5月12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2008年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申报工作已全面展开。除彩色电视机、程控交换机、彩色胶卷、味精四类产品外,凡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名牌产品,同时符合2008年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申报条件的均可自愿实施申报。

国家质检总局为申报中国世界名牌的企业和产品设置了科学、合理、权威、公正的准入门槛。除需符合《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中申请中国名牌产品的全部条件外,自主创新能力、自主知识产权、节能降耗、保护环境等都成为了中国世界名牌产品应具备的重要条件。申报产品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申报企业必须具有较强的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拥有国家级技术中心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高素质的技术队伍。申报产品必须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开拓国际市场、争创世界名牌的过程中具有突出的业绩和出色的表现,对其他企业有良好的借鉴和带动作用。同时,还要求申报企业要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在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降低能耗、安全生产以及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成效显著。今年,国家质检总局还针对企业社会责任提出新要求,申报企业必须为诚信纳税A级企业。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关于申报2008年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通知》中的要求,中国世界名牌的申报产品所在行业的总产量和出口量居于世界前列。申报品牌产品在国际同行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自主品牌出口多个国家或地区,在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均已注册商标。申报企业年销售额需达到100亿元人民币以上(不包括非制造业经营收入),申报产品销售量或销售额需在国际同行中位于前5名,各项经济指标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申报产品的自主品牌出口量或出口额需占该产品国内外总销量或总销售额的20%以上(高科技产业、国家不鼓励或限制大量出口的产业除外),占总出口量或总出口额的50%以上,出口额不得低于5000万美元。申报品牌的注册商标需有10年以上历史,申报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有专门负责国际市场的职能部门,有一定数量的跨国人才。

通知同时明确,各企业申报的数据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将对申报企业填报的数据进行严格审查和公示,如经查实数据有不实情况,将取消该企业参与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价的资格。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价和表彰工作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增加企业负担。企业的广告宣传、赞助等活动属于企业的商业活动,与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无关。

据了解,从今年起,国家质检总局将对申报企业的数据进行公示。自6月9日10时至6月22日17时,各省局将在网站和各地主要媒体的显要位置对初审合格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调查属实的,国家质检总局将根据情况,提交国家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如发现存在问题,虚报数据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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