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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简报第2002年第1号

2004年06月30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今年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第一年,也是继2001年推出首批中国名牌产品之后,中国名牌战略在全国全面、深入实施,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进一步展开,名牌产品培育工作正式启动的一年。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2002年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经广泛调查研究并经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现确定2002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范围如下:

  冰柜、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啤酒、葡萄酒、高温火腿肠、皮鞋、旅游鞋、羽绒服、床上用品、羊绒衫、合成洗衣粉、牙膏、乳粉、液体奶、照相机、服务器、电话机(座机)、电池、手表、卷烟。

  凡在今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范围内的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按照《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申报条件,从4月15日至6月15日,到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名。

  中国名牌产品申请表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

二〇〇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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