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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简报第5期

2004年06月23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记者恳谈会在京召开

2001年7月20日,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记者恳谈会。首都各大新闻媒体包括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香港文汇报、中国质量报、中国机电日报等40余家新闻单位50多名记者参加了恳谈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司司长、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长于献忠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荣剑英也向到会记者通报了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关心的问题。

于献忠秘书长指出:现在推进中国名牌战略,总体讲一个是大势所趋,一个是社会所需,一个是企业所思。

首先是大势所趋。作为政府主管部门、作为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内一个具体业务部门,在去年底到今年初酝酿形成新时期质量工作基本思路时,提出了诸多要求和我们必须把握的宏观环境,其中十五届五中全会对我们国际国内形势概括性分析和前瞻性预测,我感到非常有指导意义,五中全会指出,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科技革命迅猛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国际竞争更加激烈。如何面对竞争,我们要去思考。另外,我国进一步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对外开放,要求我们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并适应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同时,五中全会也提出,要想继续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必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有它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我国加入WTO今年年底将变成现实,如何利用几年的有限过渡期把我们的工作做好,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应对这样一个局面,如何主动把自己置于一个这样的宏观环境中去。结合我们国家领导人过去多次提出的,包括小平同志提出的“我们应该有自己的拳头产品,创造出我们中国自己的名牌,否则就要受人欺负。”江泽民同志要求的“立民族志气,创世界名牌。”的指示精神,国家质检总局就不得不在新形势下认真思考,针对宏观形势的变化,采取应对和适应的措施。名牌战略的实施正可谓大势所趋。

第二是社会所需。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样一个阶段中,假冒伪劣泛滥,经济行为不规范。我们的责任是如何规范市场行为,使这个阶段尽量缩短。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现实情况。针对社会这样一个现状,政府主管部门应该用什么样的“抓手” 和载体去推动工作,这也是一个必须要考虑的大前提。邦国副总理曾指出,我国产品实物质量近几年逐渐向好的方面发展,但是并不等于说很强了,我国某些产品档次低,质量不稳定,可靠性不强,合格率不高。假冒伪劣泛滥,重大质量事故不断发生,对我们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与国外竞争如不面对这样一个现实,采取措施,就是一句空话。我国现在经济运行质量并不是太高,人均资源并不丰富,镕基总理这次到国家质检总局检查工作时说,我们国家现在没有真正成规模的强的产品和企业,所以假冒伪劣泛滥的势头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所以,现在我们把提高市场运行质量和提高经济效益提出来,这是非常带有前瞻性和战略性的问题。

第三个是企业所思。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有一些好的企业客观地已经走向世界,现在要在新的时期参与市场竞争,通过市场评价给予认可。就像一个人大学毕业给他一个毕业证,研究生毕业给他一个硕士学位证。企业也一样,到了目前这个阶段,要尽量地帮助它,推动它,培植哺育它,能够使它真正走向世界,参与竞争。正是基于这么几点考虑,国家质检总局经过长时间酝酿,在新时期,在诸多的工作当中,把名牌战略付诸行动,这也是符合逻辑的。

于献忠秘书长在谈到关于推进中国名牌战略,落实《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时提出:1996年,国务院颁布了专门的《质量振兴纲要》,《质量振兴纲要》明确提出要实施名牌战略,振兴民族工业,鼓励企业生产优质产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创立名牌产品,到了1997年,当时的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国家经贸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推动企业创名牌产品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要培养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和企业集团,实现振兴民族工业的伟大目标。到1998年,新一届政府成立,在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能定位分工时,明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推进名牌战略。这是职能上写清楚的,是法规性的依据。到了1999年,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向镕基总理、邦国副总理汇报工作时提出要推进名牌战略,实施名牌产品的评价和管理。当时领导同志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搞出一个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办法,不要卖牌子,关键是市场认可度;二是要让中介机构去搞。对于领导的指示,我们具体在实施操作进程中给予严格认真的贯彻。对于推动这项工作本身的社会条件,一个是领导的重视和政策依据,再一个是社会几年来的实践也为我们组织实施名牌战略提供了不少经验,打了一个非常好的基础。当然,评价活动需要我们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规范,尤其是在原来的基础上由省级的推进进入国家级的推进,更要充分注意规范操作。《办法》体现了若干重要的思想。一是有一个整体的推进机制,这种机制是以市场评价为基础,中介机构为主体,政府主管部门积极地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用户满意度为重要指标。这里特别提出这是一个市场评价过程,不管是基层意见的形成,还是专业委员会的评价,都要充分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包括初选名单形成后还要通过媒体公诸于世,征得社会的认可。这本身是一个市场评价为基础的评价行为,绝不是一种行政审批。为什么不能和过去的评优相提并论,道理就在这里。中介机构的主体作用也反映的非常清楚。具体操作这项工作的是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各专业委员会的组成也充分考虑到各专业协会作用的发挥。这个《办法》的内容,不少地方都体现了中介机构的主体作用。那么政府在其中起什么作用?按照政府职能的定位,建章立制,制定规矩,制定游戏规则,统一规范评价行为。从这个道理上来讲,政府起到了制定规矩,并按规矩进行监督这样一个作用,这也符合政府职能定位。因为它并不是在这件事上进行行政干预和行政审批。推进中国名牌战略本身是规范市场经济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我们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这是政府在履行自己的职责。用户满意度不用说,因为那是我们质量管理追求的目标,也是我们评价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高低的客观标准,这也符合国际惯例和现代质量管理理念。另外,这个《办法》体现了科学的评价指标,涉及到市场评价、质量评价、效益评价和发展评价指标。市场评价包括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水平、用户满意程度。质量评价包括实物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实物质量要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质量管理水平能够体现一个企业长期稳定的保持产品高质量的基础和条件。这一点也是符合国际惯例和现代质量管理思想的;效益评价指标更是紧紧围绕中央指出的要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来进行。一个企业不能为了生产而生产,而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效益水平。发展评价也体现一个企业内在的机构、管理和技术创新水平。我们提出这些指标,应该能够客观反映社会需求与社会认可。另外,《办法》给中国名牌产品作了一个总的定义,就是:产品实物质量应该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产品本身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应该比较高,用户比较满意,市场竞争力较强,并经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确认的中国制造的产品。所以,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优质产品就是中国名牌产品。关于对名牌产品的扶持,7月13日,镕基总理到国家质检总局视察工作时指出,你们要特别注意培育名牌意识,要大力扶持名牌,这是你们的任务。中国就是缺少真正成规模的大的好的企业和产品,要把企业做强做大,有效抑制假冒伪劣。要把免检等一些措施用上。《办法》里体现了总理的这些指示精神。如确认为中国名牌产品,将免予各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在出口上,如果符合出口的专门要求,要优先予以考虑。另外中国名牌产品在有效期内,自动列入“打击假冒,保护名优”活动中重点保护名优产品名单中去,给予有力的保护。

最后,于献忠秘书长提出要加大对中国名牌战略和名牌产品的宣传力度。要让全社会都了解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办法及首批中国名牌产品。同时要把握一点,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管理的初衷和宗旨不在于评而在于培育,一个企业是不是一个好的企业,产品是不是名牌产品,这是客观现实,我们所作的事情,只不过是符合客观现实,对这些企业和产品通过市场评价给予公正认可。这不是拔苗助长,更不是行政审批。所以企业不要把精力花在找路子,钻门子上,这没用。企业要练好自己的内功,强化自身管理,推进科技和管理创新,保持自己的产品和企业在市场上的占有率。推进这件事情,推出中国名牌产品,就是树起标杆和旗帜,使大家在这面旗帜下集合起来,集合什么,集合优质产品和强势企业。所以,归根结底要把握的重点是培育名牌意识。核心问题是培育而不是评。《办法》还体现了这样的思想,就是促进企业不断创新,不能停留在现在,因此不搞终身制。促进企业不断改进,不能一劳永逸,不能躺在既有的成绩和现有的水平上,而必须采取措施,不断前进。《办法》还强调了要坚持公认的评价原则。即坚持企业自愿申请,科学 、公正、公平、公开,不搞终身制,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在这里我要强调,中国名牌推进委员会是由中介机构、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和新闻单位等组成。它是推进名牌战略,评价认定中国名牌产品的惟一权威机构。中介机构要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能打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的牌子,中国名牌推进委员会也不会委托授权某一个中介机构去进行有关名牌产品的评价。

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荣剑英向到会记者通报了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关心的问题。有记者问:本次公布的管理办法规定,不向企业收费,大家想知道,开展这项评定工作的经费怎样解决?今后是否还会收费?荣剑英常务副秘书长回答说,经费由政府支持,今后中国名牌推进委员会也不向参评企业收费。还有记者提出建议,希望把名牌战略的推进工作列入到各部委、各行业协会的产业政策中去,同时能够尽早立法,防止其他机构打着“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的名义进行非正当活动,立法保护已经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名牌产品。荣剑英副秘书长最后希望和新闻界的朋友们一道大力宣传和推进中国名牌战略的实施,让社会各界了解、参与并监督名牌产品的评价认定工作,为中国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走向世界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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