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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2年中国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2年04月08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2002年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充分听取各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确定了2002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范围(见附件1)。现将2002年中国名牌产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企业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报时间从4月15日开始,6月15日截止。

2.申报企业必须如实填写“中国名牌产品申请表”(见附件2)的有关内容。该申请表在总局网(http://www.aqsiq.gov.cn)、质量信息网(http://www.cqi.gov.cn)、中国名牌网(http://www.chinamp.org)上都可以查到,企业可以直接下载填写。

3.“中国名牌产品申请表”中“续表2”“申报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一栏按照附件3规定的项目进行填写。

4.6月30日之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组织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对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把关,形成推荐意见,填写“中国名牌产品申请表”的“表3”,并将所有推荐企业的“中国名牌产品申请表”,统一报送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过期将不予受理。

5.为统一组织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请申报企业将申报产品销售额最高的前十个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名单及销售比重依次填写附件4。为及时安排用户满意度调查,各申报企业填写的附件4请务必于4月20日前报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

6.今年申报企业不再填写产品免检申请表。按照《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名牌产品在有效期内,免予各级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

特此通知。

附件:

1.2002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范围及编号

2.中国名牌产品申请表

3.2002年申报产品实物质量需填报的主要指标

4.2002年申报产品( )销售区域分布情况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

    二○○二年四月八日

抄送: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各委员单位

附件1:

2002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范围及编号

001.冰柜

002.电热水器

003.燃气热水器

004.啤酒

005.葡萄酒

006.高温火腿肠

007.乳粉

008.液体奶

009.牙膏

010.羽绒服

011.羊绒衫

012.皮鞋

013.旅游鞋

014.床上用品(床上系列产品配套件)

015.合成洗衣粉

016.照相机

017.服务器

018.电话机(座机)

019.电池(一次碱锰电池)

020.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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