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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范围确定

2002年03月28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3月28日,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发出2002年第一号公告,公布了2002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范围。

公告指出,今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将在冰柜、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啤酒、葡萄酒、高温火腿肠、皮鞋、旅游鞋、羽绒服、床上用品、羊绒衫、合成洗衣粉、牙膏、乳粉、液体奶、照相机、服务器、电话机(座机)、电池、手表、卷烟等 21 类产品中进行。

据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负责人介绍,与 2001 年相比,今年的评价范围更广,评价程序更规范。

2002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范围的确定,是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 2002 年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通过广泛调查研究并充分听取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中介机构意见的基础上,经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后最终确定的。

今年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第一年,通过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和培育工作,可以更好地推动名牌战略的实施,促进中国名牌产品的发展壮大,增强我国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据悉,凡在今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范围内的企业,将本着自愿的原则,按照《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申报条件,于4月15日开始,到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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