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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全国汽车和消费品召回情况的通告

2024年03月14日 08:10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2023年

全国汽车和消费品召回情况的通告

2023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创新高,新能源车增速较快,消费品市场持续稳步发展。 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加强缺陷汽车和消费品召回管理,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和《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等,现将2023年全国汽车和消费品召回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2023年召回实施情况

(一)汽车安全召回

2023年,我国共实施汽车召回214次,涉及车辆672.8万辆,分别比上年增长4.9%和49.9%(见图1)。实施新能源汽车召回72次,涉及车辆160.3万辆,占全年召回总数量的23.8%。新能源汽车召回数量同比增长32.3%,创历史新高。实施远程升级(OTA)召回6次,涉及车辆117.3万辆,同比增长32.2%,OTA逐渐成为汽车召回实施的重要方式。受 缺陷调查影响召回27次,涉及车辆399.6万辆,同比增长127.2%,占全年召回总数量的59.4%。截至2023年年底,我国已累计实施汽车召回2842次,涉及车辆达1.03亿辆。

图1 2004—2023年汽车产品召回的次数与数量

从缺陷线索看,2023年 收到消费者提供的汽车缺陷线索报告共2.32万例,涉及电器设备(占17.0%)、发动机(占16.0%)、车身(占14.0%)、制动系(占8.5%)、传动系(占7.6%)、动力电池(占5.7%)、转向系(占3.3%)、车轮和轮胎(占2.8%)、辅助系统(占2.4%)、其他(占22.7%)。其中,新能源汽车缺陷线索报告5216例,反映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问题的占新能源汽车缺陷线索报告的24.9%、反映驾驶辅助系统问题的占新能源汽车缺陷线索报告的5.0%。

从缺陷涉及的系统看,发动机和电器设备是主要缺陷产生部件,占总召回数量的84.9%。因发动机缺陷实施召回81次,涉及车辆405.3万辆,占总召回数量的60.2%;因电器设备缺陷实施召回54次,涉及车辆166.3万辆,占总召回数量的24.7%;因制动系缺陷实施召回11次,涉及车辆48.9万辆,占总召回数量的7.3%;因车身缺陷实施召回30次,涉及车辆44.3万辆,占总召回数量的6.6%,详细分类见图2。相比上年,发动机成为主要的缺陷产生部件,而因电器设备缺陷实施召回数量较上年降低了24.1%。

图2 2023年汽车缺陷涉及总成召回数量分布

从缺陷原因看,因制造原因召回71次,涉及车辆237.3万辆,占总召回数量的35.3%;因设计原因召回134次,涉及车辆435.5万辆,占总召回数量的64.7%;因标识原因召回4次,涉及车辆0.002万辆,占总召回数量的0.03‱,因其他原因召回5次,涉及车辆0.02万辆,占总召回数量的0.3‱。因制造原因召回数量较去年增加了37.3%,但设计原因仍是最主要的缺陷原因。

(二)消费品安全召回

2023年,我国共实施消费品召回771次,涉及产品1042.0万件,分别比上年增长11.7%和4.6%(见图3)。受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影响召回次数为699次,涉及产品612.8万件,分别占召回总次数和召回总数量的90.7%和58.8%,缺陷调查仍是推动消费品企业实施召回的主要方式。截至2023年年底,我国已累计实施消费品召回4885次,涉及产品达1.01亿件。

图3 2008—2023年消费品召回的次数与数量

从缺陷线索看,2023年 收到消费品缺陷线索报告1.53万例,涉及电子电器(占83.1%)、日用纺织品和服装(占6.9%)、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占6.2%)等产品,问题主要涉及电子产品过热、电路故障、电池鼓包等,家居产品化学元素超标、有害物质泄漏,电动自行车产品行驶中动力中断、充电故障等。

从产品类别看,召回数量较多的是儿童用品264次,涉及产品822.0万件,占召回总数量的78.9%;家用日用品42次,涉及产品87.1万件,占召回总数量的8.4%;食品相关产品74次,涉及产品49.8万件,占召回总数量的4.8%;电子电器146次,涉及产品39.8万件,占召回总数量的3.8%;其他交通运输设备127次,涉及产品21.3万件,占召回总数量的2.0%,详细分类见图4。

图4 2023年消费品召回产品类别召回数量分布

从缺陷原因看,因设计问题召回221次,涉及产品123.3万件,占召回总数量的11.8%;因制造问题召回509次,涉及产品876.2万件,占召回总数量的84.1%;因标识问题召回41次,涉及产品42.5万件,占召回总数量的4.1%(见图5)。

图5 2023年消费品缺陷原因召回数量分布

从缺陷类型看,因标准符合性问题召回757次,涉及产品921.7万件,占召回总数量的88.5%,标准符合性问题仍是消费品召回的主要原因。儿童用品、家用日用品、食品相关产品、电子电器和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分列召回数量的前五位,应当引起生产企业关注。

(三)机动车排放召回

2023年, 与生态环境部密切合作,共同推进机动车排放召回工作稳步前进。全年共收集排放危害相关线索1402条,联合组织专家技术交流7次,启动调查案件4件,督促生产者实施排放召回10次,涉及车辆181.1万辆。截至2023年年底,我国已累计实施排放召回31次,涉及车辆327.2万辆。

二、2023年召回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召回技术机构建设。为提升产品安全监管效能,更好服务产业发展和消费需求,2023年12月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正式成立。新机构聚焦产品安全,减少产品伤害,维护公共安全和利益,以高水平安全助力高质量发展。二是突出重点产品和社会热点问题调查。针对特斯拉汽车意外加速问题,督促特斯拉公司就再生制动系统能量回收控制策略问题召回车辆110.5万辆,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三是稳步推进汽车安全沙盒监管试点。发布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等首批试点技术名单并指导部分企业开展深度测试,进一步降低安全风险。四是深化无人机产品安全召回监管。发布《 办公厅关于加强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 关于对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召回管理的公告》,进一步明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召回监管要求。五是加强全国消费品召回区域协作。指导相关省市建立粤港地区、黄河流域、长三角地区等区域性消费品召回技术协作机制,有效促进区域协同和技术联动。

三、2024年召回管理工作重点

2024年, 将强化“保安全”底线思维,全面落实产品安全责任,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产品安全召回监管。围绕大中型商用汽车、新能源汽车等重点机动车产品,电子电器、儿童用品等重点消费类产品,加大缺陷调查力度,动态监测行业安全状况,及时督促企业实施召回。

二是优化产品安全召回监管体系。扩大产品召回范围,完善软件远程升级(OTA)备案及安全评估流程,优化缺陷调查及召回实施程序,提升高新技术产品召回监管能力,适应新技术和新业态形势下召回实践的需要。

三是深入推进产品质量安全沙盒监管制度。针对新能源汽车、智能驾驶、民用级无人驾驶航空器等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探索建立质量安全“沙盒监管”制度,开展深度测试和产品安全评估,为新产品新业态发展提供容错纠错空间。

四是提升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支撑能力。依托新成立的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加强基础研究与缺陷调查技术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缺陷产品调查协作基地评估工作。大力开展产品伤害监测,完善产品危害识别和试验验证体系,提高产品缺陷与失效分析、事故复现与场景重构等技术能力。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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