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关于2019年第二批玩具等16种网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
办公厅关于2019年第二批
玩具等16种网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
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加强网售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组织开展了2019年第二批网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聚焦儿童用品、电子电器,以及“双11”期间销售量较多的日用消费品,对玩具、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学生文具、童鞋、旅行箱包、电热水壶、电压力锅、室内加热器、自动电饭锅、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电热毯、电热暖手器、移动电源、电源适配器、空气净化器、智能坐便器等16种网售产品质量开展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本次抽查涉及天猫、拼多多、淘宝网、网易严选、京东商城、1号店、当当网、国美电器、蘑菇街、唯品会、抖音、苏宁易购等12家电子商务平台。本次抽查共检验894批次产品,发现15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17.1%。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玩具。对86批次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检验了机械与物理性能、易燃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增塑剂等62个项目。经检验,发现1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5.1%。不合格项目涉及机械与物理性能正常使用(小零件、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刚性材料上的圆孔、可触及的锐利尖端、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上的自回缩绳、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上的绳索和弹性绳)、机械与物理性能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小零件)、增塑剂等。
(二)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对76批次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检验了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重金属、邻苯二甲酸酯、附件抗拉强力、绳带要求、附件锐利性等14个项目。经检验,发现1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1.1%。不合格项目涉及pH值、甲醛含量、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绳带要求、附件抗拉强力等。
(三)学生文具。对79批次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检验了特定元素的迁移(锑、砷、钡、镉、铬、铅、汞、硒)、苯、氯代烃、游离甲醛、总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二甲苯、本册亮度(白度)等7个项目。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四)童鞋。对59批次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检验了剥离强度、外底耐磨性能、帮带拉出强度或帮带拔出力、外底硬度、钢勾心纵向刚度、钢勾心硬度、钢勾心长度下限值、钢勾心弯曲性能、围条与鞋帮粘附强度、物理机械安全性能、物理安全性能、皮革和毛皮中的六价铬、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甲醛、重金属总量(砷、铅、镉)、可萃取的重金属(铅、镉、砷)、富马酸二甲酯、橡胶部件中的N-亚硝基胺、邻苯二甲酸酯、pH值、含氯酚(五氯苯酚、2,3,5,6-四氯苯酚)等21个项目。经检验,发现1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8.8%。不合格项目涉及邻苯二甲酸酯、重金属总量(砷、铅、镉)、外底耐磨性能等。
(五)旅行箱包。对58批次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检验了拉杆耐疲劳性能、行走性能、振荡冲击性能、跌落性能、硬箱箱体耐静压性能、塑料硬箱箱面耐落球冲击性能、滚筒冲击性能、箱(包)锁耐用性能、缝合强度、游离甲醛、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等11个项目。经检验,发现2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4.5%。不合格项目涉及振荡冲击性能、跌落性能等。
(六)电热水壶。对30批次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仅做第15.2条的试验),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和22.103条的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16个项目。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七)电压力锅。对41批次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16个项目。经检验,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3%。不合格项目涉及输入功率和电流、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螺钉和连接等。
(八)室内加热器。对38批次室内加热器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16个项目。经检验,发现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5.8%。不合格项目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等。
(九)自动电饭锅。对48批次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内部布线(不包括第23.3条的试验),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16个项目。经检验,发现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4.6%。不合格项目涉及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接地措施等。
(十)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对65批次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检验了尺寸检查,防触电保护,移动式电器附件的结构,延长线插座的结构,耐热,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通过密封胶的距离,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和耐电痕化等7个项目。经检验,发现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3.8%。不合格项目涉及尺寸检查、延长线插座的结构、耐热等。
(十一)电热毯。对37批次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只进行第19.102条的试验),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8个项目。经检验,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8%。不合格项目涉及非正常工作(只进行第19.102条的试验)、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等。
(十二)电热暖手器。对53批次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不包括第21.102、21.103条的试验),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内部布线,元件(仅做第24.101条的试验),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15个项目。经检验,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8%。不合格项目涉及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等。
(十三)移动电源。对61批次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检验了防火(外壳)、常温外部短路、过充电、重物冲击、热滥用等5个项目。经检验,发现2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1.0%。不合格项目涉及防火(外壳)、常温外部短路、过充电、重物冲击等。
(十四)电源适配器。对60批次产品进行检验,对信息技术设备及电信终端设备用电源适配器产品重点检验了电源接口,电击和能量危险的防护,接地导体及其连接的电阻,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导体的端接,机械强度,直插式设备,发热要求,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抗电强度,异常工作和故障条件等11个项目,对音视频设备用电源适配器产品重点检验了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发热、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电击危险、绝缘要求(不进行湿热处理)、故障条件、冲击试验、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端子、外接软线、电气连接和机械固定等10个项目。经检验,发现11批次信息技术设备及电信终端设备用电源适配器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8.3%。不合格项目涉及发热要求,直插式设备,导体的端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抗电强度,异常工作和故障条件等。
(十五)空气净化器。对53批次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颗粒物洁净空气量,颗粒物净化能效,噪声,连续骚扰电压,连续骚扰功率等16个项目。经检验,发现1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0.2%。不合格项目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颗粒物洁净空气量、颗粒物净化能效、噪声、连续骚扰电压、连续骚扰功率等。
(十六)智能坐便器。对50批次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检验了水封深度、坐便器水封表面尺寸、存水弯最小通径、便器用水量、洗净功能、排放功能、排水管道输送特性、水封回复功能、污水置换功能、卫生纸试验、清洗水流量、整机能耗、坐便器水效等级、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含第19.11条款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含第22.46条款)、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等27个项目。经检验,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8.0%。不合格项目涉及便器用水量、坐便器水效等级、坐便器水效限定值、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接地措施等。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网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要按照《产品质量法》《电子商务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并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将本次抽查质量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二)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本次抽查发现的违反《产品质量法》《电子商务法》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以及经过核查违反《认证认可条例》要求的产品,责令停止销售,并采取产品下架等有效措施,以保障消费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三)对本次抽查不合格发现率较高的产品,要加大对其后续监督检查力度。
附件:2019年第二批网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办公厅
2020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办公厅关于2019年第二批
玩具等16种网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
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加强网售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组织开展了2019年第二批网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聚焦儿童用品、电子电器,以及“双11”期间销售量较多的日用消费品,对玩具、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学生文具、童鞋、旅行箱包、电热水壶、电压力锅、室内加热器、自动电饭锅、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电热毯、电热暖手器、移动电源、电源适配器、空气净化器、智能坐便器等16种网售产品质量开展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本次抽查涉及天猫、拼多多、淘宝网、网易严选、京东商城、1号店、当当网、国美电器、蘑菇街、唯品会、抖音、苏宁易购等12家电子商务平台。本次抽查共检验894批次产品,发现15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17.1%。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玩具。对86批次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检验了机械与物理性能、易燃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增塑剂等62个项目。经检验,发现1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5.1%。不合格项目涉及机械与物理性能正常使用(小零件、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刚性材料上的圆孔、可触及的锐利尖端、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上的自回缩绳、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上的绳索和弹性绳)、机械与物理性能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小零件)、增塑剂等。
(二)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对76批次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检验了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重金属、邻苯二甲酸酯、附件抗拉强力、绳带要求、附件锐利性等14个项目。经检验,发现1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1.1%。不合格项目涉及pH值、甲醛含量、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绳带要求、附件抗拉强力等。
(三)学生文具。对79批次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检验了特定元素的迁移(锑、砷、钡、镉、铬、铅、汞、硒)、苯、氯代烃、游离甲醛、总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二甲苯、本册亮度(白度)等7个项目。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四)童鞋。对59批次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检验了剥离强度、外底耐磨性能、帮带拉出强度或帮带拔出力、外底硬度、钢勾心纵向刚度、钢勾心硬度、钢勾心长度下限值、钢勾心弯曲性能、围条与鞋帮粘附强度、物理机械安全性能、物理安全性能、皮革和毛皮中的六价铬、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甲醛、重金属总量(砷、铅、镉)、可萃取的重金属(铅、镉、砷)、富马酸二甲酯、橡胶部件中的N-亚硝基胺、邻苯二甲酸酯、pH值、含氯酚(五氯苯酚、2,3,5,6-四氯苯酚)等21个项目。经检验,发现1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8.8%。不合格项目涉及邻苯二甲酸酯、重金属总量(砷、铅、镉)、外底耐磨性能等。
(五)旅行箱包。对58批次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检验了拉杆耐疲劳性能、行走性能、振荡冲击性能、跌落性能、硬箱箱体耐静压性能、塑料硬箱箱面耐落球冲击性能、滚筒冲击性能、箱(包)锁耐用性能、缝合强度、游离甲醛、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等11个项目。经检验,发现2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4.5%。不合格项目涉及振荡冲击性能、跌落性能等。
(六)电热水壶。对30批次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仅做第15.2条的试验),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和22.103条的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16个项目。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七)电压力锅。对41批次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16个项目。经检验,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3%。不合格项目涉及输入功率和电流、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螺钉和连接等。
(八)室内加热器。对38批次室内加热器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16个项目。经检验,发现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5.8%。不合格项目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等。
(九)自动电饭锅。对48批次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内部布线(不包括第23.3条的试验),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16个项目。经检验,发现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4.6%。不合格项目涉及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接地措施等。
(十)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对65批次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检验了尺寸检查,防触电保护,移动式电器附件的结构,延长线插座的结构,耐热,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通过密封胶的距离,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和耐电痕化等7个项目。经检验,发现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3.8%。不合格项目涉及尺寸检查、延长线插座的结构、耐热等。
(十一)电热毯。对37批次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只进行第19.102条的试验),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8个项目。经检验,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8%。不合格项目涉及非正常工作(只进行第19.102条的试验)、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等。
(十二)电热暖手器。对53批次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不包括第21.102、21.103条的试验),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内部布线,元件(仅做第24.101条的试验),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15个项目。经检验,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8%。不合格项目涉及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等。
(十三)移动电源。对61批次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检验了防火(外壳)、常温外部短路、过充电、重物冲击、热滥用等5个项目。经检验,发现2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1.0%。不合格项目涉及防火(外壳)、常温外部短路、过充电、重物冲击等。
(十四)电源适配器。对60批次产品进行检验,对信息技术设备及电信终端设备用电源适配器产品重点检验了电源接口,电击和能量危险的防护,接地导体及其连接的电阻,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导体的端接,机械强度,直插式设备,发热要求,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抗电强度,异常工作和故障条件等11个项目,对音视频设备用电源适配器产品重点检验了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发热、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电击危险、绝缘要求(不进行湿热处理)、故障条件、冲击试验、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端子、外接软线、电气连接和机械固定等10个项目。经检验,发现11批次信息技术设备及电信终端设备用电源适配器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8.3%。不合格项目涉及发热要求,直插式设备,导体的端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抗电强度,异常工作和故障条件等。
(十五)空气净化器。对53批次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颗粒物洁净空气量,颗粒物净化能效,噪声,连续骚扰电压,连续骚扰功率等16个项目。经检验,发现1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0.2%。不合格项目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颗粒物洁净空气量、颗粒物净化能效、噪声、连续骚扰电压、连续骚扰功率等。
(十六)智能坐便器。对50批次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检验了水封深度、坐便器水封表面尺寸、存水弯最小通径、便器用水量、洗净功能、排放功能、排水管道输送特性、水封回复功能、污水置换功能、卫生纸试验、清洗水流量、整机能耗、坐便器水效等级、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含第19.11条款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含第22.46条款)、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等27个项目。经检验,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8.0%。不合格项目涉及便器用水量、坐便器水效等级、坐便器水效限定值、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接地措施等。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网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要按照《产品质量法》《电子商务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并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将本次抽查质量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二)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本次抽查发现的违反《产品质量法》《电子商务法》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以及经过核查违反《认证认可条例》要求的产品,责令停止销售,并采取产品下架等有效措施,以保障消费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三)对本次抽查不合格发现率较高的产品,要加大对其后续监督检查力度。
附件:2019年第二批网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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