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指导督促食品销售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合法合规经营能力和水平,保障食品安全,
对《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市监食经〔2020〕99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填写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反馈表:
一、通过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pxs@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北露园1号
食品经营司(邮政编码:100037),并在信封上注明“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13日。
附件:1.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修订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2023年8月7日
关于公开征求《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指导督促食品销售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合法合规经营能力和水平,保障食品安全, 对《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市监食经〔2020〕99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填写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反馈表:
一、通过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pxs@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北露园1号 食品经营司(邮政编码:100037),并在信封上注明“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13日。
附件:1.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修订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2023年8月7日
- 2024年全国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3.93%(2025-01-28)
- 1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批准发布(2025-01-28)
- 《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发布并实施(2025-01-28)
- 2024年全国消费品新增2163.9万种传统节日文化产品种类同比增长25.3%(2025-01-26)
- 新春大吉‖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诚挚祝福广大会员和社会各界朋友乙巳年新春佳节快乐!(2025-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