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总局发文 >>文件内容

关于变更8项国家计量基准名称和技术指标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变更8项

国家计量基准名称和技术指标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以及《计量基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申请的(273.15~903.89)K温度副基准装置等8项国家计量基准名称和技术指标进行变更,并颁发国家计量基准新证书,撤销相应的国家计量基准原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变更国家计量基准名称和技术指标对照表

2024年8月2日

附件下载

附件 变更国家计量基准名称和技术指标对照表.pdf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