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建8项国家计量基准和提升1项国家计量基准技术能力的公示
关于拟新建8项国家计量基准和
提升1项国家计量基准技术能力的公示
为加强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
拟批准新建“中频水声声压基准装置(激光干涉法)”“基于同位素稀释质谱法的元素含量国家基准”“(13.8033~273.16)K温度副基准装置”“激波管动态压力基准装置”“恒加速度基准装置”“金属表面洛氏硬度副基准装置”“脉冲动态压力基准装置”“激波管动态压力副基准装置”等8项国家计量基准,以及提升“(15~300)J冲击能基准装置”技术能力,现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实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计量司量值处邮编:100088。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lzc@samr.gov.cn。
三、通过传真将意见发送至:010-82260132。
附件1:拟新建的国家计量基准名单
附件2:拟提升技术能力的国家计量基准名单
计量司
2024年1月2日
附件下载
关于拟新建8项国家计量基准和
提升1项国家计量基准技术能力的公示
为加强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 拟批准新建“中频水声声压基准装置(激光干涉法)”“基于同位素稀释质谱法的元素含量国家基准”“(13.8033~273.16)K温度副基准装置”“激波管动态压力基准装置”“恒加速度基准装置”“金属表面洛氏硬度副基准装置”“脉冲动态压力基准装置”“激波管动态压力副基准装置”等8项国家计量基准,以及提升“(15~300)J冲击能基准装置”技术能力,现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实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计量司量值处邮编:100088。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lzc@samr.gov.cn。
三、通过传真将意见发送至:010-82260132。
附件1:拟新建的国家计量基准名单
附件2:拟提升技术能力的国家计量基准名单
计量司
2024年1月2日
附件下载
- 关于拟新建3项国家计量基准的公示(2024-12-10)
- 关于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拟表彰名单的公示(2024-11-30)
- 办公厅关于试行开展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审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2024-11-19)
- 办公厅关于公布“计量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优秀案例和典型案例的通知(2024-11-16)
- 关于印发《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指引》的通知(2024-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