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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新建8项国家计量基准和提升1项国家计量基准技术能力的公示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拟新建8项国家计量基准和

提升1项国家计量基准技术能力的公示

为加强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 拟批准新建“中频水声声压基准装置(激光干涉法)”“基于同位素稀释质谱法的元素含量国家基准”“(13.8033~273.16)K温度副基准装置”“激波管动态压力基准装置”“恒加速度基准装置”“金属表面洛氏硬度副基准装置”“脉冲动态压力基准装置”“激波管动态压力副基准装置”等8项国家计量基准,以及提升“(15~300)J冲击能基准装置”技术能力,现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实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计量司量值处邮编:100088。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lzc@samr.gov.cn。

三、通过传真将意见发送至:010-82260132。

附件1:拟新建的国家计量基准名单

附件2:拟提升技术能力的国家计量基准名单

计量司

2024年1月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拟新建的国家计量基准名单.pdf

附件2 拟提升技术能力的国家计量基准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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