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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 印发《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 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

现将《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暂行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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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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