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核心要求 实现工作提升
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要紧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质量工作方向,要干实事,抓落实。更要在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的过程中,实现4个提升,即提升质量工作理念、提升质量工作高度、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质量工作水平。
质量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以质量为先导。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提出的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发展战略规划和呼和浩特市政府提出的“质量兴市”,为呼和浩特市推进“质量发展”和名牌战略提供了难得的工作平台。图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一乳业公司化验员正在对产品进行化验。刘兆明摄
国务院印发的《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是质量强国战略的纲领性文件,是质量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纲要》通篇贯穿着科学发展主题,把“以质取胜”作为质量发展的核心理念,坚持质量先导、好中求快,转变发展方式,发挥质量的战略性、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纲要》的颁布实施,对推动质量事业发展,提高质量总体水平,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贯彻落实《纲要》,就是要紧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质量工作方向。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地处西部,从面临的挑战看,受经济发展水平、企业实力和市场发育程度等基础条件的局限,横向比较,质监事业在整体实力、工作水平和对区域经济的拉动力上,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十分明显。面对日益严峻的质量、安全监管形势,要求我们更要高度重视过去工作中的薄弱点和空白点,要谋求新的发展,需要付出更为艰辛的努力。从大的机遇看,“十二五”时期将是呼和浩特市质监事业实现跨越和突破的重要战略期。《纲要》颁布实施,对质量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们加快发展提供了十分宽松、有利的环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提出的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发展战略规划和呼和浩特市政府提出的“质量兴市”,为我们推进质量发展和名牌战略提供了难得的工作平台。从监管的职责看,我们承担着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责任。在工作中实施全方位监管的难度还很大,从市场准入到质量认证,从生产环节到流通领域,从高新技术产业到服务行业,需要质监部门无时不在,无处不在。
贯彻《纲要》不是一句空口号,其核心是要干实事,抓落实。质监部门所有的工作职责都无一例外地关乎民生,涉及民信。质量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以质量为先导。“质量兴国”、“名牌战略”等等,全部意义在于“强国富民”。确保“两个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就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质监部门的职责所在。依法行政,做实事,实做事,才能保民众之康,为民众之利,集民众之心,聚民众之信。促进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督促企业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是质监部门的首要任务。
通过认真学习《纲要》,结合呼和浩特市质量工作实际,在监管理念上,笔者认为以下4种关系需要我们反思:
一是大与小的关系。一直以来,我们认为大企业的质量管理比较规范,质量安全把关比较严格,诚信意识比较强;而小企业条件差、管理弱、容易出问题。但是安全问题小企业可能出,大企业同样可能出,如果大企业出了问题危害更广、更大、更深。所以监管的重点不在于企业大小,而在于产品风险等级程度。我们既要抓小企业、小作坊的整治和监管,更要抓大企业质量安全问题的监管和防范。
二是多与少的关系。随着职能的增加,近年来我们监管的东西越来越多,面也越来越宽,只要涉及到质量安全问题,我们都要一马当先,但我们的能力和力量总是有限的。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是要坚持抓重点、抓关键。
三是前与后的关系。我们注重抓事后的处罚和整治,却放松了事前的预防、预测和预警,在抓质量安全问题的预防和防范方面做得很不够。因此,要转变监管方式,做到关口前移,严把市场准入关和原料进口关;要从事后运动式整治的监管,向事前预防式防范的监管转变。
四是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我们作为监管者,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如果没有有效的质量诚信体系,我们的监管工作就犹如猫抓老鼠,打不胜打,管不胜管。因此要建立起一种针对企业实行内部自律和外部制约相结合的有效机制。
鉴于以上学习和思考,我们在贯彻落实《纲要》,努力维护民生、民信方面要着力做到四个提升。
一是提升质量工作理念。要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广度,落实质量责任,构建大质量工作格局。充分动员政府、企业和全社会的力量抓质量,建立、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责、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的质量责任体系;着力从产品、环境、人等多个方面,从产前、产中、产后等多个环节抓质量,减少质量工作的盲区和死角,构建衔接紧密、管理闭合、执行有力、监管从严的质量监管链条和工作机制。
二是提升质量工作高度。重点要构建和完善质量责任体系、质量诚信体系、质量评价制度。特别是要探索建立质量诚信联动机制、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机制和质量信用奖惩制度。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目标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的主要指标和任务作为工作实效考核评价内容,推进名牌战略和建立质量奖励制度。
三是提升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注重源头把关,牢牢把握监管的前瞻性和主动权。进一步加强企业质量诚信制度建设,强化和建立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全面推进落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突出监管重点,本着要管精、管专、管牢的原则,提出措施,明确政府、质监、企业三方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建立健全预警预测机制。对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一些行业内幕或者所谓“潜规则”,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打击。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正确引导消费,营造公平有序的生产经营秩序。
四是提升质量工作水平。质量强首先要质监强,质监“以技术执法、凭数据说话”的工作特性,决定履行工作职责,必须按照建设法治质检、科技质检、和谐质检的目标任务,加强行政执法能力、检验检测能力、基层基础、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队伍综合素质5个方面的建设,加快质监事业发展步伐,不断提高质监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科学发展之于呼和浩特,质量是立市之本,品牌是强市之路。作为产品质量监管部门,我们将致力于通过实施质量提升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呼和浩特市坚定地走质量强市之路;通过保障质量安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为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要紧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质量工作方向,要干实事,抓落实。更要在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的过程中,实现4个提升,即提升质量工作理念、提升质量工作高度、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质量工作水平。
质量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以质量为先导。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提出的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发展战略规划和呼和浩特市政府提出的“质量兴市”,为呼和浩特市推进“质量发展”和名牌战略提供了难得的工作平台。图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一乳业公司化验员正在对产品进行化验。刘兆明摄
国务院印发的《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是质量强国战略的纲领性文件,是质量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纲要》通篇贯穿着科学发展主题,把“以质取胜”作为质量发展的核心理念,坚持质量先导、好中求快,转变发展方式,发挥质量的战略性、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纲要》的颁布实施,对推动质量事业发展,提高质量总体水平,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贯彻落实《纲要》,就是要紧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质量工作方向。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地处西部,从面临的挑战看,受经济发展水平、企业实力和市场发育程度等基础条件的局限,横向比较,质监事业在整体实力、工作水平和对区域经济的拉动力上,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十分明显。面对日益严峻的质量、安全监管形势,要求我们更要高度重视过去工作中的薄弱点和空白点,要谋求新的发展,需要付出更为艰辛的努力。从大的机遇看,“十二五”时期将是呼和浩特市质监事业实现跨越和突破的重要战略期。《纲要》颁布实施,对质量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们加快发展提供了十分宽松、有利的环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提出的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发展战略规划和呼和浩特市政府提出的“质量兴市”,为我们推进质量发展和名牌战略提供了难得的工作平台。从监管的职责看,我们承担着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责任。在工作中实施全方位监管的难度还很大,从市场准入到质量认证,从生产环节到流通领域,从高新技术产业到服务行业,需要质监部门无时不在,无处不在。
贯彻《纲要》不是一句空口号,其核心是要干实事,抓落实。质监部门所有的工作职责都无一例外地关乎民生,涉及民信。质量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以质量为先导。“质量兴国”、“名牌战略”等等,全部意义在于“强国富民”。确保“两个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就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质监部门的职责所在。依法行政,做实事,实做事,才能保民众之康,为民众之利,集民众之心,聚民众之信。促进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督促企业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是质监部门的首要任务。
通过认真学习《纲要》,结合呼和浩特市质量工作实际,在监管理念上,笔者认为以下4种关系需要我们反思:
一是大与小的关系。一直以来,我们认为大企业的质量管理比较规范,质量安全把关比较严格,诚信意识比较强;而小企业条件差、管理弱、容易出问题。但是安全问题小企业可能出,大企业同样可能出,如果大企业出了问题危害更广、更大、更深。所以监管的重点不在于企业大小,而在于产品风险等级程度。我们既要抓小企业、小作坊的整治和监管,更要抓大企业质量安全问题的监管和防范。
二是多与少的关系。随着职能的增加,近年来我们监管的东西越来越多,面也越来越宽,只要涉及到质量安全问题,我们都要一马当先,但我们的能力和力量总是有限的。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是要坚持抓重点、抓关键。
三是前与后的关系。我们注重抓事后的处罚和整治,却放松了事前的预防、预测和预警,在抓质量安全问题的预防和防范方面做得很不够。因此,要转变监管方式,做到关口前移,严把市场准入关和原料进口关;要从事后运动式整治的监管,向事前预防式防范的监管转变。
四是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我们作为监管者,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如果没有有效的质量诚信体系,我们的监管工作就犹如猫抓老鼠,打不胜打,管不胜管。因此要建立起一种针对企业实行内部自律和外部制约相结合的有效机制。
鉴于以上学习和思考,我们在贯彻落实《纲要》,努力维护民生、民信方面要着力做到四个提升。
一是提升质量工作理念。要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广度,落实质量责任,构建大质量工作格局。充分动员政府、企业和全社会的力量抓质量,建立、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责、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的质量责任体系;着力从产品、环境、人等多个方面,从产前、产中、产后等多个环节抓质量,减少质量工作的盲区和死角,构建衔接紧密、管理闭合、执行有力、监管从严的质量监管链条和工作机制。
二是提升质量工作高度。重点要构建和完善质量责任体系、质量诚信体系、质量评价制度。特别是要探索建立质量诚信联动机制、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机制和质量信用奖惩制度。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目标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的主要指标和任务作为工作实效考核评价内容,推进名牌战略和建立质量奖励制度。
三是提升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注重源头把关,牢牢把握监管的前瞻性和主动权。进一步加强企业质量诚信制度建设,强化和建立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全面推进落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突出监管重点,本着要管精、管专、管牢的原则,提出措施,明确政府、质监、企业三方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建立健全预警预测机制。对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一些行业内幕或者所谓“潜规则”,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打击。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正确引导消费,营造公平有序的生产经营秩序。
四是提升质量工作水平。质量强首先要质监强,质监“以技术执法、凭数据说话”的工作特性,决定履行工作职责,必须按照建设法治质检、科技质检、和谐质检的目标任务,加强行政执法能力、检验检测能力、基层基础、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队伍综合素质5个方面的建设,加快质监事业发展步伐,不断提高质监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科学发展之于呼和浩特,质量是立市之本,品牌是强市之路。作为产品质量监管部门,我们将致力于通过实施质量提升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呼和浩特市坚定地走质量强市之路;通过保障质量安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为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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