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市场监管局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为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如下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对餐饮服务单位提示一
01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落实进店顾客体温检测,查验“健康通行码”,提醒顾客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保持距离,每日按规定频次消毒、经常性通风。
02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餐饮服务单位要落实餐饮从业人员晨检制度,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保持就餐环境整洁卫生。保持工作服清洁,并定期消毒。在清洗加工冷冻、冷藏食品时,严格处理内外包装,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
03 严格食品源头管控
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做好进货台账记录。严禁采购、加工和使用未经检疫、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来源不明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严禁以任何形式经营或贮存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04 严格规范加工操作
严禁在经营场所内饲养和宰杀活禽畜等动物。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加工操作,疫情防控期间,提倡不供应进口冷链食品、生食类等高风险食品。严格落实洗消保洁要求,做好餐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供餐时即时提供餐饮具,不得将餐饮具预先摆台。
05 严格落实“双报备”制度
对举办50人以上大型聚餐活动的实行“双报备”制度,即聚餐当事人要向宴席承接单位报备最高控制人员数量和聚餐规模,并对聚餐人员旅居史进行核查,禁止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参加聚餐;宴席承接单位要提前1日向所在街道疫情联防联控办公室或村委会报备疫情防控方案、餐饮从业人员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聚餐当事人提供的信息。承接个人家庭聚餐的最好控制在10人以下,并在接受预订时提前告知消费者,同时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者尽量不参加。
06 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
举办者和承办者要按照甘肃省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办法,使用农村集体聚餐APP对聚餐信息(特别是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等相关信息)进行备案登记,并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各项工作,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和因聚餐引发疫情传播。
07 持续推行“文明餐桌”行动
餐饮服务单位要持续推行“文明餐桌”行动,倡导“光盘”“打包”,制止餐饮浪费;严禁加工、贮存、食用野生动物或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其制品;推荐使用自助点餐、公筷公勺公夹,对聚餐顾客应提供“一客一公夹”。
08 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
对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印发《甘肃省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加强冷链食品的深入排查和常态监管,对票证不全、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要立即封存并及时报告。
09 规范网络餐饮服务行为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加强对送餐人员的岗前健康检查,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配送过程全程佩戴口罩,严禁患有发热等病症人员从事网络送餐活动。应落实“一餐一封签”,严防送餐过程交叉污染。
对广大消费者提示二
01 加强个人防护
消费者前往商场、农贸市场、餐饮店时要按照当地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体温检测,出示“防疫健康码”或“行程卡”信息。
02 正确购买冷链食品
选择正规的市场和超市;购买预包装冷链食品时,要关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存储条件等食品标签内容,保证食品在保质期内;索要销售凭证并妥善保管,以便必要时可追溯;挑选时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冷链食品,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购物后及时用肥皂或洗手液清洗双手,洗手前,双手不触碰口、鼻、眼等部位。尽量不从网上订售进口冷链食品。
03 文明用餐拒绝浪费
在外就餐时做到适量点餐、“光盘行动”、剩余餐食“打包”,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响应号召,做到坚决不吃野生动物,发现非法售卖、加工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立即举报,积极营造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长江禁捕渔获物和非法野生动物的良好消费环境。
04 合理选择就餐方式
建议消费者尽量在家庭、单位食堂就餐,外出用餐要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环境干净卫生、口碑评价好的餐饮单位用餐。网络订餐要优先选择食品经营许可证资质齐全的企业和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外卖食品后要检查包装及食材质量,勿长时间存放。拒绝网购凉菜、生食类等食品。
05 做好紧急处置
消费者在食品消费过程中一旦发生身体不适或明显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正规医院诊治,保存好就餐发票、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为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如下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对餐饮服务单位提示一
01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落实进店顾客体温检测,查验“健康通行码”,提醒顾客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保持距离,每日按规定频次消毒、经常性通风。
02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餐饮服务单位要落实餐饮从业人员晨检制度,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保持就餐环境整洁卫生。保持工作服清洁,并定期消毒。在清洗加工冷冻、冷藏食品时,严格处理内外包装,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
03 严格食品源头管控
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做好进货台账记录。严禁采购、加工和使用未经检疫、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来源不明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严禁以任何形式经营或贮存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04 严格规范加工操作
严禁在经营场所内饲养和宰杀活禽畜等动物。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加工操作,疫情防控期间,提倡不供应进口冷链食品、生食类等高风险食品。严格落实洗消保洁要求,做好餐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供餐时即时提供餐饮具,不得将餐饮具预先摆台。
05 严格落实“双报备”制度
对举办50人以上大型聚餐活动的实行“双报备”制度,即聚餐当事人要向宴席承接单位报备最高控制人员数量和聚餐规模,并对聚餐人员旅居史进行核查,禁止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参加聚餐;宴席承接单位要提前1日向所在街道疫情联防联控办公室或村委会报备疫情防控方案、餐饮从业人员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聚餐当事人提供的信息。承接个人家庭聚餐的最好控制在10人以下,并在接受预订时提前告知消费者,同时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者尽量不参加。
06 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
举办者和承办者要按照甘肃省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办法,使用农村集体聚餐APP对聚餐信息(特别是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等相关信息)进行备案登记,并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各项工作,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和因聚餐引发疫情传播。
07 持续推行“文明餐桌”行动
餐饮服务单位要持续推行“文明餐桌”行动,倡导“光盘”“打包”,制止餐饮浪费;严禁加工、贮存、食用野生动物或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其制品;推荐使用自助点餐、公筷公勺公夹,对聚餐顾客应提供“一客一公夹”。
08 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
对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印发《甘肃省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加强冷链食品的深入排查和常态监管,对票证不全、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要立即封存并及时报告。
09 规范网络餐饮服务行为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加强对送餐人员的岗前健康检查,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配送过程全程佩戴口罩,严禁患有发热等病症人员从事网络送餐活动。应落实“一餐一封签”,严防送餐过程交叉污染。
对广大消费者提示二
01 加强个人防护
消费者前往商场、农贸市场、餐饮店时要按照当地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体温检测,出示“防疫健康码”或“行程卡”信息。
02 正确购买冷链食品
选择正规的市场和超市;购买预包装冷链食品时,要关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存储条件等食品标签内容,保证食品在保质期内;索要销售凭证并妥善保管,以便必要时可追溯;挑选时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冷链食品,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购物后及时用肥皂或洗手液清洗双手,洗手前,双手不触碰口、鼻、眼等部位。尽量不从网上订售进口冷链食品。
03 文明用餐拒绝浪费
在外就餐时做到适量点餐、“光盘行动”、剩余餐食“打包”,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响应号召,做到坚决不吃野生动物,发现非法售卖、加工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立即举报,积极营造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长江禁捕渔获物和非法野生动物的良好消费环境。
04 合理选择就餐方式
建议消费者尽量在家庭、单位食堂就餐,外出用餐要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环境干净卫生、口碑评价好的餐饮单位用餐。网络订餐要优先选择食品经营许可证资质齐全的企业和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外卖食品后要检查包装及食材质量,勿长时间存放。拒绝网购凉菜、生食类等食品。
05 做好紧急处置
消费者在食品消费过程中一旦发生身体不适或明显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正规医院诊治,保存好就餐发票、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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