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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又快到了 这些违法案例你要瞧仔细以免入坑

2017年03月14日 08:25    信息来源:http://gsj.zj.gov.cn/art/2017/3/13/art_1236112_5896981.html

为了房子好卖,房产公司宣称买房即可就读名牌小学;办了健身卡,健身房却一夜之间关门“大吉”;给孩子报了培训班后,个人信息被泄露,每天都收到骚扰电话......遇到这样的事情亲是不是不知所措,难道只能自认倒霉?

别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浙江省工商局公开发布了2016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从这些案例中,我们能学到如何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据统计,去年,全省工商系统共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等诉求总计72.3万件,创历史新高;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5309件。省工商局从中选择了13件具有典型性的案例向社会公布,通过案情介绍和点评相结合的方式,以起到公开曝光和消费警示作用。

【案例1】4S店废机油重复使用 以次充好

【案例简介】2016年10月13日,金华市市场监管局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中心接到消费者李某投诉,称其于10月13日在浙江金华顺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进行车辆保养时,店内员工将仓库新领出的机油藏起来,将发动机里放出来的废机油再次加到车里面。

【处理结果】经过调查处理,由浙江金华顺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赔偿消费者:1、给予消费者发动机机油润滑系统延保一年或五万公里(先到为准);2、赠送消费者车辆常规保养一年或十次(先到为准);3、现金补偿3000元。同时,金华市市场监管局金华山分局启动"诉转案"机制,对4S店予以立案查处,认定当事人为消费者提供有偿服务时,以次充好,违反《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有关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1293.15元并处以5000元罚款,合计罚没36293.15元,上缴国库。

【案例2】健身会所关门跑路 跨省追回年费

【案例简介】2016年2月底起,陆续有50余名消费者向海盐12315投诉,反映海盐爱玛会健身会所"关门跑路",消费者办理的健身年卡无法消费,要求维权。

【处理结果】经过查证,海盐爱玛会健身会所是南通中南文体产业有限公司在海盐设立的一家分公司,因该健身会所消防没有经过审批,开业半年多后被海盐消防大队强制责令停业整顿。海盐爱玛会健身会所虽然关了,但其母体公司还在,健身会所的民事责任应由公司承担。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海盐消保启动跨省维权机制,与南通市消保取得联系,两地合作维权,经过海盐消保、嘉兴消保、南通消保、公司负责人四方调解,8月9日至14日,海盐爱玛会健身会所的647名会员,除部分电话无法联系或在外地明确表示放弃外,共有610名会员到海盐县消保办理了退卡退款手续,合计退款金额267502元。

【案例3】网店刷信虚假交易 新不正当竞争

【案例简介】2016年4月,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发现当事人湖州麻麻爱服饰有限公司、湖州俊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湖州织里贝丝蒂服饰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分别在其经营的网店麦迪熊麻麻爱专卖店、阿咔萌特旗舰店、摩卡贝蒂旗舰店中存在以虚构交易的形式,为自己提升商业信誉的行为。

【处理结果】经查明:三家当事人从2016年1—4月期间,通过QQ软件购买刷单服务,雇人进行虚假网络交易,制造虚假交易量和好评,以获取消费者信任感。截至查获之日,三家当事人分别雇人刷单253、280和101笔。依法对当事人分别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纳思教育买卖学生个人信息被重罚

【案例简介】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宁波市海曙区纳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办公场所开展检查,在当事人办公现场发现了记载有学生及学生家长联系电话等信息的文档资料。经查,当事人为增加培训的学生人数,在没有征得学生及学生家长同意的情况下,通过个人等渠道买到含有宁波地区学生姓名、学校、年级、家长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内容的详细个人信息,并使用这些信息进行联络,从而增加教育培训业务获得利益。

【处理结果】经查,当事人为争取更多的顾客资源,购买他人个人信息,并未经他人同意用于营销,从而获得经济利益。2016年2月2日被处以:责令改正,罚款2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5】艺龙订房遭遇真假“威斯汀酒店”

【案例简介】上海游客在艺龙网上预定入住朱家尖某海景度假公寓,当事人在该网站上声称是朱家尖威斯汀绿城店。游客到店后发现该酒店没有正规的大堂,房间也未经打扫,并且酒店方跟威斯汀酒店没有任何关系。游客向艺龙网客服反映,对方称商家会派人跟消费者沟通,过了20多分钟,无人来解决此事,于是向舟山12315中心投诉,要求换房并免去住宿费或酒店方补差价入住真正的威斯汀酒店。

【处理结果】经查,当事人任某承租舟山市朱家尖绿城东沙度假村公寓2幢内的4个房间后,在未办理《营业执照》情况下,以“宜家精品海景度假公寓”名义,于2016年4月开始对外从事住宿服务经营活动。当事人通过艺龙和携程两个网站渠道进行营销订房,并利用靠近朱家尖绿城威斯汀度假酒店的地理位置,在两个网站中以“宜家精品海景度假公寓(朱家尖威斯丁绿城店)”为名进行推介宣传,但该公寓实际与“威斯汀酒店”无任何关联。当事人行为并被处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6】老年人警惕!讲座形式的推销

【案例简介】2016年5月3日,安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安吉某酒店内查获约200人的“老年健康讲座”,该讲座参加者均为来安吉旅游的中老年旅游团,内容为讲解老年保健知识以及推销西藏某公司生产的梅邦虫草精。经查询,上述梅邦虫草精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抗疲劳、抑制肿瘤、调节血脂(降低总胆固醇)”,但是其产品描述为“本品精选西藏纯正冬虫夏草为原料,……,本品可增强细胞免疫,体液免疫和巨噬细胞的吞噬功能……,本品还可以降低运动后的血乳酸和血尿素氮含量。”明显将已批准的保健功能作了引人误解的夸大宣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构成了虚假宣传的行为。

【处理结果】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80000元罚款的处罚。

【案例7】参展商跑路举办者“先行赔付”

【案例简介】2016年11月开始,上虞区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多名消费者投诉,反映9月17日在上虞区第二届家博会上向参展商签订了天然居硅藻泥订单,当场交付订金2000元,现发现该经营户关门,老板无法联系,希望该局核查处理,帮助维权,退还2000元订金。

【处理结果】经查上虞区家装协会是本次家博会的唯一举办方,也是12315消费维权直通车单位,于是决定转举办者先行处理。接到投诉后,家装协会在第一时间调出家博会相关档案,主动与涉案的全部消费者联系,最终确定有34份订单未履行。家装协会逐一向消费者沟通并承诺:一是由协会其他会员按原订单要求负责后续施工;二是确要退还订金的也可由协会先行赔付。该项承诺逐步兑现,累计为消费者挽回损失68000元。

【案例8】钻戒“傍名牌”退赔又罚款

【案例简介】2016年春节,消费者张女士在丽水市区某金银首饰店参加优惠活动购买了一对白金钻戒,价值4660元。该对钻戒白金托架上打印有国际知名品牌“cartier”的标志。由于价格只有正常市场价格的一半,张女士怀疑是假冒的,于是向该品牌专卖店进行了咨询,发现钻戒上打印的标志是模仿的,于是要求金店退货并赔偿。但该店认为自己在销售时并未向张女士虚假告知,销售的价格也并未按照该知名品牌的正常市场价销售,同时外包装盒、说明书及发票上都未标注该知名品牌,都是以金银首饰店自己的名称标注,不存在欺诈行为,拒绝赔偿只同意退货。于是张女士向莲都区市场监管局12315举报投诉中心投诉。

【处理结果】经调解,金银首饰店退还消费者4660元货款,并赔偿9320元。同时,莲都区市场监管局对该黄金首饰店立案调查,认定该店的行为属于“傍”名牌行为,对该店处罚款10000元。

【案例9】难以交付的汽车合格证 商家要担责

【案例简介】2016年6月27日,消费者呼先生向嘉善县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反映,汽车购买了快两个月,因为没有汽车合格证,上不了牌照,向销售汽车的4S店索要汽车合格证,4S店却一拖再拖,导致临牌过期,不能上路,要求12315中心帮助其解决难题。

【处理结果】嘉善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后,马上和销售方进行协调,在拨打电话的第二天,呼先生终于在12315的帮助下拿到了合格证。

【案例10】宣称就读知名小学房产公司被查

【案情简介】2016年3月21日,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杭州景航置业有限公司位于杭州余杭区世纪大道与汀兰路交叉口的杭州景瑞.御华府楼盘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销售广告牌上宣称“子女直接入读天长小学。学区房分两类,一类是购买之后可以直接入读,另一类是在附近,托关系或缴纳费用才可入读,御华府则属于第一类”。

【处理结果】经查,该公司的上述行为已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予以警告,责令改正;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11】电动平衡车引火灾 调解获赔20万

【案例简介】2016年2月1日,安徽省消费者郑某向永康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委投诉,反映郑某的朋友于2015年10月28日在网络上为其购买了永康生产的TT电动平衡车一辆,2016年1月19日晚,郑某在给TT电动平衡车充上电时发生火灾,郑某居住套房因火灾而损毁严重,要求该生产厂家承担一百万赔偿。

【处理结果】经现场调查及核实商品快递单号、电池检测证明、火灾出警证明,工作人员判定消费者所诉情况基本属实,其后在经营者发货仓库检查发现每个平衡车包装内都有合格证明和内含注意事项的使用说明书。因涉案电池起火爆炸,整车损毁严重,起火原因无法检测,事故责任较难厘清。同时消费者无法提供出具装修费用凭据、名画购买凭证,无法提供损失依据。经工作人员努力,召集被诉公司负责人、电池、充电器供货商进行调解,最后被投诉方电动平衡车生产公司当场赔付现金200000元。

【案例12】高端婚介名不符实全额退款

【案例简介】2016年初,白领祝小姐向宁波海曙区消保委投诉,反映其于2015年8月加入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成为会员,此后在不断游说下缴纳了108000元升级为尊爵金卡会员。但在随后的服务中,婚介公司给祝小姐安排了六次相亲,但都不符合祝小姐的择友要求,与公司此前承诺吹嘘的“优质男”也大相径庭,服务合同上的“一对一”服务也不存在。祝小姐感觉上当受骗,向婚介公司提出退款遭拒,遂向海曙区消保委进行了投诉。

【处理结果】经对双方反复沟通、详尽分板,最后婚介机构同意一次性向消费者退款100000元。

【案例13】高端婚介名不符实全额退款

【案例简介】2016年初,白领祝小姐向宁波海曙区消保委投诉,反映其于2015年8月加入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成为会员,此后在不断游说下缴纳了108000元升级为尊爵金卡会员。但在随后的服务中,婚介公司给祝小姐安排了六次相亲,但都不符合祝小姐的择友要求,与公司此前承诺吹嘘的“优质男”也大相径庭,服务合同上的“一对一”服务也不存在。祝小姐感觉上当受骗,向婚介公司提出退款遭拒,遂向海曙区消保委进行了投诉。

【处理结果】海曙区消保委月湖(江厦)消保分会对此案进行了调查、调解。投诉双方矛盾焦点集中在媒介机构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标准和约定,是否达到合同解除条件。工作人员在调查中发现,婚介机构在业务活动过程中,做出的绝对性、保证性承诺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涉嫌夸大虚假宣传。经对双方反复沟通、详尽分板,最后婚介机构同意一次性向消费者退款100000元。

【案例点评】当前婚介服务标准不统一,服务质量难以鉴定,加上一些婚介机构随意承诺、夸大宣传,消费者一旦入会,交钱容易、退款难,容易导致消费纠纷。建议消费者在选择时要多方比较,在签订会员协议时,看清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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