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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消协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 牢记四个“要”

2016年11月02日 08:39    信息来源:http://218.94.38.242:12315/consumerAssociationWeb/show/netWardFile/30882.html

“双十一”将至,各大电商平台已经是摩拳擦掌,与之相对应,部分消费者也纷纷查看自己银行卡、支付宝里面的余额,为即将到来的“双十一”准备粮草,希望届时能够开心购物。今年十月初,国家工商总局组织开展了网络交易商品质量专项抽检,主要对在国内市场主要电商平台上交易的日常消费商品质量进行抽检,结果显示,总体不合格商品检出率为34.6%,其中内在质量不合格的约占93%。网购商品的质量问题再次成为热点话题。江苏省消协根据受理投诉情况的分析,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双十一”购物中应该做到“四个要”:

一、购物消费要理性

“双十一”即将来临,已经有不少商家提前开始优惠活动,面对商家宣称的 “秒杀”“限时抢购”等各种促销活动,消费者要擦亮眼睛,往年“双十一”后,消费者盘点自己购物篮里战利品的时候就会发现,其中相当一部分的商品,只是自己鉴于价格低廉抢购而来,但实际上在生活中并不需要。随后更是发现,商品所谓的低价,也未必靠谱,极有可能是商家先提价,再降价,自己和平时购物相比根本就没占多少便宜。因此,消费者要理性,购物习惯应该从低价刺激出来的冲动型消费向基于理性的计划型消费转变,价格不应再是我们消费者购物决策时唯一考量的因素。消费者要关注网购商品价格变化,最好通过多个平台、多种渠道了解所购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情况,不要被明显低价所误导,不要被虚假折扣所迷惑,同时要关注平台和商家的信用评价情况,网络经营者常采用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等方式,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另外需要提醒消费者,特价促销期间为了部分品牌商会借“双十一”热度,换掉新款,销售原本滞销的旧款,在打折前和打折后,销售的商品有所不同,消费者在购买时务必要根据自身需要购买。

二、交易风险要防范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全面、充分地了解网络经营者的主体资质、厂商厂址等经营信息,认真阅读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添加成分、售后服务等信息,选择信誉度高、安全性强的经营者,妥善保护私人信息并详细阅读交易规则;谨防广告链接暗藏“钓鱼”网站,不要轻易尝试点击卖家主动通过QQ或邮件等方式提供的交易链接或者图片等,更不要轻易通过这些链接付款;消费者也不要直接将货款通过微信红包等方式转于卖方账户,支付要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这样可以多一层消费保障,一旦以后出现消费纠纷,还可以及时通过第三方平台追回货款。

三、收货时间要留足

“双十一”是网购高峰期,也是物流高峰期,所以消费者双十一期间购物要做好快递派送时间延迟的心理准备,慎买急于使用或者保质期较短的商品。在购物前,消费者应与卖家就送达时间、退换货方式、是否包含运费险等达成协议,避免日后发生纠纷。由于“双十一”物流集中,增加了货物积压、损坏的风险,消费者在收货时应先验货再签收,发现货物有损坏或货单不符合时,可以拒绝签收。在这里也要特别提醒消费者,当没有及时收到货物时,消费者要留意交易系统自动打款的时间,在自动确认收货前,及时联系卖家延长收货时间。

四、消费维权要及时

消费者一旦与商家产生纠纷,要积极维护自身权益。这里提醒消费者要懂得采集或保留维权证据,注意截取宣传网页,保留聊天记录,妥善保管订货单、发货凭证、发票等购物凭证,为后期维权提供保障。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商家处理,如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要先申请退款,然后通过客服平台发起维权投诉,提请平台商客服介入调解、维权,电商平台本身都有自己的调解团队。如纠纷依然不能解决,可以向12315申诉举报或向消协组织投诉等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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