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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限购措施 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 改善使用条件 多部门联合发文明确扩大汽车消费

2021年01月12日 10:56    信息来源:http://epaper.cqn.com.cn/article/495493.html

近日,商务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促进大宗消费、重点消费,更大释放农村消费潜力。其中,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仍是重点。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2020年我国汽车市场逐步复苏,得益于国家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刺激汽车消费的政策。《通知》体现了政策的延续性和发展性,将为2021年中国车市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放宽限购被认为是释放汽车消费潜力的重要推手,2020年,上海、天津、北京等限购城市对本地限购措施进行了改革,有些地区还增加了新能源汽车的号牌指标,对地方汽车消费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通知》明确,要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要求通过优化汽车限购措施,进一步增加号牌指标投放,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等措施释放汽车消费潜力。《通知》还进一步要求,各有关城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城市交通拥堵程度、污染治理目标、交通需求管控效果等,对现行非营运小客车指标摇号、拍卖等制度进行优化完善,推动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顺应消费升级需求,进一步增加号牌指标投放,优先满足无车家庭需要。北京2020年推出的限购政策的系列改革,受到了大部分消费者的欢迎。

汽车下乡也被作为释放汽车消费潜力的措施而重申。《通知》提出,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农村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对居民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并购买新车,给予补贴。

改善汽车使用条件是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重要保障。2020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之所以得以迅速推广,帮助农村地区构建包括充电、维保等在内的良好的使用环境是重要因素。创建良好的使用条件,才能从根本上提升消费者购买、使用汽车的积极性。基于此,《通知》提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等城市更新工作,加快小区停车位(场)及充电设施建设。在保障城市生态和安全的条件下,经科学论证,可合理利用公园、绿地等场所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利用闲置厂房、楼宇建设立体停车场,按照一定比例配建充电桩。鼓励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加快推进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开展自动驾驶通勤出行、智能物流配送等场景示范应用。

随着我国汽车社会的发展,后市场服务已经成为汽车行业重要的消费领域,如何提供更好的汽车服务是包括管理部门在内的所有参与主体关心的重点。在优化汽车管理和服务方面,《通知》提出要优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试点推行一类、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等具备条件的机构通过计量认证后依法开展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检验。鼓励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发展非油品业务,提供汽车维修保养、清洗美容及简餐、应急药箱、手机充电、免费开水等便民服务,加快向综合服务站转型;将全自动洗车机列入加油站设备设施管理范畴,不纳入城市违章建筑物管理。鼓励高速公路服务区丰富商业业态,提升商品和服务供给品质,打造交通出行消费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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