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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2647家企业承诺“无理由退换货” 实体店消费也将拥有“后悔权”

2017年09月01日 09:56    信息来源:http://www.zj315.org/detail/2017-08-31/142500.html

网络购物可以享受的“七日无理由退货”,今后在浙江的实体店也可能享受到。

8月30,全市共有2647家企业主动响应省市号召,根据自身经营特点,作出无理由退换货承诺,这些企业包括省内各类大型商场超市、城市核心商圈、新兴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区、旅游景区、品牌连锁便利店、互联网购物等各类消费场所。

什么是“无理由退货”?“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主要指线下实体店购物,同时也包括网络购物。但网络购物相关承诺将高于国家法定要求,包括退货时限和退货商品。

企业自愿承诺的内容包括退货商品范围和具体的退货时限,这些承诺应公开张贴于企业店堂醒目位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同时,生鲜食品、个人内衣、定制产品、奢侈品等不适宜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不包括在内,退回的商品还应当保持完好,确保无理由退货的公平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同时,全省消保委组织专门组建了社会监督义工队伍,仅杭州市就囊括了18支72人,将对企业无理由退货全程监督,承诺履行不履行,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到底放心不放心,最终由消费者来评判。

浙江省工商局局长冯水华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对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的动态跟踪,督促其将无理由退货标识标牌与企业公开承诺共同张贴于店堂的醒目位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要求企业承诺的退货商品范围有一定

的代表性和覆盖面,退货的时限应不低于七天。同时,各级消保委组织将组织消费义工开展常态化抽查式体验,形成动态有效监督机制。对发现企业不履行承诺的,督促其及时改正,已不符合条件的,收回标识标牌,撤除名单,并统一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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