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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京市旅游条例》实施首日工商严查“一日游”

2017年08月04日 10:19    信息来源:http://www.legaldaily.com.cn/Finance_and_Economics/content/2017-08/02/content_7267323.htm?node=76109

历时四年制定出台的《北京市旅游条例》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针对积弊已久的“一日游”问题,条例进行了严格规定。条例实施首日,北京市工商局东城分局联合东城区旅游委对王府井地区、南锣鼓巷及周边等重点地区,开展针对性检查,当日共检查商户30余户,发现涉嫌违法的经营商户两户。

8月1日下午,东城工商分局重点对王府井地区开展“一日游”经营的商家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王府井商业街一家“如家”快捷酒店大堂设有“一日游”接待台,但经营者不能出示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资质证明,涉嫌无照经营。在对“一日游”广告内容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商家涉嫌冒用“中国旅行总社”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招揽顾客。东城工商分局对该商户进行了现场取证,查扣了“一日游”广告宣传页500余张,并将对其立案调查。东城工商分局同时提取了该“一日游”经营者的房屋租赁合同,并将根据新《北京市旅游条例》第五十四条对房屋租赁方开展进一步调查。

结合东城区胡同多的特点,在对南锣鼓巷及周边地区对“胡同游”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东城工商分局在北锣鼓巷北口发现一家在门口贴有“不对外”标识的无名书画社。东城工商分局对其经营资质开展检查,发现其注册地与经营地不符,涉嫌擅自改变登记事项。在进一步调查中,东城工商分局发现其只接待旅行团和固定“胡同游”三轮车合作方推荐的游客,向上述游客推介和销售驻场“书画人士”作品,而对其余人员概不接待。该行为涉嫌违反新《北京市旅游条例》第四十四条的“接待团队旅游的购物场所、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经营场所应当同时向其他社会公众开放。”东城工商分局依法对该商户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工作,并将对上述违法经营行为进行进一步立案调查。

东城工商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东城工商分局将继续加强辖区旅游市场秩序保障工作,重点加强对舆论热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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