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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导游管理办法明年实施 游客可扫码识别导游身份

2017年11月06日 10:16    信息来源:http://finance.china.com.cn/industry/20171105/4425532.shtml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如今很多人出门旅游还是会纠结跟团还是自由行?跟团的省心方便不言而喻,但顾虑也很多。虽然零负团费早已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导游强迫购物、吃回扣等乱象却依然防不胜防。云南导游的辱骂犹在耳畔,香港游客在购物店猝死也历历在目。

新版《导游管理办法》日前正式公布,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对导游执业的许可、管理、保障与激励、罚则等作了明确规定,并规定导游出现强迫购物、吃回扣等行为时,最高处罚可以吊销导游资格证。此外,此次新公布的《办法》还规定了导游证采用电子证件,游客、景区、执法人员等通过扫描电子导游证上的二维码识别导游身份。这些能否提升导游服务质量,根治顽疾?

新版《导游管理办法》规定,导游在执业过程中不得擅自安排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得以殴打、弃置、限制活动自由、恐吓、侮辱、咒骂等方式,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等消费项目;不得获取购物场所、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相关经营者以回扣、佣金、人头费或者奖励费等名义给予的不正当利益。导游陈韬坦言,向游客兜售商品曾在旅游市场上较常见,“我觉得作为一个旅游从业者,条例的出台对于旅游市场更加健康稳定地发展,对游客的权益会起到更好的保障。关键问题是条例出台之后,怎样更好地落地实施。不要让好的政策得不到实施,成为了一纸空文。”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日前公布了2017年旅游消费体验式调查报告。结果显示,无论是一日游还是异地游,强制消费问题仍然很突出,导游在整个体验式调查中得分最低,刚过及格线。报告也显示,75%的体验线路均存在强制消费现象,其中隐性强制消费成为主要形式。一位体验员说:“没有在合同中明示的强制消费项目比例高达70%,如果不参加会影响行程安排。比如导游要求游客在团费之外,每人另行支付70元‘圆明园内的导游讲解和小交通电瓶车费用’,否则会影响行程;还有的路线,导游强制要求游客交纳慈禧水道船票150元/人,否则强制游客下车终止行程。”

对于违反《导游管理办法》规定的,主管部门将依据《旅游法》第九十八条予以处罚。其中,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导游肖金峰说,管理办法的落实会让导游和游客的关系更和谐,“导游在纯导服的情况下,可以跟客人建立良好的关系,不会发生一些客人投诉现象;另外,购物团跟现在的纯玩团有区分。对导游而言,不购物的团反而是一种好事。”

国家旅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委2015年曾经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不过《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明确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安徽黄山网络旅行社副总经理程勇认为,对于小费,游客主动给和向游客索要应严格区别,“现在我们做了很多高端的私家团,不少导游收到小费,游客也有这个习惯,但这并不是常态化。”导游收到的小费在整个收入中大概占几成?程勇回答道:“可能不同的导游不一样,有的导游占10%,有的占5%以内,没有的偏多。”

该不该给导游小费曾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一些欧美国家服务行业收受小费已经成为文化共识。而我国的服务行业收费标准中大都已经包含了消费税和服务费,因此在国内付小费的概念比较淡薄。

据了解,2017年上半年,我国国内旅游人数达25.37亿人次,出境旅游人数达6203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13.5%和5.1%。随着旅游市场结构升级,旅游方式已经逐步从观光游向休闲度假游过渡,服务才是旅游业的中心任务。旅游管理学者任瀚表示,想要在市场取得竞争力,靠的是产品口碑,而不是从游客身上非法攫取利益,《导游管理办法》能让游客玩得更踏实,也有利于导游职业的健康发展,“每一个企业要增加自己的竞争力,打的最多的还是价格竞争。这两种形式都没有往高端发展,是以游客为中心的,这种形式也是抑制目前旅游市场混乱的比较有效的方法,在旅游的整个过程中肯定会减少不规范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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