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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票软件陷网络黄牛质疑 专家:情节严重恐追究刑责

2017年01月11日 10:16    信息来源:http://finance.china.com.cn/consume/hotnews/20170111/4064469.shtml

“你抢到过年回家的火车票了吗?”

每到春节前夕,人们的问候语都会围绕着火车票展开。而在2017年,受春运人数的继续增多、火车票预售期缩短至一个月等因素影响,这一届春运被称为“史上最难抢票年”。

购票难度的增加,也激发了市场出现新的购票手段。不同于前几年通过浏览器、插件等方式进行免费刷票,今年多家在线旅游平台纷纷推出了有偿抢票服务——消费者按照购票需求选好出发日期、车次、坐席后,在线旅游平台会推荐消费者加价购买抢票服务,多花钱即可提升抢票成功概率。

这样的互联网有偿抢票服务,一经推出便引发巨大争议。这是“互联网+”的又一次创新,还是所谓的“技术性插队”,或者说是一种变相的“网络黄牛”?

付费能提高抢票成功率

据此前媒体报道,今年至少有58家平台推出了抢票软件。法治周末记者在飞猪旅行、智行火车票、高铁管家三个人气较旺的APP上,都找到了火车票“抢票”服务,并各具特色。1月9日,法治周末记者依次对上述三款APP的抢票服务进行了体验。

打开飞猪旅行可以看到,其首页底部中央“春运抢票”4个大字十分显眼。点击进入后,很方便就能找到过年火车票抢票的服务。

在飞猪旅行有关抢票服务的介绍中,“云抢票”“预约抢票”“VIP极速抢票”成为关键词;用户通过“添加抢票”选好自己希望购买的车票后,飞猪旅行为用户提供了不同的保险套餐可供选择,而提升抢票成功率的相关服务,便包含在这份保险套餐中。

法治周末记者看到,飞猪旅行的保险套餐,分为30元交通意外险套餐、20元交通意外险套餐、不购买保险三种;在前两项套餐中,分别包含了“VIP极速抢票”和“快速抢票”两项服务,并承诺抢不到全额退款。

飞猪旅行并未在套餐中标示抢票服务对抢票成功率会有多大提升,不过在其“春运抢票注意事项”有关“如何提升抢票成功率?”一问的解答中,表示“选VIP抢票服务可以提升抢票排名,有票优先抢成功率更高”。

在智行火车票上,用户可以选择“余票监控,抢到再付款”和“自动出票,需预付票款”两种方式进行抢票:在“余票监控”中,用户可以通过购买“加速包”的方式开启云端加速,每个加速包售价1元,根据智行火车票介绍,加速包越多,抢票速度越快,购买上限为30个;而在“自动出票”中,智行火车票为用户提供了“VIP极速通道”“VIP高速通道”“低速抢票(成功率较低)”三种不同模式,分别为30元/份、20元/份、免费。

对于上述的抢票模式,智行火车票没有标示会怎样提升抢票成功率,仅表示会优先出票,抢票不成功会在第一时间全额退款。

高铁管家上的抢票服务同智行火车票类似,分为“余票自动下单”和“先付款自动抢”两种方式。在“余票自动下单”中,用户可以购买单价1元的“提速宝”来提升抢票速度,并且高铁管家并且标示了购买提速宝数量不同所能带来提升空间——提速宝购买最少10个起,单次增加购买的数量为5个,上限为200个,每多购买5个,抢票就能提速5%,最多可提速200%,并且随着购买数量的增加,抢票所使用的网络带宽也不同,从10M至100M独享光纤服务器不等。

而在“先付款自动抢”中,高铁管家为用户提供了“光速抢票套餐”“闪电抢票套餐”“极速抢票套餐”,价格分别为30元/份、20元/份、10元/份,并标示了不同套餐对抢票成功率的加成,依次对应为成功率增加25%、15%、10%。

在选择完不同的抢票模式后,高铁管家会在最终的订单页面中显示抢票成功率,并依据成功率的高低显示抢票难度;同时,高铁管家也强调,在抢票失败的情况下,所有加价抢票的费用都将退还。

在体验上述三款APP的过程中,法治周末记者发现,以上有关用户付费选择不同抢票服务的选项,全部都默认勾选,即在默认状态下,上述APP均为用户默认选择了购买抢票服务。

破坏市场公平购票秩序

自从互联网售票方式上线以来,在12306官方网站外,一直存在着各种软件、插件,为互联网用户提供网络购票服务,其中包括利用高速网络进行刷票、抢票等各种做法。

然而,一直以来,这样的做法并不被12306官方所承认。法治周末记者致电12306热线后询问得知,除12306官网即官方APP外,市面上存在的各类其他网站、软件都不是铁路局授权的,12306热线客服建议消费者不要通过非官方网站、APP购买火车票。

不过,今年兴起的互联网有偿抢票服务,通过付费方式为部分消费者提供不同层级的抢票便利条件,被认为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应对春运难题的“创新之举”。

而另一方面,对于提供有偿抢票服务的APP通过技术手段提升抢票速度的做法,也有不少人指出:这种服务会加剧正常购票的难度,干扰了购票秩序,损害了更多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对此,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认为,抢票软件通过技术方式,事先输入个人信息及所购车票信息,代替人工操作,与线下的插队行为并无本质区别,破坏了正常的购票秩序;同时,网络有偿抢票只是解决了部分人购票难的问题,导致其他通过正常途径在网上购票者的抢票成功率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市场的不公平。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王健对此持同样的观点:“”我不认为这是互联网服务的创新。所谓创新,应当惠及所有消费者,并为消费者带来福利。而这种互联网有偿抢票软件,目前仅为部分消费者提供方便,这就会造成市场上的不公平,进而扰乱市场秩序;即便所有消费者都能使用这项服务,也只会造增加所有消费者的购票成本,并不会从根本上解决购票难的问题。”

北京市法学会旅游法研究会副秘书长李广则表示,在互联网有偿抢票服务中,买票人可以花钱提高购票几率,软件提供方又获得了收益,看似符合市场规律和自愿原则,好像皆大欢喜;但实际上,这种交易双方的满意,是建立在对其他购票人的公平交易权、以及正规火车票代售点的合法售卖交易机会攫取等损害前提之上。

“换句话说,在这项服务中,获益的是通过软件购票成功的买卖双方这一小部分人,侵害的则是国家对火车票这一公共资源的管理秩序,受害的是社会整体利益。”李广说,创新行为必须符合“公序良俗”,给交易双方和社会整体带来效率的提升、福利的增进。

情节严重恐追究刑责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早在2006年,原铁道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便发布了《关于依法查处代售代办铁路客票非法加价和倒卖铁路客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规定铁路客票销售代理点销售铁路客票可收取每张不超过5元的铁路客票销售服务费;而对于不具备代办铁路客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为他人代办铁路客票并非法加价牟利的,则明确认定为属于倒卖铁路客票的违法犯罪行为。

而根据我国刑法第227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将面临刑事处罚。

互联网有偿抢票服务是否涉嫌违法、甚至如不少观点所称涉嫌构成倒卖车票罪?在这个问题上,法治周末记者所采访的各位专家中,也存在不同的声音。

赵占领认为,判断抢票软件是否违法的关键,在于有偿抢票的法律性质如何认定,以及与线下代售点的区别。

“线下火车票代售点是经过授权、具备合法资质之后才从事火车票代售业务的,本身具有直接的票源,需要遵守铁路总公司有关手续费的规定。但是抢票软件的运营方并没有代售资格,也没有相应的车票票源,只能在接受用户委托之后,通过技术方式插队在12306网站上购票,其法律性质不是火车票代售行为而是代购行为,用户与抢票软件运营方之间是有偿的民事委托合同关系,而目前的法律对此并没有直接的禁止性规定。”赵占领表示。

旅游法资深研究者李志轩指出,在火车票实行实名购买后,传统黄牛大量囤积车票代销的方式已经无法维系;互联网有偿抢票服务中,相关服务提供商与旅客间存在的是民事委托代理关系,但即便是这样,对于政府定价并由国家严格管控的火车票,任何未经有关部门同意而从事火车票代购、代销行为,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重的甚至涉嫌刑事犯罪。

“互联网有偿抢票代购行为,与2013年广东佛山一对夫妇帮助农民工网上订票案相类似。其与黄牛倒票行为相比,社会危害性较轻,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考虑适用非监禁刑或单处罚金。”李志轩表示。

记者查询发现,2013年,广东佛山叶某夫妇利用自己熟悉电脑的优势,帮附近农民工网上订票和取票,并收取每张10元的“服务费”。铁路公安人员在现场查获车票212张,票面价值人民币35402元,以及购票使用的身份证213张,认定叶某夫妇的行为属于违法倒票行为,并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

2016年12月21日,广铁警方通过网络巡查发现,广东中山小榄镇工业基地一间电脑配件店的店主王某,以每张火车票收取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的好处费帮助附近工厂的职工刷火车票,也被警方当场予以查处。

“抢票软件经营者与网下的黄牛和倒票者应该无异。这就如同花钱雇人去加塞儿,造成了市场秩序的混乱,工商、公安完全可以介入调查,追究抢票软件经营者的责任,甚至花钱抢票的人也是破坏市场秩序的帮凶,严重的甚至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王健说,“每个人都在抱怨,我为什么买不到票,可是谁来关心买票的秩序呢?如果大家不按规矩排队,而去哄抢,甚至雇人去抢,最后是整个社会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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