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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预付式消费失信黑名单是为消费者“排雷”

2020年08月21日 08:32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据媒体报道,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半年工作会透露,今年上半年,北京市预付式消费治理成效初显。预付式消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主要人员 “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得到完善,累计锁定企业304户、主要人员564名,督促47户企业妥善解决遗留消费纠纷。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发展迅速,覆盖了很多消费领域,但也出现了不少预付式消费商家“跑路”或“变脸”的事件,导致消费者无法正常消费,也难以退款,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

治理预付式消费中的商家失信问题面临着很多困难,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从建立预付式消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主要人员“黑名单”制度的角度切入治理,既符合征信建设的规律,也是积极的监管方式探索。

市场监管部门将预付式消费严重失信的企业及其主要人员拉入 “黑名单”,就是用法定职责和征信机制为消费者“排雷”,由于黑名单机制的惩戒制约功能具有一定的时间跨度,因而预付式消费失信黑名单不仅标记出了一些企业或人员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雷”,还能避免黑名单内的企业或人员改头换面之后再“布雷”。这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消费者对风险信息的知情权,帮消费者清除一些预付式消费隐患和风险,给消费者提供更安全的消费环境。

当然,建立预付式消费失信黑名单来“排雷”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滞后性,也难以向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的预防性避“雷”保障。要提升对消费者的保护级别,对消费者形成系统性保护,还得从机制上增强“排雷”能力。例如可以建立预收费保证金制度或保险制度,立法部门或政府监管部门可以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建立刚性的预收费保证金制度,明确保证金的缴付责任人、缴付比例、保管形式、使用缘由、程序和监管部门,一旦商家发生违约或者更严重的 “关门”“跑路”“变脸”等行为,即依法从预收费保证金中弥补消费者的损失,兜底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还可以在一些预付式消费领域引入保险制度。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还应在平时加强对商家预付卡业务的监管,积极查处霸王条款、不实宣传、欺骗性的销售诱导、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尽量堵住预付式消费的漏洞,降低预付式消费风险,为消费者筑牢安全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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