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真实房源”实际照片造假 虚假招租信息何时了
虚假招租信息泛滥,已成为困扰“租房一族”多年的问题,日前,本报深圳记者站接到深圳市民王女士投诉:数日来,她在多个线上招租平台上选中的“看上去不错”的长租房,均为虚假招租信息,实际房屋情况与网上图片严重不符。
根据投诉,记者于近日在58同城、安居客、搜房网等知名租房平台上随机挑选了20余条租房信息,经过实地查看发现,70%以上均为虚假房源。这些虚假房源信息中,大多在招租信息中承诺了“房源属实”或“实地拍摄”。有着4年房地产行业从业经验的深圳市某房屋租赁公司高管聂柳(化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发布虚假招租信息以吸引客户咨询,已经成为房屋招租领域的常规行为。“市场中的房源数量有限,每个房屋租赁公司掌握的房源资源同质化也非常严重,如果发布的图片和价格都一样,那就没有竞争优势了。为了提高租客咨询率,在发布招租信息时,信息发布者很难不去造假。”他说。
行业纵容助长中介造假
“中介公司当然不支持员工发布虚假房源信息,但也不会反对员工这么做。”聂柳说,除了自建的招租平台之外,房屋租赁公司员工在第三方平台发布虚假招租信息的行为基本不受公司约束。
那么第三方房屋招租平台又是对发布虚假招租信息行为是如何管控的呢?记者在6月12日于58同城上对一条虚假招租信息进行了举报,直到6月22日,该信息才被执行下架处理。但记者发现,该下架信息发布者并没有因为发布虚假信息而受到影响。截至发稿前,记者依然能够正常搜索到并咨询该虚假信息发布者所发布的其他虚假招租信息。在58同城上,一名同样存在发布虚假招租行为、在用户评价一项中差评率达到55.9%的信息发布者,在安居客的评分体系中却是一名4.5分(满分5分)的优质房源发布者。
2018年,北京住建委发布新规要求,互联网平台不得为未取得营业执照和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住房租赁经营企业、以个人名义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的自然人提供房源信息发布服务。然而,记者在多个第三方招租平台(包括北京区域)发现,只需进行简单的个人身份证认证和人脸识别,便可随便发布招租信息。
政策法规仍需持续发力
“发布虚假招租信息当然是不合法的。”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律师严作栋表示,“我国《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和《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中都明确规定,房地产广告中,房源信息应当真实,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外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真实有效”。
不仅如此,在深圳市发布虚假招租信息会面临严厉的的处罚。“房地产中介机构对外发布房源信息,但未发布或者未按规定发布房源信息编码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未发布或者未按规定发布的房源信息编码每条处1万元罚款。此外,房地产中介机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误导、欺诈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罚款。”严作栋说。
然而,对于“租房一族”而言,在虚假招租信息面前,依然存在投诉无门的情况。近日,记者就“虚假招租信息”一事致电某市房屋租赁协会,该协会表示“只为会员企业服务,不受理相关投诉”,建议记者致电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45热线接待人员告诉记者,此类投诉属于“消费类”投诉,归消费者委员会管理。记者随后联系了某市级消委会,则被告知“如果没有产生消费,则无法受理投诉”。
7月4日,深圳市发布《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稳定住房租赁价格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行为等6大政策措施,包括建立住房租赁行业主体备案制度等。6月26日,北京市住建委等5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互联网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房屋照片必须与实际相符”。但就目前来看,政策法规及落地力度依然有待加强。
“目前,深圳市政府支持建设的‘深圳智慧租房’已正式上线运行,面向全市市民提供房源浏览、查询、发布和交易等功能。消费者可以首选这些政府主导建设的租房平台。”严作栋说。
虚假招租信息泛滥,已成为困扰“租房一族”多年的问题,日前,本报深圳记者站接到深圳市民王女士投诉:数日来,她在多个线上招租平台上选中的“看上去不错”的长租房,均为虚假招租信息,实际房屋情况与网上图片严重不符。
根据投诉,记者于近日在58同城、安居客、搜房网等知名租房平台上随机挑选了20余条租房信息,经过实地查看发现,70%以上均为虚假房源。这些虚假房源信息中,大多在招租信息中承诺了“房源属实”或“实地拍摄”。有着4年房地产行业从业经验的深圳市某房屋租赁公司高管聂柳(化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发布虚假招租信息以吸引客户咨询,已经成为房屋招租领域的常规行为。“市场中的房源数量有限,每个房屋租赁公司掌握的房源资源同质化也非常严重,如果发布的图片和价格都一样,那就没有竞争优势了。为了提高租客咨询率,在发布招租信息时,信息发布者很难不去造假。”他说。
行业纵容助长中介造假
“中介公司当然不支持员工发布虚假房源信息,但也不会反对员工这么做。”聂柳说,除了自建的招租平台之外,房屋租赁公司员工在第三方平台发布虚假招租信息的行为基本不受公司约束。
那么第三方房屋招租平台又是对发布虚假招租信息行为是如何管控的呢?记者在6月12日于58同城上对一条虚假招租信息进行了举报,直到6月22日,该信息才被执行下架处理。但记者发现,该下架信息发布者并没有因为发布虚假信息而受到影响。截至发稿前,记者依然能够正常搜索到并咨询该虚假信息发布者所发布的其他虚假招租信息。在58同城上,一名同样存在发布虚假招租行为、在用户评价一项中差评率达到55.9%的信息发布者,在安居客的评分体系中却是一名4.5分(满分5分)的优质房源发布者。
2018年,北京住建委发布新规要求,互联网平台不得为未取得营业执照和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住房租赁经营企业、以个人名义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的自然人提供房源信息发布服务。然而,记者在多个第三方招租平台(包括北京区域)发现,只需进行简单的个人身份证认证和人脸识别,便可随便发布招租信息。
政策法规仍需持续发力
“发布虚假招租信息当然是不合法的。”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律师严作栋表示,“我国《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和《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中都明确规定,房地产广告中,房源信息应当真实,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外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真实有效”。
不仅如此,在深圳市发布虚假招租信息会面临严厉的的处罚。“房地产中介机构对外发布房源信息,但未发布或者未按规定发布房源信息编码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未发布或者未按规定发布的房源信息编码每条处1万元罚款。此外,房地产中介机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误导、欺诈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罚款。”严作栋说。
然而,对于“租房一族”而言,在虚假招租信息面前,依然存在投诉无门的情况。近日,记者就“虚假招租信息”一事致电某市房屋租赁协会,该协会表示“只为会员企业服务,不受理相关投诉”,建议记者致电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45热线接待人员告诉记者,此类投诉属于“消费类”投诉,归消费者委员会管理。记者随后联系了某市级消委会,则被告知“如果没有产生消费,则无法受理投诉”。
7月4日,深圳市发布《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稳定住房租赁价格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行为等6大政策措施,包括建立住房租赁行业主体备案制度等。6月26日,北京市住建委等5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互联网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房屋照片必须与实际相符”。但就目前来看,政策法规及落地力度依然有待加强。
“目前,深圳市政府支持建设的‘深圳智慧租房’已正式上线运行,面向全市市民提供房源浏览、查询、发布和交易等功能。消费者可以首选这些政府主导建设的租房平台。”严作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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