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的“农家乐”得好好管管了
为杜绝“农家乐”无序增长对秦岭生态环境的破坏,陕西省卫计委综合监督处日前制定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内有关问题清理整顿方案》,从8月20日起至9月30日,将组织6个市监督机构执法人员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内从事住宿等经营的公共场所进行清理整顿,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按照方案要求,对禁止开发区内已取得许可证从事住宿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按照程序依法取消许可,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对限制开发区内已经办证的“农家乐”住宿可予以保留,但总量不得增加,且应适度予以压缩,清理整顿期间暂不进行新的许可。
(据中国青年网)
“农家乐”旅游活动是指以乡村旅游景点和生态农业、传统渔业等观光活动为依托,以田园风光、海上渔业、农家生活等为特色,以休闲度假、观光娱乐、乡村闲趣为内容,以乡村农家庭院为载体,以具有一定接待能力与观光环境地区的乡村餐饮、住宿服务为主体的现代旅游模式。时下,不少城里人喜欢“农家乐”,除了享受农家餐饮、休闲乐趣外,还可以感受乡村文化的独特魅力。乡村文化中更多的是自然、情感和纯朴,更具有生命的自然感和归属感。遗憾的是,“农家乐”眼下暴露出了很多问题,其中环境问题尤为显著,如垃圾废物随意排放、土地利用混乱带来的水土流失、农民过度追求经济利益而引起的环境过度负荷等。
“农家乐”分布在各乡村,分布较散,而且很多“农家乐”的经营带有明显的季节性,这些因素导致环境治理监管难度大。旅游开发无论是何种模式,都或多或少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一方面,一些“农家乐”基础设置不完善,基本的污水处理措施都没有,环保配套基础设施跟不上,没有修建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污水排放管网,排污排水通道不畅,各种生活用水与旅游垃圾随意排放,造成水体环境污染。
另一方面,目前针对“农家乐”污水处理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环保部门的监管力量也有限,再加之“农家乐”相关的管理制度还不太完备,导致一些地方操作不规范,随意性较大。
随着城市生活节奏的加快,回归田园,在大自然中放松身心成为城市居民向往的生活,这也带火了“农家乐”经济。然而,随着“农家乐”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环境污染等诸多问题也随之显现。如何补齐环境保护短板,是“农家乐”未来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方面,严格“农家乐”审批和管理制度。不同经营类型“农家乐”的审批条件应不同,可尝试分类审批制度,分别采取不同的认定和准入条件。同时,推行“农家乐”环境容量管理制度。依据不同地方的环境容量着手对当地“农家乐”的发展规模进行控制,避免过度竞争、盲目开发、秩序混乱对农村环境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另一方面,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具体内涵包括:一是,对为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及其功能而付出代价、做出牺牲的区域、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补偿;二是,对因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而损害环境能力或导致生态环境价值丧失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经济补偿等。以环保基金的方式对环境受损地区恢复生态环境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以达到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得利方对失利方进行补偿。
毋庸质疑,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家乐”得以持续发展的基础。“农家乐”的开发建设不科学、不到位必然会对脆弱的生态环境带来消极影响。根据循环经济的发展理论,如果不重视“农家乐”对环境的影响,反过来必然会对“农家乐”本身的运行带来不利后果。有业内人士指出,乡村旅游经营管理、营销等方面的不足,环境保护方面的短板,是制约其发展的主要“瓶颈”。“农家乐”要规范、有序、健康地发展,应健全管理制度,从环境保护、食品卫生、接待设施、服务质量等方面入手,完善相关行业标准。努力建设有乡土文化特色的“农家乐”,需要有传承和延续,需要科学管理与创新发展的视角。唯有在努力传承、恢复乡土特色的同时,治理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让游客找回不一样的“乡味”,厚重的乡村文化才能成为瑰宝,彰显其独特魅力。
为杜绝“农家乐”无序增长对秦岭生态环境的破坏,陕西省卫计委综合监督处日前制定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内有关问题清理整顿方案》,从8月20日起至9月30日,将组织6个市监督机构执法人员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内从事住宿等经营的公共场所进行清理整顿,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按照方案要求,对禁止开发区内已取得许可证从事住宿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按照程序依法取消许可,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对限制开发区内已经办证的“农家乐”住宿可予以保留,但总量不得增加,且应适度予以压缩,清理整顿期间暂不进行新的许可。
(据中国青年网)
“农家乐”旅游活动是指以乡村旅游景点和生态农业、传统渔业等观光活动为依托,以田园风光、海上渔业、农家生活等为特色,以休闲度假、观光娱乐、乡村闲趣为内容,以乡村农家庭院为载体,以具有一定接待能力与观光环境地区的乡村餐饮、住宿服务为主体的现代旅游模式。时下,不少城里人喜欢“农家乐”,除了享受农家餐饮、休闲乐趣外,还可以感受乡村文化的独特魅力。乡村文化中更多的是自然、情感和纯朴,更具有生命的自然感和归属感。遗憾的是,“农家乐”眼下暴露出了很多问题,其中环境问题尤为显著,如垃圾废物随意排放、土地利用混乱带来的水土流失、农民过度追求经济利益而引起的环境过度负荷等。
“农家乐”分布在各乡村,分布较散,而且很多“农家乐”的经营带有明显的季节性,这些因素导致环境治理监管难度大。旅游开发无论是何种模式,都或多或少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一方面,一些“农家乐”基础设置不完善,基本的污水处理措施都没有,环保配套基础设施跟不上,没有修建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污水排放管网,排污排水通道不畅,各种生活用水与旅游垃圾随意排放,造成水体环境污染。
另一方面,目前针对“农家乐”污水处理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环保部门的监管力量也有限,再加之“农家乐”相关的管理制度还不太完备,导致一些地方操作不规范,随意性较大。
随着城市生活节奏的加快,回归田园,在大自然中放松身心成为城市居民向往的生活,这也带火了“农家乐”经济。然而,随着“农家乐”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环境污染等诸多问题也随之显现。如何补齐环境保护短板,是“农家乐”未来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方面,严格“农家乐”审批和管理制度。不同经营类型“农家乐”的审批条件应不同,可尝试分类审批制度,分别采取不同的认定和准入条件。同时,推行“农家乐”环境容量管理制度。依据不同地方的环境容量着手对当地“农家乐”的发展规模进行控制,避免过度竞争、盲目开发、秩序混乱对农村环境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另一方面,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具体内涵包括:一是,对为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及其功能而付出代价、做出牺牲的区域、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补偿;二是,对因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而损害环境能力或导致生态环境价值丧失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经济补偿等。以环保基金的方式对环境受损地区恢复生态环境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以达到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得利方对失利方进行补偿。
毋庸质疑,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家乐”得以持续发展的基础。“农家乐”的开发建设不科学、不到位必然会对脆弱的生态环境带来消极影响。根据循环经济的发展理论,如果不重视“农家乐”对环境的影响,反过来必然会对“农家乐”本身的运行带来不利后果。有业内人士指出,乡村旅游经营管理、营销等方面的不足,环境保护方面的短板,是制约其发展的主要“瓶颈”。“农家乐”要规范、有序、健康地发展,应健全管理制度,从环境保护、食品卫生、接待设施、服务质量等方面入手,完善相关行业标准。努力建设有乡土文化特色的“农家乐”,需要有传承和延续,需要科学管理与创新发展的视角。唯有在努力传承、恢复乡土特色的同时,治理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让游客找回不一样的“乡味”,厚重的乡村文化才能成为瑰宝,彰显其独特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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