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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转给家里老人看看 保健品非法营销的六种套路

2019年04月01日 08:09    信息来源:http://sc.people.com.cn/n2/2019/0327/c345509-32783620.html

综合四川省消协官微消息,3月26日,在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召开的“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新闻通报会上,执法部门结合大量案件的查处,披露了“保健”市场六种非法营销套路,提醒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保持警惕,发现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有虚假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举报。

套路一

以免费送礼、夸大承诺形式吸引老年消费者。通过免费发放大米、鸡蛋、菜籽油或免费赠送保健品包装盒、票据兑换物品等形式,诱导参加所谓“会议营销”,通常以“高科技”产品名义,承诺其具有“治疗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等疗效,从而让老年消费者进入圈套。

套路二

假借“公益活动”之名,行违法销售保健品之实。自称是国家机关、行业组织、学术机构等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机构,或者是机构指定的、合作的对象,误导消费者相信其具有权威性,在推销产品环节通过“洗脑”,灌输错误认知,为销售保健品做铺垫。

套路三

打着“医生”、“专家”旗号,“患者”现身说法,欺骗消费者。邀请一些伪专家、假医生到推销现场,宣称其对某些疾病有非常专业的治疗水平,同时配合“患者”现身说法,让消费者相信其产品疗效,借机推销保健品。

套路四

培养感情,亲情“回访”。以“建立健康档案”为借口,上门入户,锁定一些长期独居、内心孤独的老年人,随后开展家访关怀,给老年人以情感寄托,取得信任后,推销保健品。

套路五

以免费旅游形式,集中推销。以公司搞庆祝活动、回馈客户为名,组织老年人免费旅游、吃住,参观所谓“保健品生产车间”(实际跟销售的保健品没有任何关系),让老年人误以为看到的是“真材实料”,进而集中宣传推销保健品。

套路六

号称高息理财,买产品还有折扣。以保健品公司将要上市为由,宣称现在存钱或者购买“原始股票”,可以获得高额回报,消费者“存钱理财”的同时,购买公司保健品可以享受更多优惠、更大折扣。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发出如下消费警示:

一、切勿轻信虚假夸大宣传,理性认识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品进行治疗,一般需要较长时间服用、使用才能对身体起到保健作用,不能相信所谓的“疗效”“速效”。如需治疗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药物或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切忌听信会议讲座、街头小报的虚假宣传,用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代替药物等治疗手段,以致延误治疗时间,加重病情。不仅如此,一些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还有适宜人群和特殊使用条件限制,尤其对于身患疾病的消费者,切勿讳疾忌医,切勿以食代医。

二、针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合理选择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费者应根据自己或家人的体质状况,选择最适合的产品,不要盲目食用、使用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如:免疫力低下、失眠、单纯性肥胖者,应在医生、营养师等专业人士的指导下食用、使用相关产品。同时,消费者在食用、使用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时要遵循适度原则,应当按照标签说明书载明的使用方法,科学使用。

三、购买保健食品,须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保健食品产品外包装上有蓝色草帽样标志,标志下方为批准文号和批准部门,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只能对应一个产品,如果消费者在市场上发现一个批准文号对应多个产品的情况,务必谨慎。相关产品信息可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

四、购买保健用品,须咨询医生等专业人士。保健用品一般价格较高,消费者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咨询医生等专业人士的意见后,在家人的陪同下进行购买。

五、购买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应当选择正规销售渠道。消费者若需购买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应到证照齐全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要主动向商家索取购物小票、购物发票等购物凭证,在网上购买时要注意留存购物痕迹,以备不时之需。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讲座、专家义诊等;不要盲目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免费旅游等形式购买保健食品、保健用品。

消费者发现所购买的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发现有虚假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拨打12315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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