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中介“套路”推广租房贷 专家:监管应及时跟上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些年,“租房贷”的模式被越来越多长租公寓品牌商使用,这种“无本万利”的生意能加速品牌商资金的回笼以及市场的扩张,但对租客来说,其中的风险却十分巨大。北京市住建委近日表示,将联合市银监局、市金融局、市税务局多部门启动针对“租房贷”的调查。
对此,我爱我家及链家自如对外发声,我爱我家表示:公司以及下属企业至今为止,未发行任何房屋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ABS);自如向媒体表示,消费分期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且会明确告知租客,绝不允许强制或欺瞒租客进行贷款,更不会以此进行违规套利操作。但是不少租房者表示,曾遭遇各种租房“信用贷款”套路。
房租贷,也叫“信用租房”,顾名思义是在租房时使用贷款工具。在我爱我家相寓的页面上,对这种产品这样解释:“通过对客户的芝麻信用综合评定,相寓为租客提供免押金的服务,并通过房租分期的信息服务平台——房司令为客户对接优质的个人租房消费贷款服务,以实现租客‘押金减免、房租月付’的信用租房模式。”
这名中介解释,消费贷款服务由房司令来提供,房司令号称是“国内第一家租房信息服务平台,通过按月付租金的方式解决租客资金紧缺的烦恼”,具体说来就是租户与房司令签订贷款合同,之后房司令先将租金支付给我爱我家,然后租户直接还房司令的钱。
另一家中介链家自如租房平台,则是与京东金融合作,称只需要申请自如白条,租房者提交押金、首期房租和服务费之后就可以入住,后续每月支付当期房租、服务费和分期手续费即可。
对比以往我们所熟知的租金交纳模式“押一付三”,这种房租贷款服务最大的好处是在于首次费用少。
链家一位工作人员说:“押一付三,就是一个月押金、三个月租金加上一年的服务费,差不多是五个月的房租了。分期的话就是一个月押金和一个月的房租,减轻首次付款压力,如果首次付款资金不太够的话,可以选择分期。”
以月租金5000元来说,如果是以往“押一付三”模式,第一次交的钱为一个月的押金、三个月的租金以及全年服务费,差不多25000元,而通过信用分期免除押金后,房租贷第一次交的钱只有5600元左右。听起来美好,但实际上,很多租房者并没有过多关注到其中的风险。
在“房司令”百度贴吧中,有多位租户反映自己之前在租房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背上贷款,其中一位姓刘的维权者说:“我爱我家提供中介服务,相寓提供房源,然后房司令提供的租房贷款。其实房司令金融借贷的合同条款很多,你当场不可能把每一个都看得清楚。在签订合同过程当中,因为房司令是不会到现场去的,业务员会催你赶紧签合同,因为中介的套路就是你现在不签这个房子,有人要,我马上可以转出去。”
在上海工作的陈女士因为提前退租,被自称是房司令的工作人员深夜上门要求交纳违约金。她这才发现,如果是使用了“房租贷”,中途退租会对应产生“租房违约金加分期违约金”,租房违约金因提前终止租房合同需要按照合同规定付给中介公司,分期违约金因提前终止分期业务需要按借款合同规定付给房司令或相应的金融机构。
即使租户没有中途退租的问题,分期付也没有宣传得那么美好,费率平摊到每个月的房租中,并不比正常的现金交付便宜。
我爱我家的一名中介对记者说:“这种其实也算贷款,肯定有费率。它这个费率是5.8%。比如说月租金1000元的情况下,你还的时候要还1058。”
此外,以发生在杭州的“鼎家”公寓爆仓为例,一旦中介跑掉,房东没收到租金要拿回来房子,租户没地方住自然不继续还款,金融机构则面临欠款。这种情况下,租房人还该不该承担与贷款平台之间的合同关系?
吴女士此前在北京就遭遇过类似的情况,她当时从一家名为“指南针”的中介那里租了房。“房司令和业主还有一家中介公司,三方签了一个租房的协议,房司令从业主那边租个房子,然后转租给这个‘指南针’,委托他代为对外出租,‘指南针’这边就跟我们签了租房的协议,但后来‘指南针’法人(代表)跑掉了,就没有再还房司令的房租,然后房司令就一家一家去贴告知函,要求3日之内搬走。”
有评论认为,实际上“房租贷”这种产品是中介公司用租房人的信用,向贷款平台贷款,从中介公司的角度来说,一次性获得了租金总额,就等于获得了现金流,实际上是利用金融手段在租房环节加杠杆,同时这种加杠杆又不以中介公司本身实力或信用获取资金,而是分散到租客身上,存在金融风险。
“房租贷”究竟要如何管?首都经贸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高杰英认为,从市场的角度来说,如果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通过资本市场运作贷款或者融资,是应该被允许的,但从市场监管的角度来说,针对某些领域的创新,监管应该及时跟上。
高杰英指出,这种创新对于租赁市场本身来说,带有一种影响人生活的基本属性,不能说所有的租赁中介都会跑路,大部分企业、平台是正常运行的,但是可能会存在个别的情况。我们现在要大力创新,但里面会良莠不齐,如果没有后续的一些监管、信息披露等制度的跟进,就可能会变成“一收就死,一放就乱”。加强监管,主要是针对于现在的这些模式、运营的规范性,要使得这个市场的运行在可控的范围内。
主管部门针对“房租贷”的调查,将得出怎样的结论,又将如何规范这种产品的使用?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些年,“租房贷”的模式被越来越多长租公寓品牌商使用,这种“无本万利”的生意能加速品牌商资金的回笼以及市场的扩张,但对租客来说,其中的风险却十分巨大。北京市住建委近日表示,将联合市银监局、市金融局、市税务局多部门启动针对“租房贷”的调查。
对此,我爱我家及链家自如对外发声,我爱我家表示:公司以及下属企业至今为止,未发行任何房屋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ABS);自如向媒体表示,消费分期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且会明确告知租客,绝不允许强制或欺瞒租客进行贷款,更不会以此进行违规套利操作。但是不少租房者表示,曾遭遇各种租房“信用贷款”套路。
房租贷,也叫“信用租房”,顾名思义是在租房时使用贷款工具。在我爱我家相寓的页面上,对这种产品这样解释:“通过对客户的芝麻信用综合评定,相寓为租客提供免押金的服务,并通过房租分期的信息服务平台——房司令为客户对接优质的个人租房消费贷款服务,以实现租客‘押金减免、房租月付’的信用租房模式。”
这名中介解释,消费贷款服务由房司令来提供,房司令号称是“国内第一家租房信息服务平台,通过按月付租金的方式解决租客资金紧缺的烦恼”,具体说来就是租户与房司令签订贷款合同,之后房司令先将租金支付给我爱我家,然后租户直接还房司令的钱。
另一家中介链家自如租房平台,则是与京东金融合作,称只需要申请自如白条,租房者提交押金、首期房租和服务费之后就可以入住,后续每月支付当期房租、服务费和分期手续费即可。
对比以往我们所熟知的租金交纳模式“押一付三”,这种房租贷款服务最大的好处是在于首次费用少。
链家一位工作人员说:“押一付三,就是一个月押金、三个月租金加上一年的服务费,差不多是五个月的房租了。分期的话就是一个月押金和一个月的房租,减轻首次付款压力,如果首次付款资金不太够的话,可以选择分期。”
以月租金5000元来说,如果是以往“押一付三”模式,第一次交的钱为一个月的押金、三个月的租金以及全年服务费,差不多25000元,而通过信用分期免除押金后,房租贷第一次交的钱只有5600元左右。听起来美好,但实际上,很多租房者并没有过多关注到其中的风险。
在“房司令”百度贴吧中,有多位租户反映自己之前在租房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背上贷款,其中一位姓刘的维权者说:“我爱我家提供中介服务,相寓提供房源,然后房司令提供的租房贷款。其实房司令金融借贷的合同条款很多,你当场不可能把每一个都看得清楚。在签订合同过程当中,因为房司令是不会到现场去的,业务员会催你赶紧签合同,因为中介的套路就是你现在不签这个房子,有人要,我马上可以转出去。”
在上海工作的陈女士因为提前退租,被自称是房司令的工作人员深夜上门要求交纳违约金。她这才发现,如果是使用了“房租贷”,中途退租会对应产生“租房违约金加分期违约金”,租房违约金因提前终止租房合同需要按照合同规定付给中介公司,分期违约金因提前终止分期业务需要按借款合同规定付给房司令或相应的金融机构。
即使租户没有中途退租的问题,分期付也没有宣传得那么美好,费率平摊到每个月的房租中,并不比正常的现金交付便宜。
我爱我家的一名中介对记者说:“这种其实也算贷款,肯定有费率。它这个费率是5.8%。比如说月租金1000元的情况下,你还的时候要还1058。”
此外,以发生在杭州的“鼎家”公寓爆仓为例,一旦中介跑掉,房东没收到租金要拿回来房子,租户没地方住自然不继续还款,金融机构则面临欠款。这种情况下,租房人还该不该承担与贷款平台之间的合同关系?
吴女士此前在北京就遭遇过类似的情况,她当时从一家名为“指南针”的中介那里租了房。“房司令和业主还有一家中介公司,三方签了一个租房的协议,房司令从业主那边租个房子,然后转租给这个‘指南针’,委托他代为对外出租,‘指南针’这边就跟我们签了租房的协议,但后来‘指南针’法人(代表)跑掉了,就没有再还房司令的房租,然后房司令就一家一家去贴告知函,要求3日之内搬走。”
有评论认为,实际上“房租贷”这种产品是中介公司用租房人的信用,向贷款平台贷款,从中介公司的角度来说,一次性获得了租金总额,就等于获得了现金流,实际上是利用金融手段在租房环节加杠杆,同时这种加杠杆又不以中介公司本身实力或信用获取资金,而是分散到租客身上,存在金融风险。
“房租贷”究竟要如何管?首都经贸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高杰英认为,从市场的角度来说,如果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通过资本市场运作贷款或者融资,是应该被允许的,但从市场监管的角度来说,针对某些领域的创新,监管应该及时跟上。
高杰英指出,这种创新对于租赁市场本身来说,带有一种影响人生活的基本属性,不能说所有的租赁中介都会跑路,大部分企业、平台是正常运行的,但是可能会存在个别的情况。我们现在要大力创新,但里面会良莠不齐,如果没有后续的一些监管、信息披露等制度的跟进,就可能会变成“一收就死,一放就乱”。加强监管,主要是针对于现在的这些模式、运营的规范性,要使得这个市场的运行在可控的范围内。
主管部门针对“房租贷”的调查,将得出怎样的结论,又将如何规范这种产品的使用?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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