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予收购贝斯不顾消费者权益 “终身免费”需慎选
重庆市大足区贝斯体育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贝斯体育公司)以“终身免费复训”为幌子,诱导学员家长签订培训合同,后将公司经营权及学员资源转让给重庆宸予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宸予体育公司),重庆宸予体育公司却以转让合同存在纠纷为由,拒绝向学员提供培训服务,拒绝将剩余的培训费退还给学员家长。
重庆市大足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支持20名学员家长以集体诉讼方式,将这两家公司及其负责人诉至法院,学员家长胡先生作为消费者代表率先提起诉讼。4月7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重庆宸予体育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彦将剩余的培训费2573.13元退还给胡先生。
培训公司承诺“终身免费复训”
学员家长胡先生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为了让儿子参加跆拳道培训,他于2023年2月11日与重庆贝斯体育公司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培训费3580元,培训时间为96个课时。当时工作人员告诉他,如果学员支付5年的培训费,公司将保证学员拿到“黑带”证书,5年后学员还可“终身免费复训”。
2023年4月1日,重庆贝斯体育公司与重庆宸予体育公司签订《经营权转让协议》,将公司经营权及学员资源全部转让给重庆宸予体育公司,并约定由重庆宸予体育公司继续为学员提供培训服务。2023年9月4日,重庆宸予体育公司通过微信群,告知学员家长重庆贝斯体育公司未按约定向本公司转款,因此终止向学员提供跆拳道培训服务。
胡先生透露,他儿子当时只完成了17个课时的培训,还有79课时没有完成,剩余培训费为2946元,重庆宸予体育公司拒绝退还。
学员家长朱女士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2020年6月30日,朱女士为儿子报名参加跆拳道“黑带直通车”培训,到2021年4月24日,她先后5次共支付培训费19700元,合同约定培训时间为5年,保证学员取得“黑带一段”,5年后学员可“终身免费复训”。2021年2月22日,朱女士又为女儿报名参加“黑带直通车”培训,至2021年9月11日,她先后5次共缴费18000元,合同上同样承诺“终身免费复训”。
朱女士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重庆宸予体育公司终止培训服务后,给她出具了一份清单,上面标注她儿子和女儿剩余的培训费总共为2480元。朱女士对此并不认可。
消委会支持学员家长集体诉讼
胡先生、朱女士等20名学员家长先后向大足区消委会投诉。经核实,这20名学员共报名2464个课时,总的缴费金额为175340元,已完成1308个课时培训,还有1156课时没有完成,应退还的培训费共计91719元。
大足区消委会多次组织学员家长和这两家公司进行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大足区消委支持学员家长以集体诉讼方式维权,并选定胡先生作为代表,于2024年1月17日率先提交诉状,将这两家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起诉至大足区人民法院,诉请法院判处被告将剩余的培训费退还给他。
2024年3月7日,法院以简易程序审理此案,大足区消委会发表支持学员家长集体起诉意见。法院审理认为,重庆贝斯体育公司与重庆宸予体育公司签订《经营权转让协议》后,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均将转让事宜告知了学员家长,原告胡先生也表示知晓并同意该转让行为。因此,被告重庆宸予体育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彦与原告胡先生建立了新的合同关系,李某彦成为了重庆贝斯体育公司的权利义务受让人。现李某彦未按合同约定向胡先生儿子提供培训服务,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经法院核算,胡先生儿子还有69个课时没有完成培训,折合培训费2573.13元,法院因此作出上述判决。大足区消委会负责人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消委会将和法院一起,以胡先生这起判例为基础,督促重庆宸予体育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彦将剩余的培训费退还给胡先生及另外19名学员家长。
记者手记
警惕“终身免费”承诺陷阱
类似“终身免费”承诺往往与预付式消费紧密相连,引发的消费纠纷时有发生。作出承诺的经营者在获取利益后,或卷款跑路、或转嫁风险、或提高门槛、或恶意注销,导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经营主体的发展与生存面临极大的不确定性,所谓的“终身免费”看似诱人,实际并不靠谱。将于7月1日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以商业宣传、产品推荐、实物展示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格、售后服务、责任承担等作出承诺的,应当向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履行其所承诺的内容。因此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必须秉持诚实守信原则,做到一诺千金。消费者应当提高防范意识,警惕“终身免费”承诺,避免掉入消费陷阱。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排查虚假承诺行为,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发生,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重庆市大足区贝斯体育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贝斯体育公司)以“终身免费复训”为幌子,诱导学员家长签订培训合同,后将公司经营权及学员资源转让给重庆宸予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宸予体育公司),重庆宸予体育公司却以转让合同存在纠纷为由,拒绝向学员提供培训服务,拒绝将剩余的培训费退还给学员家长。
重庆市大足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支持20名学员家长以集体诉讼方式,将这两家公司及其负责人诉至法院,学员家长胡先生作为消费者代表率先提起诉讼。4月7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重庆宸予体育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彦将剩余的培训费2573.13元退还给胡先生。
培训公司承诺“终身免费复训”
学员家长胡先生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为了让儿子参加跆拳道培训,他于2023年2月11日与重庆贝斯体育公司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培训费3580元,培训时间为96个课时。当时工作人员告诉他,如果学员支付5年的培训费,公司将保证学员拿到“黑带”证书,5年后学员还可“终身免费复训”。
2023年4月1日,重庆贝斯体育公司与重庆宸予体育公司签订《经营权转让协议》,将公司经营权及学员资源全部转让给重庆宸予体育公司,并约定由重庆宸予体育公司继续为学员提供培训服务。2023年9月4日,重庆宸予体育公司通过微信群,告知学员家长重庆贝斯体育公司未按约定向本公司转款,因此终止向学员提供跆拳道培训服务。
胡先生透露,他儿子当时只完成了17个课时的培训,还有79课时没有完成,剩余培训费为2946元,重庆宸予体育公司拒绝退还。
学员家长朱女士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2020年6月30日,朱女士为儿子报名参加跆拳道“黑带直通车”培训,到2021年4月24日,她先后5次共支付培训费19700元,合同约定培训时间为5年,保证学员取得“黑带一段”,5年后学员可“终身免费复训”。2021年2月22日,朱女士又为女儿报名参加“黑带直通车”培训,至2021年9月11日,她先后5次共缴费18000元,合同上同样承诺“终身免费复训”。
朱女士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重庆宸予体育公司终止培训服务后,给她出具了一份清单,上面标注她儿子和女儿剩余的培训费总共为2480元。朱女士对此并不认可。
消委会支持学员家长集体诉讼
胡先生、朱女士等20名学员家长先后向大足区消委会投诉。经核实,这20名学员共报名2464个课时,总的缴费金额为175340元,已完成1308个课时培训,还有1156课时没有完成,应退还的培训费共计91719元。
大足区消委会多次组织学员家长和这两家公司进行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大足区消委支持学员家长以集体诉讼方式维权,并选定胡先生作为代表,于2024年1月17日率先提交诉状,将这两家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起诉至大足区人民法院,诉请法院判处被告将剩余的培训费退还给他。
2024年3月7日,法院以简易程序审理此案,大足区消委会发表支持学员家长集体起诉意见。法院审理认为,重庆贝斯体育公司与重庆宸予体育公司签订《经营权转让协议》后,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均将转让事宜告知了学员家长,原告胡先生也表示知晓并同意该转让行为。因此,被告重庆宸予体育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彦与原告胡先生建立了新的合同关系,李某彦成为了重庆贝斯体育公司的权利义务受让人。现李某彦未按合同约定向胡先生儿子提供培训服务,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经法院核算,胡先生儿子还有69个课时没有完成培训,折合培训费2573.13元,法院因此作出上述判决。大足区消委会负责人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消委会将和法院一起,以胡先生这起判例为基础,督促重庆宸予体育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彦将剩余的培训费退还给胡先生及另外19名学员家长。
记者手记
警惕“终身免费”承诺陷阱
类似“终身免费”承诺往往与预付式消费紧密相连,引发的消费纠纷时有发生。作出承诺的经营者在获取利益后,或卷款跑路、或转嫁风险、或提高门槛、或恶意注销,导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经营主体的发展与生存面临极大的不确定性,所谓的“终身免费”看似诱人,实际并不靠谱。将于7月1日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以商业宣传、产品推荐、实物展示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格、售后服务、责任承担等作出承诺的,应当向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履行其所承诺的内容。因此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必须秉持诚实守信原则,做到一诺千金。消费者应当提高防范意识,警惕“终身免费”承诺,避免掉入消费陷阱。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排查虚假承诺行为,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发生,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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