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消费警示

平阳县消保委发布2021年第3号: “五一”小长假消费警示

2021年04月23日 11:27    信息来源:https://www.zj315.org/dashboard/?pageKey=articleDetail&contentId=QLJgQzxZox5yrYTsGtu2jg

“五一”小长假临近,各景区景点将迎来一个旅游高峰。许多商家利用这个时间段推出各项优惠活动,但随之而来的各种消费陷阱也暗藏其中,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平阳县消保委向广大消费者发出五一出行消费警示:

一、出门旅游重安全,尽量选择有合法资质、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正规旅行社。选择旅行社后,首先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项目合同,并对行程安排、酒店标准、购物次数、收费项目、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二、前往景区游玩的消费者们可通过景区官方网站、公众号提前了解景点开放时间或其他规定,尽量错峰旅游,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措施。建议选择开放性的室外区域,配合入园检查,做好游客信息登记,体温筛查工作,减少游客密集接触的风险。同时,建议消费者理性出行,文明旅游。

三、旅游期间,要注意饮食卫生,人身财产安全,配备必要的药品,随身携带财物要保管好,到山区或地形复杂的地方旅游, 要防滑、防跌、防迷失等。

四、“五一”节假日选择去饭店就餐时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用餐人员原则上要凭绿色健康码进店消费,或者进店时必须测量体温,除就餐时间外,建议用餐人员应佩戴口罩。结账时可优先使用手机扫码支付,少接触现金减少交叉感染可能。

五、消费者对所购买的商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发现有虚假宣传和夸大宣传的,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