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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秦皇岛市消保委提醒:“定金”“订金”要分清 谨慎支付防“陷阱”

2021年03月19日 08:46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21-03/18/content_8674140.htm

据河北省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段时间,秦皇岛市消保委陆续接到多起关于定金问题的投诉。针对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家庭装修、家具定制、购买轿车等大件商品中因定金屡屡引发的消费纠纷,秦皇岛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分清“定金”与“订金”,谨慎支付,不要掉进商家布下的定金“陷阱”。

一、定金、订金大不同。虽然订金和定金读音相似,但两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定金是一种双向担保方式,交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则是预付款,是在合同正式生效前支付的预付款。当合同没有履行时,如双方对订金没有特别的约定,那么,订金应当返还。

二、要谨慎交付定金。消费者选择预付定金方式享受商品优惠时,一定要提前仔细阅读规则,权衡利弊,需要交付定金时要慎之又慎,没交定金前消费者处于主动地位,而一旦交付了定金,就将消费者置于非常被动境地。要特别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之类的条款,以免上当受骗。

三、将商家承诺书面化。面对各种促销、优惠广告,消费者要理智选择,在选购商品时一定要货比三家,如果经营者做出了口头承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将他们的承诺写进去,书面化,以保留证据,不要因怕麻烦、碍于面子等不写进合同,给自己的权益带来隐患。

四、要留存维权证据。消费者一旦发现经营者有违反合同的情况,应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或保存合同、票据等有力证据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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