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车轮胎换新服务为何莫名变成“轮胎险”
上海消费者沈先生2016年9月在上海利之星奔驰(长寿路店)购买一辆奔驰车,并多花6千多元购买了利星行“5星延保”套餐,套餐中除延保服务外,还包含轮胎换新服务。沈先生的爱人许女士告诉记者,当时签订延保服务合同时,4S店销售人员口头介绍,轮胎换新服务项目指的是,2年内最多4条轮胎可以免费换新,无论损坏与否,并且建议车主可以在2年快到期时再更换新轮胎。
今年8月初,沈先生到4S店更换轮胎,换新服务却莫名变成“轮胎险”。后来两人带着合同赶到4S店一探究竟。他们先找到奔驰售后维修中心,售后人员答复,轮胎没有损坏,不符合轮胎险理赔条件,不能免费换新,并反复强调,签订延保服务合同的同时,购车人应该还阅读并签订了一份服务细则,细则上明确写有更换条件等内容,与此同时,售后服务人员还拿出了一份其他车主签字的细则。
对于双方签订延保服务合同时,销售人员有没有出示服务细则并明确告知更换要求,以及是否说过“2年内最多4条轮胎可免费换新,无论损坏与否”等问题,双方各执一词,且都认为对方口说无凭,反复沟通毫无进展。眼看2年期限将至,许女士担心过期后,更难维权。
车主提供了相关的证据资料,记者核实时注意到,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写明,沈先生购买的“5星延保”服务,包含轮胎换新服务,合同中没有换新细则,或者轮胎更换条件等内容。之后记者向上海利之星4S店的销售人员洪先生核实,消费者沈先生车辆无法免费更换轮胎的原因等问题。
洪先生介绍,销售人员在和购车人签订延保服务合同的同时,都会出示服务细则,会让车主签字确认,并称应该能找到相关的文件。但当记者告知车主姓名及购买时间后,洪先生又改口称,合同上写有一条知晓所有细则后签字确认,车主在合同上签字,则表示看过细则。
记者核对合同,查找洪先生所说内容,合同中有一句话和洪先生所说相似,合同中有一段需要购车人抄写的一句话:“我已确认以上合同服务项目,通过经销商明确说明,我已充分了解免除责任条款的相关内容,并完全接受相关协议所有服务条款和相关记录。”但沈先生并没有抄写这段话,只是在合同上签了字。
而且,一般情况下,如此重要的细则或者标准,应该都附在合同中,或者为避免纠纷,合同外另附的其他文件,4S店也都会让消费者在阅读后签字确认,以此证明消费者在购买时阅读过相关的文件。记者又再次联系上海利之星4S店的销售人员洪先生,询问如何证明:签订延保服务合同时,确实出示过服务细则并明确告知过更换要求。洪先生答复记者,稍后会让公司负责人联系记者。
之后上海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联系记者,详细了解清楚记者的采访诉求后,这位负责人答复会和上级部门协商解决方案及答复相关问题。后来,这位负责人答复记者,将为客服更换4条轮胎。
消费者在购买延保服务套餐,还有签订此类售后服务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对此,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裘叶表示,消费者在作出是否决定购买销售商提供延保服务的情况下,首先要了解这个服务能够提供何种服务内容。其次服务内容在什么情况下能够适用,也就是说服务应该有相应实施细则。但凡消费者在决定签订合同的时候,必须要看清楚合同的条款,如果对于某些合同条款有异议,再要求服务的提供方提供相应解释或者其他更为细致的书面说明,所以落笔之前一定要看清楚。
上海消费者沈先生2016年9月在上海利之星奔驰(长寿路店)购买一辆奔驰车,并多花6千多元购买了利星行“5星延保”套餐,套餐中除延保服务外,还包含轮胎换新服务。沈先生的爱人许女士告诉记者,当时签订延保服务合同时,4S店销售人员口头介绍,轮胎换新服务项目指的是,2年内最多4条轮胎可以免费换新,无论损坏与否,并且建议车主可以在2年快到期时再更换新轮胎。
今年8月初,沈先生到4S店更换轮胎,换新服务却莫名变成“轮胎险”。后来两人带着合同赶到4S店一探究竟。他们先找到奔驰售后维修中心,售后人员答复,轮胎没有损坏,不符合轮胎险理赔条件,不能免费换新,并反复强调,签订延保服务合同的同时,购车人应该还阅读并签订了一份服务细则,细则上明确写有更换条件等内容,与此同时,售后服务人员还拿出了一份其他车主签字的细则。
对于双方签订延保服务合同时,销售人员有没有出示服务细则并明确告知更换要求,以及是否说过“2年内最多4条轮胎可免费换新,无论损坏与否”等问题,双方各执一词,且都认为对方口说无凭,反复沟通毫无进展。眼看2年期限将至,许女士担心过期后,更难维权。
车主提供了相关的证据资料,记者核实时注意到,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写明,沈先生购买的“5星延保”服务,包含轮胎换新服务,合同中没有换新细则,或者轮胎更换条件等内容。之后记者向上海利之星4S店的销售人员洪先生核实,消费者沈先生车辆无法免费更换轮胎的原因等问题。
洪先生介绍,销售人员在和购车人签订延保服务合同的同时,都会出示服务细则,会让车主签字确认,并称应该能找到相关的文件。但当记者告知车主姓名及购买时间后,洪先生又改口称,合同上写有一条知晓所有细则后签字确认,车主在合同上签字,则表示看过细则。
记者核对合同,查找洪先生所说内容,合同中有一句话和洪先生所说相似,合同中有一段需要购车人抄写的一句话:“我已确认以上合同服务项目,通过经销商明确说明,我已充分了解免除责任条款的相关内容,并完全接受相关协议所有服务条款和相关记录。”但沈先生并没有抄写这段话,只是在合同上签了字。
而且,一般情况下,如此重要的细则或者标准,应该都附在合同中,或者为避免纠纷,合同外另附的其他文件,4S店也都会让消费者在阅读后签字确认,以此证明消费者在购买时阅读过相关的文件。记者又再次联系上海利之星4S店的销售人员洪先生,询问如何证明:签订延保服务合同时,确实出示过服务细则并明确告知过更换要求。洪先生答复记者,稍后会让公司负责人联系记者。
之后上海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联系记者,详细了解清楚记者的采访诉求后,这位负责人答复会和上级部门协商解决方案及答复相关问题。后来,这位负责人答复记者,将为客服更换4条轮胎。
消费者在购买延保服务套餐,还有签订此类售后服务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对此,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裘叶表示,消费者在作出是否决定购买销售商提供延保服务的情况下,首先要了解这个服务能够提供何种服务内容。其次服务内容在什么情况下能够适用,也就是说服务应该有相应实施细则。但凡消费者在决定签订合同的时候,必须要看清楚合同的条款,如果对于某些合同条款有异议,再要求服务的提供方提供相应解释或者其他更为细致的书面说明,所以落笔之前一定要看清楚。
- 广东省消委会提起的“公益诉讼+集体诉讼”胜诉 权益受损消费者获三倍赔偿(2024-09-05)
- 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将于9月10日举办(2024-09-04)
- 津冀联手斩断体育用品侵权链条(2024-08-15)
- 合力遏制“照搬式”盗图盗视频侵权(2024-08-15)
- 赠品免费不免责任经营者义务推不脱(2024-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