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车辆发生维修争议 用户质疑租车公司维修费过高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汽车租赁给有用车需求的人带来了便利,但是租车消费中也常会遇到一些问题。
江苏南通市的张先生向《天天315》栏目反映,他所在的公司于2014年12月1日与上海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长期租赁合同,租了一辆轿车,租金是每个月4000元,三年共计144000元,同时还交了8000元的押金。
2017年12月1日合同到期,张先生所在的公司向租车公司全额支付了租金。但是随后租车公司却打来电话,说经过鉴定,车身有7处划痕,需要加收2100元作为车辆的维修费用。
张先生认为,对方索要2100元的维修费用不合理,他们想自己去进行维修,修完再还给租车公司,这样能省下一笔钱。对于有争议的问题,张先生查看了当时签订的协议条款,认为其中并没有特别明确的约定。
张先生说:“有一个条款,如果合同到期后租赁车辆仍在维修中,则租期相应延长,直至甲方将合理使用后的车辆完好返还,并将齐全的证件交还给乙方之日终止。后来我提出去维修,他不同意。他说如果要维修的话,划痕给我一个定价,就是要收这个钱,我觉得我也可以自己去维修点。我觉得,单方收这个费用,合同上也没有这条,也没有说赔偿什么的。后来我们打一嗨租赁上海总部的电话,它有个400的投诉电话,打了之后说长期租车他们不管,叫我们再去找地区经理。找了地区经理,说我们这个方案已经跟领导反映了,但是领导不同意,需要交维修费。然后我们一直联系,后来就不理睬我们了,现在也没办法,后来又连续打了两个客服电话,没用。”
为了进一步了解事情的详细情况,记者联系了一嗨租车公司南通地区的负责人张小洋。张小洋说,当时合同上规定,租车到期以后交还的车辆应该是完好无损的,但是对方在合同到期交还车辆以后,他们经过检查发现了七处划痕,这才要求对方缴纳维修费,如果对方想自己去修也可以,但是需要交租金,毕竟车辆是租车公司的重资产,占用一天就得支付一天的钱。
但是租车的张先生认为,他们当时租车是签的长租合同,而且只开了四万多公里,车辆的剩余价值还很大,租车公司应该给他们免去这几天的租金,让他们维修车辆。对于租车公司不同意免去修车期间租金的做法,他表示不能理解。
张先生说:“我14万租金全部付给他,总共才开了4万1千公里。我跟交涉的人说我才开了4万1千公里,这个费用能不能免掉,他说这个是不可能免掉的。我提出的诉求是说能不能我自己去修,我把这个车子去抛光或者怎么样,把漆做好了给你,但是他不同意这个事。我也是不可理解。”
对此,一嗨公司的张小洋解释,这和长租与否没有关系,合同已经到期了,那么前一份合同就作废了,接下来要想拿车,就必须按照管理规定交钱续租。
张小洋说:“长租终归有一个到期的时间。他其实一开始也跟我讲了,意思是说我长租了3年,只开了不到6万公里。这个理由对我们来说是不成立的,你开了6万公里和开了10公里对我们来说没有什么特别的,我们不能说因为你开了6万公里就必须给你两天时间让你去修,也不能说你开了10万公里,我们就必须让你出这个钱去修。开多开少跟我们是没有关系的,我只是负责把车租给你,然后你付给我每个月租金,这个跟长租短租没有关系的。我们收车的时候,是我们的人提出来你们的车辆有7处刮伤,然后他们才意识到这一点。你跟我们租车,一开始我给你们的肯定是全新的车,如果说你没有特别明显或者特别严重的,那我们就带过了,但是这7处确实是比较严重的,我们也没有办法承担,因为我们也不好向上面交代。”
对于客户提到的2100元维修费用太高、而且这项费用没有依据、无章可循的问题,一嗨租车方面也给出了解释。
张小洋表示:“我们合作的修理厂就是300块钱一处划伤,可能站在客户的立场上确实是贵了一点,但是你想自己出去修也可以,你租个两天去修一下,其实也无所谓。他一定叫我给他减免两三天维修的时间,但我领导不同意减免,我也没办法。”
知名IT与知识产权律师与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以及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共同就相关话题作出分析解读。
经济之声:案例中,张先生因为车辆维修费用的问题和一嗨租车方面产生了纠纷,由于租期结束还车的时候车身被发现有划痕,一嗨租车要扣2100块钱的维修费用。而张先生觉得一嗨租车方面太贵,于是希望一嗨租车能够给他们几天时间让他们自己找修理厂去修。一嗨租车说你想修也可以,但是你得把维修期间的车租给付了,不能免了租金,白给你让你去修。一嗨租车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否合理合法?
赵占领:“这个案例中,张先生和一嗨租车之间是一个汽车租赁关系,也就是说一嗨把车租给了张先生,张先生交了租金,合同到期之后要归还完好的车辆。如果到期之后车辆有损坏,比如有划痕或者有其他事故,无论是依据合同还是法律规定,张先生理应承担法律责任,要负责解决维修这个车辆或者赔偿损失。解决的方法有两种,一是把车交给一嗨,一嗨去维修,但维修费用由张先生来承担。但问题在于,维修费用怎么确定,谁说了算?除非事先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否则,一嗨公司单方面制定维修标准是缺乏依据的。二是车交给张先生去维修,但维修需要时间,维修期间一嗨公司不能再对外租赁,那么维修期间的资金损失理应由消费者张先生来承担。”
胡钢:“一般逻辑上来说,汽车划痕的种类非常多,租赁公司对每一处划痕按照300元计算,总共7处算出2100元,这个数额恐怕有点过于主观。
经济之声:张先生对于这个2100块钱是怎么算出来的有些疑问,认为租车公司是私自定价,缺乏相应的依据,但是在我们询问了一嗨租车负责人之后,他发来了一张表格,表格上列的就是车辆外观损伤修复的费用标准,也就是说这2100元钱在一嗨方面来看是有依据的。如果消费者不认同这样的收费标准,该怎么办?
赵占领:“维修费用到底是不是2100元钱,是不是由企业一方单独来确定?这实际是有问题的。在今天这个案例中,首先要看这个维修标准是否写进了租赁合同,如果没写进租赁合同,但却据此来收取费用,这是缺乏依据的。因为这不是合同约定,是单方制定的标准。其次,即使是事先把这个维修的费用标准写进合同,也存在一个问题,因为这个合同实际是这个企业一直反复使用的格式条款,这其中涉及到这个格式条款是否属于霸王条款。我个人认为,本案例中,维修的费用标准应该是有问题的,即使写进合同里,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是霸王条款。当然,就此事,一嗨公司可以自己去维修,维修的费用以及维修期间租金的损失,让消费者来承担,从消费者的租金中去扣。但如果还没有去维修,自己就定一个标准,这个标准还没有写进合同里,或者写进合同也有可能是霸王条款,我想这个事情是本案件最核心的一个问题所在。”
胡钢:“实际我认为双方能够采取一种快速解决的方式,比如一起把车开到某个快修店,快修店做一个基本的报价,双方就能快速确定市场价格,然后进行协商,这样就能将此问题快速友好地解决。”
经济之声:张先生说,他们三年只开了四万公里,车辆的剩余价值还很大,因此如果他们想要把车拿出去修,租车公司应该酌情减免掉维修期间这几天的租金。张先生的诉求是否合理?
赵占领:“实践中,一般是根据租车时间的长短来确定租金的多少,而不是根据行驶的里程来确定资金多少,这不同于出租车或者网约车。一般的汽车租赁就是跟时间有关系的,因为租赁方在整个租赁期间,它丧失了这个车辆的使用权力,即使承租方将这辆车一直闲置,租赁方也没有办法将这个车租给他人进行营利,所以汽车租赁只能按照时间长短来收费,这是其商业模式所决定的。
当然,汽车租赁结束之后这个车辆自身会贬值,这个贬值一方面跟租赁的时间长短有关系,租的时间越长,到期之后这个车辆的残值越低;另外一方面也跟车辆的行驶里程有关系,显然行驶里程越低残值就更高。本案例中,消费者张先生认为三年才开了4万公里,对于企业很划算,所以是不是应该减免维修期间的租金,这个说法合乎一定的情理。但问题在于,如果按照合同,从法律来讲,消费者没有返还完好无损的车辆,在租赁结束之后去维修,维修期间的损失应该由消费者承担;但从情理上来讲,企业应该和消费者协商找到一种更好的解决方案。”
经济之声:通过这个案例,还是要给想租车的消费者提个醒,在租车时,对于合同条款要仔细阅读。你们认为,有哪些问题是值得消费者特别留意?
赵占领:“在线下租车,特别长租的时候,一般会签纸质的合同,如果是在网上的分时租赁,可能没有纸质合同,但会有一个在线的电子协议,无论是纸质合同的还是电子的协议。作为消费者,去租车的时候一定要看清合同条款,其中有一些非常关键的条款,第一是收费标准;第二,在租车期间,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或者车辆损坏的,责任谁来承担?另外是否有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有哪些?以及如果由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标准怎么计算等,这些问题是消费者租车时最需要关注的一些核心问题。建议消费者,为了避免纠纷,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订立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对这些关键的条款进行仔细查看。”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汽车租赁给有用车需求的人带来了便利,但是租车消费中也常会遇到一些问题。
江苏南通市的张先生向《天天315》栏目反映,他所在的公司于2014年12月1日与上海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长期租赁合同,租了一辆轿车,租金是每个月4000元,三年共计144000元,同时还交了8000元的押金。
2017年12月1日合同到期,张先生所在的公司向租车公司全额支付了租金。但是随后租车公司却打来电话,说经过鉴定,车身有7处划痕,需要加收2100元作为车辆的维修费用。
张先生认为,对方索要2100元的维修费用不合理,他们想自己去进行维修,修完再还给租车公司,这样能省下一笔钱。对于有争议的问题,张先生查看了当时签订的协议条款,认为其中并没有特别明确的约定。
张先生说:“有一个条款,如果合同到期后租赁车辆仍在维修中,则租期相应延长,直至甲方将合理使用后的车辆完好返还,并将齐全的证件交还给乙方之日终止。后来我提出去维修,他不同意。他说如果要维修的话,划痕给我一个定价,就是要收这个钱,我觉得我也可以自己去维修点。我觉得,单方收这个费用,合同上也没有这条,也没有说赔偿什么的。后来我们打一嗨租赁上海总部的电话,它有个400的投诉电话,打了之后说长期租车他们不管,叫我们再去找地区经理。找了地区经理,说我们这个方案已经跟领导反映了,但是领导不同意,需要交维修费。然后我们一直联系,后来就不理睬我们了,现在也没办法,后来又连续打了两个客服电话,没用。”
为了进一步了解事情的详细情况,记者联系了一嗨租车公司南通地区的负责人张小洋。张小洋说,当时合同上规定,租车到期以后交还的车辆应该是完好无损的,但是对方在合同到期交还车辆以后,他们经过检查发现了七处划痕,这才要求对方缴纳维修费,如果对方想自己去修也可以,但是需要交租金,毕竟车辆是租车公司的重资产,占用一天就得支付一天的钱。
但是租车的张先生认为,他们当时租车是签的长租合同,而且只开了四万多公里,车辆的剩余价值还很大,租车公司应该给他们免去这几天的租金,让他们维修车辆。对于租车公司不同意免去修车期间租金的做法,他表示不能理解。
张先生说:“我14万租金全部付给他,总共才开了4万1千公里。我跟交涉的人说我才开了4万1千公里,这个费用能不能免掉,他说这个是不可能免掉的。我提出的诉求是说能不能我自己去修,我把这个车子去抛光或者怎么样,把漆做好了给你,但是他不同意这个事。我也是不可理解。”
对此,一嗨公司的张小洋解释,这和长租与否没有关系,合同已经到期了,那么前一份合同就作废了,接下来要想拿车,就必须按照管理规定交钱续租。
张小洋说:“长租终归有一个到期的时间。他其实一开始也跟我讲了,意思是说我长租了3年,只开了不到6万公里。这个理由对我们来说是不成立的,你开了6万公里和开了10公里对我们来说没有什么特别的,我们不能说因为你开了6万公里就必须给你两天时间让你去修,也不能说你开了10万公里,我们就必须让你出这个钱去修。开多开少跟我们是没有关系的,我只是负责把车租给你,然后你付给我每个月租金,这个跟长租短租没有关系的。我们收车的时候,是我们的人提出来你们的车辆有7处刮伤,然后他们才意识到这一点。你跟我们租车,一开始我给你们的肯定是全新的车,如果说你没有特别明显或者特别严重的,那我们就带过了,但是这7处确实是比较严重的,我们也没有办法承担,因为我们也不好向上面交代。”
对于客户提到的2100元维修费用太高、而且这项费用没有依据、无章可循的问题,一嗨租车方面也给出了解释。
张小洋表示:“我们合作的修理厂就是300块钱一处划伤,可能站在客户的立场上确实是贵了一点,但是你想自己出去修也可以,你租个两天去修一下,其实也无所谓。他一定叫我给他减免两三天维修的时间,但我领导不同意减免,我也没办法。”
知名IT与知识产权律师与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以及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共同就相关话题作出分析解读。
经济之声:案例中,张先生因为车辆维修费用的问题和一嗨租车方面产生了纠纷,由于租期结束还车的时候车身被发现有划痕,一嗨租车要扣2100块钱的维修费用。而张先生觉得一嗨租车方面太贵,于是希望一嗨租车能够给他们几天时间让他们自己找修理厂去修。一嗨租车说你想修也可以,但是你得把维修期间的车租给付了,不能免了租金,白给你让你去修。一嗨租车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否合理合法?
赵占领:“这个案例中,张先生和一嗨租车之间是一个汽车租赁关系,也就是说一嗨把车租给了张先生,张先生交了租金,合同到期之后要归还完好的车辆。如果到期之后车辆有损坏,比如有划痕或者有其他事故,无论是依据合同还是法律规定,张先生理应承担法律责任,要负责解决维修这个车辆或者赔偿损失。解决的方法有两种,一是把车交给一嗨,一嗨去维修,但维修费用由张先生来承担。但问题在于,维修费用怎么确定,谁说了算?除非事先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否则,一嗨公司单方面制定维修标准是缺乏依据的。二是车交给张先生去维修,但维修需要时间,维修期间一嗨公司不能再对外租赁,那么维修期间的资金损失理应由消费者张先生来承担。”
胡钢:“一般逻辑上来说,汽车划痕的种类非常多,租赁公司对每一处划痕按照300元计算,总共7处算出2100元,这个数额恐怕有点过于主观。
经济之声:张先生对于这个2100块钱是怎么算出来的有些疑问,认为租车公司是私自定价,缺乏相应的依据,但是在我们询问了一嗨租车负责人之后,他发来了一张表格,表格上列的就是车辆外观损伤修复的费用标准,也就是说这2100元钱在一嗨方面来看是有依据的。如果消费者不认同这样的收费标准,该怎么办?
赵占领:“维修费用到底是不是2100元钱,是不是由企业一方单独来确定?这实际是有问题的。在今天这个案例中,首先要看这个维修标准是否写进了租赁合同,如果没写进租赁合同,但却据此来收取费用,这是缺乏依据的。因为这不是合同约定,是单方制定的标准。其次,即使是事先把这个维修的费用标准写进合同,也存在一个问题,因为这个合同实际是这个企业一直反复使用的格式条款,这其中涉及到这个格式条款是否属于霸王条款。我个人认为,本案例中,维修的费用标准应该是有问题的,即使写进合同里,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是霸王条款。当然,就此事,一嗨公司可以自己去维修,维修的费用以及维修期间租金的损失,让消费者来承担,从消费者的租金中去扣。但如果还没有去维修,自己就定一个标准,这个标准还没有写进合同里,或者写进合同也有可能是霸王条款,我想这个事情是本案件最核心的一个问题所在。”
胡钢:“实际我认为双方能够采取一种快速解决的方式,比如一起把车开到某个快修店,快修店做一个基本的报价,双方就能快速确定市场价格,然后进行协商,这样就能将此问题快速友好地解决。”
经济之声:张先生说,他们三年只开了四万公里,车辆的剩余价值还很大,因此如果他们想要把车拿出去修,租车公司应该酌情减免掉维修期间这几天的租金。张先生的诉求是否合理?
赵占领:“实践中,一般是根据租车时间的长短来确定租金的多少,而不是根据行驶的里程来确定资金多少,这不同于出租车或者网约车。一般的汽车租赁就是跟时间有关系的,因为租赁方在整个租赁期间,它丧失了这个车辆的使用权力,即使承租方将这辆车一直闲置,租赁方也没有办法将这个车租给他人进行营利,所以汽车租赁只能按照时间长短来收费,这是其商业模式所决定的。
当然,汽车租赁结束之后这个车辆自身会贬值,这个贬值一方面跟租赁的时间长短有关系,租的时间越长,到期之后这个车辆的残值越低;另外一方面也跟车辆的行驶里程有关系,显然行驶里程越低残值就更高。本案例中,消费者张先生认为三年才开了4万公里,对于企业很划算,所以是不是应该减免维修期间的租金,这个说法合乎一定的情理。但问题在于,如果按照合同,从法律来讲,消费者没有返还完好无损的车辆,在租赁结束之后去维修,维修期间的损失应该由消费者承担;但从情理上来讲,企业应该和消费者协商找到一种更好的解决方案。”
经济之声:通过这个案例,还是要给想租车的消费者提个醒,在租车时,对于合同条款要仔细阅读。你们认为,有哪些问题是值得消费者特别留意?
赵占领:“在线下租车,特别长租的时候,一般会签纸质的合同,如果是在网上的分时租赁,可能没有纸质合同,但会有一个在线的电子协议,无论是纸质合同的还是电子的协议。作为消费者,去租车的时候一定要看清合同条款,其中有一些非常关键的条款,第一是收费标准;第二,在租车期间,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或者车辆损坏的,责任谁来承担?另外是否有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有哪些?以及如果由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标准怎么计算等,这些问题是消费者租车时最需要关注的一些核心问题。建议消费者,为了避免纠纷,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订立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对这些关键的条款进行仔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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