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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某公立医院被曝虚开高额治疗费 住院老人敢怒不敢言

2017年12月11日 10:36    信息来源:http://finance.cnr.cn/315/gz/20171209/t20171209_524055887.shtml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86岁的离休老人李天祥近日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披露了天津市民政局老年病医院,涉嫌针对离休干部住院患者长年虚开治疗费用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记者调查发现,这类现象在这家医院并非个例。

天津市民政局老年病医院是一所医养结合的二级公立医院,和天津市养老院同在一座大院。

住在这家医院的一位离休老人发现,在医院开具的“住院费用清单”上,开具的治疗项目如:“运动疗法”“心电监护”“醒脑开窍针刺”“微波治疗”,这些总额高达几千元的治疗项目,每月都会出现在老人的住院费用清单上,而他一次都没做过。

这样的情况,在其他离休老人那里如出一辙,并且持续了好几年。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副主任田珍祥对此进行了分析与解读。

据田珍祥介绍,当时在医院暗访时,离休老人反映,医院存在虚开治疗费的情况,这个现象还是普遍现象,特别是在离休干部这一块更为严重。比如一个离休老人从2013年开始就遇到了这种情况,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说出来,其他离休老人的遭遇也是这样。以李天祥老人为例,根据他从2013年到2017年梳理的部分清单,经过他指认的清单就有20万左右。

针对这一现象,邱宝昌认为,在一些社会的医院,交纳社保的患者自己需要出一部分钱,原来也出现过这种问题,有的(问题)被患者发现了,有的也被忽略了,因为要发现一个很不容易。而在公立医院,特别是当患者个人不需要垫付资金时,这样的问题就隐藏的很深,这应该不是一个个案,为什么这个问题这么多年没有被发现?所以主管部门应该规范好医院的行为,保护好患者的利益,不要什么事都靠记者去披露。社会对违法经营者也有监督的责任,各方要齐心合力。

经济之声:天津民政局老年病医院虚开的治疗费为什么可以通过层层审核?报销是怎样一个流程?

田珍祥说:“这里边有一个潜规则的问题,这个医院肯定是心知肚明的。流程就是医院在开具了住院费用清单之后,把费用清单上交给离休干部的原单位,再通过原单位上交到老干部局,老干部局再上报财政。”

经济之声:许多住院老人及家属对此都有意见,但他们为什么不愿意站出来抵制?有什么顾虑?

田珍祥:“有两个原因。一个就是离休干部的医疗费报销并不是走社保的途径,而是通过原单位上交财政,基本上离休干部的治疗费是全额报销,所以他们的损失并不是很大。第二个就是床位问题,有些老人住的是单间,单间可能有两张床位,如果老人想住单间,医院会收取两张床位费,所以院方会要求这些离休干部承担另一个床位的费用。如果老人把这件事情说出来,他们可能又要承担另一部分的床位费。”

经济之声:如何定性医院的这种行为?它们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邱宝昌:“实际上这个问题都是利益惹的祸,因为他不用付费,所以医院开多少,开什么样处方和他没关系,包括审核机制又不健全,接受医疗服务的人不需要去核实治疗的过程,所以这就是制度上的一个漏洞。这里面涉及到两个问题:第一是国家的钱被套过来了,如果直接进了自己的腰包,那肯定会涉嫌贪污。如何定性这个行为可能还要根据查实的具体情况,因为虚开治疗费用一个人是无法完成的。”

记者一共去医院进行了三次采访,第二次去医院采访的时候,医院的副院长就表明,对离休干部虚开治疗费的问题确实是存在的。院方还表示,离休老人住老年病医院的费用是可以报销的,住养老院则不能报销。而老人想住院,想报销,肯定要有治疗项目,这是前提条件。“你要开(报销单据)必须按我的做,否则别住我这儿。”院方说,他们也会开始自查,进一步规范收费。第三次的采访就已经遭到了院方的拒绝。

11月29日,记者就天津市民政局老年病医院存在的上述问题采访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民政局工作人员称,将把情况汇总上报后反馈。12月7日,记者又去了一趟民政局,从目前的调查情况来看,天津市民政局承认该医院存在虚开治疗费用的情况,天津市民政局还说,目前该院的副院长还有书记已经被停职。

经济之声:多年来已经形成的“顽疾”怎么破解?

陈音江:“首先医疗机构不能完全的实现商业化。我们从制度上要能确保一些配套的细则可以落实到位。第二,有关部门一定要担负起监管的责任,针对专门的风险点进行堵漏,比如开展一些专项的检查、治理工作。第三,我们可以发挥社会的共治作用,比如鼓励公众对医院不当的行为进行举报。针对这种行为,我认为应该一案多查,有关领导应该承担起领导的责任,有关审计和监督部门也应该承担起监督的责任。同时媒体应该对此进行曝光和公示,从而起到警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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