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今年上半年12315受理投诉7.8万多件
日前,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向社会通报今年上半年全省12315工作机构接收投诉举报情况。
今年上半年,安徽各地12315工作机构共受理投诉78296件(其中商品类投诉48680件,服务类投诉29616件),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类(口罩、酒精、防护服等)投诉1122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9亿元。消费者投诉的主要客体类型包括一般食品、医疗器械、餐饮和住宿服务、租赁服务、交通工具;受理投诉中位居前五的问题是:质量、售后服务、价格、合同、食品安全。
据了解,1-6月,安徽各地12315工作机构共接收举报32872件,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类(口罩、酒精、防护服等)举报7089件,立案5731件。在已立案的举报中,商品类举报4843件,服务类举报888件,涉及案值金额64.12万元。举报的主要客体类型为农资产品、一般食品、医疗器械、家居用品、餐饮和住宿服务;予以立案的举报中,广告违法行为、价格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位居前五。
日前,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向社会通报今年上半年全省12315工作机构接收投诉举报情况。
今年上半年,安徽各地12315工作机构共受理投诉78296件(其中商品类投诉48680件,服务类投诉29616件),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类(口罩、酒精、防护服等)投诉1122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9亿元。消费者投诉的主要客体类型包括一般食品、医疗器械、餐饮和住宿服务、租赁服务、交通工具;受理投诉中位居前五的问题是:质量、售后服务、价格、合同、食品安全。
据了解,1-6月,安徽各地12315工作机构共接收举报32872件,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类(口罩、酒精、防护服等)举报7089件,立案5731件。在已立案的举报中,商品类举报4843件,服务类举报888件,涉及案值金额64.12万元。举报的主要客体类型为农资产品、一般食品、医疗器械、家居用品、餐饮和住宿服务;予以立案的举报中,广告违法行为、价格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位居前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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