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1月份12315消费投诉举报分析报告发布
2020年1月份,安徽省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坚持齐抓共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1月份,市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咨询2187件。对于投诉举报,市市场监管局及时按规定分流转办、调查处理,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53万余元,较好地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投诉概况
(一)消费投诉举报咨询占比
2020年1月,全市12315热线共受理投诉670件,占受理总量的30.64%;受理举报150件,占受理总量的6.86%;受理各类咨询1148件,占受理总量的52.49%。互联网平台共受理投诉举报219件(投诉83件,举报136件),占受理总量的10.01%。
(二)消费投诉举报受理地区分布
天长市市场监管局、全椒县市场监管局、琅琊区市场监管局为受理投诉举报区域前三位。市局受理7件、琅琊区市场监管局133件、南谯区市场监管局105件、经开区市场监管局104件、中新苏滁高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3件、来安县市场监管局64件、全椒县市场监管局141件、定远县市场监管局108件、凤阳县市场监管局119件、天长市市场监管局164件、明光市市场监管局91件。
二、消费投诉分析
(一)商品类投诉分析
2020年1月份12315热线共受理商品类投诉538件,占投诉总量的71.45%。其中投诉较多的类别是口罩等防护用品类、日用百货类(含服装鞋帽)、食品类、家用电子电器类、交通工具类、房屋类。
口罩等防护用品类投诉145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26.95%,主要反映了口罩价格上涨、虚假宣传口罩功效、消毒液价格上涨等问题。日用百货类投诉113件(其中服饰鞋帽类投诉40件,家居百货类投诉23件),占商品类投诉的14.87%,主要反映了商品质量有瑕疵、店家承诺不兑现等问题。食品类投诉55件,占商品类投诉的10.22%,主要反映了购买到过期食品、食品变质等问题。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51件,占商品类投诉的9.48%,主要反映了空调、冰箱等家电质量问题、维修不及时、售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交通工具类投诉42件(其中汽车及零部件投诉38起),占商品类投诉的7.81%,主要反映了家用汽车质量问题、店家不履行“三包”、购车合同纠纷等问题。房屋类投诉33件,占商品类投诉的6.13%,主要反映了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等问题。
(二)服务类投诉分析
2020年1月份共受理服务类投诉215件,占投诉总量的28.55%。其中,餐饮和住宿服务、美容美发和洗浴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三名。
餐饮和住宿服务29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3.49%,主要反映了餐饮消费质量及服务态度不好、住宿退订纠纷等问题。美容美发和洗浴服务29起,占服务类投诉的13.49%,主要反映了理发店未明码标价、预付卡消费纠纷、虚假宣传等问题。文化娱乐体育服务12件,占服务类投诉的5.58%,主要反映了退订门票、健身房会员卡纠纷等问题。
三、消费举报分析
(一)举报类型分析
2020年1月份12315热线共受理商品类举报246件,占举报总量的86.01%。服务类举报40件,占举报总量的13.99%。
(二)举报热点问题分析
2020年1月份受理举报中,举报较多的问题为价格违法行为(130件),不正当竞争及广告违法行为(96件)。1月24日至1月31日,新冠肺炎疫情期间,12315热线共受理口罩等防护用品类举报122件,占举报总量的42.66%,主要反映了口罩质量、假冒伪劣、哄抬物价等问题。
2020年1月份,安徽省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坚持齐抓共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1月份,市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咨询2187件。对于投诉举报,市市场监管局及时按规定分流转办、调查处理,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53万余元,较好地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投诉概况
(一)消费投诉举报咨询占比
2020年1月,全市12315热线共受理投诉670件,占受理总量的30.64%;受理举报150件,占受理总量的6.86%;受理各类咨询1148件,占受理总量的52.49%。互联网平台共受理投诉举报219件(投诉83件,举报136件),占受理总量的10.01%。
(二)消费投诉举报受理地区分布
天长市市场监管局、全椒县市场监管局、琅琊区市场监管局为受理投诉举报区域前三位。市局受理7件、琅琊区市场监管局133件、南谯区市场监管局105件、经开区市场监管局104件、中新苏滁高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3件、来安县市场监管局64件、全椒县市场监管局141件、定远县市场监管局108件、凤阳县市场监管局119件、天长市市场监管局164件、明光市市场监管局91件。
二、消费投诉分析
(一)商品类投诉分析
2020年1月份12315热线共受理商品类投诉538件,占投诉总量的71.45%。其中投诉较多的类别是口罩等防护用品类、日用百货类(含服装鞋帽)、食品类、家用电子电器类、交通工具类、房屋类。
口罩等防护用品类投诉145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26.95%,主要反映了口罩价格上涨、虚假宣传口罩功效、消毒液价格上涨等问题。日用百货类投诉113件(其中服饰鞋帽类投诉40件,家居百货类投诉23件),占商品类投诉的14.87%,主要反映了商品质量有瑕疵、店家承诺不兑现等问题。食品类投诉55件,占商品类投诉的10.22%,主要反映了购买到过期食品、食品变质等问题。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51件,占商品类投诉的9.48%,主要反映了空调、冰箱等家电质量问题、维修不及时、售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交通工具类投诉42件(其中汽车及零部件投诉38起),占商品类投诉的7.81%,主要反映了家用汽车质量问题、店家不履行“三包”、购车合同纠纷等问题。房屋类投诉33件,占商品类投诉的6.13%,主要反映了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等问题。
(二)服务类投诉分析
2020年1月份共受理服务类投诉215件,占投诉总量的28.55%。其中,餐饮和住宿服务、美容美发和洗浴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三名。
餐饮和住宿服务29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3.49%,主要反映了餐饮消费质量及服务态度不好、住宿退订纠纷等问题。美容美发和洗浴服务29起,占服务类投诉的13.49%,主要反映了理发店未明码标价、预付卡消费纠纷、虚假宣传等问题。文化娱乐体育服务12件,占服务类投诉的5.58%,主要反映了退订门票、健身房会员卡纠纷等问题。
三、消费举报分析
(一)举报类型分析
2020年1月份12315热线共受理商品类举报246件,占举报总量的86.01%。服务类举报40件,占举报总量的13.99%。
(二)举报热点问题分析
2020年1月份受理举报中,举报较多的问题为价格违法行为(130件),不正当竞争及广告违法行为(96件)。1月24日至1月31日,新冠肺炎疫情期间,12315热线共受理口罩等防护用品类举报122件,占举报总量的42.66%,主要反映了口罩质量、假冒伪劣、哄抬物价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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