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一季度湖北消委(协)受理消费者投诉9146件
据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网站2019年4月3日消息,2019年第一季度,湖北省各级消委(协)组织共接待消费者来电、来信、来访、微信公众号平台法律咨询投诉10281人次(不含“3·15”现场咨询活动人数),其中受理消费者投诉9146件,解决8815件,投诉解决率96.3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48万元。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70件,加倍赔偿金额13万元。收到锦旗表扬信425面(封)。
消费者投诉按性质划分,合同问题占29.81%,质量问题占21.05%,售后服务问题占18.92%,虚假宣传问题占17.64%,安全问题占2.21%,计量问题占0.58%,人格尊严问题占0.43%,价格问题占1.07%,假冒问题占5.60%,其他问题占2.71%,。合同和质量、售后服务问题仍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投诉总量的近50%。
2019年第一季度,全省消委(协)组织受理商品类投诉4809件,与去年同期投诉5339件相比下降9.92%。交通工具类投诉940件,占商品投诉总量19.55%,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一。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日用商品类及房屋建材类四类商品的投诉量分别居第二位至第五位。受理服务类投诉4337件,比去年同期投诉量4198件上涨3.31%。在服务类投诉中,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1292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29.79%,位居服务类投诉第一。通信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互联网服务及销售服务类等四类投诉量分别居第二至第五位。
细分商品投诉前五位分别为:汽车、服装、手机、首饰、建材等。与去年同期相比,商品类投诉总量呈下降趋势,其中手机、建材、服装等投诉量下降较为明显,而汽车类投诉有所增长。细分服务投诉前五位分别为:通信、餐饮、网络、美容美发、住宿。其中,通信、住宿投诉量相比去年同期显著增长,其他服务投诉有所下降或基本持平。
合同类投诉涉及众多领域。一季度,全省各级消委(协)组织共受理合同类投诉2726件,占投诉总量近三成,高居投诉量首位。投诉问题涉及家用汽车、装修建材、移动电话、网络接入、教育培训、美容健身等各个热点领域,投诉主要反映不履行合同义务、单方面修改合同、设置不平等条款等。
群体投诉案件集中涌现。3月15日前后,省消委共接到2件群体投诉,涉及130人,其中汽车群体投诉120人,房产投诉10人。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省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积极参与消费维权活动,因此,在消费纠纷较为集中的消费领域,如汽车、房产等大宗消费品领域,消费者会选择借助“3.15”活动平台进行集体维权,群体消费投诉涌现。
节假日消费特征明显。一季度1-3月,全省各级消委(协)组织共受理投诉量分别为2597件、2180件、3314件,是上一季度投诉量的近五倍。1月和2月受“双节(元旦、春节)”消费影响,消费者诉求量较大。3月份因逢“3·15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诉求明显增多。“双节”期间是旅游购物旺季,外出游玩、购物、就餐的消费者数量众多,与节日消费需求相关的消费纠纷数量相应有所增加,如服装、手机、首饰、线上餐饮和住宿、美容美发等。
据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网站2019年4月3日消息,2019年第一季度,湖北省各级消委(协)组织共接待消费者来电、来信、来访、微信公众号平台法律咨询投诉10281人次(不含“3·15”现场咨询活动人数),其中受理消费者投诉9146件,解决8815件,投诉解决率96.3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48万元。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70件,加倍赔偿金额13万元。收到锦旗表扬信425面(封)。
消费者投诉按性质划分,合同问题占29.81%,质量问题占21.05%,售后服务问题占18.92%,虚假宣传问题占17.64%,安全问题占2.21%,计量问题占0.58%,人格尊严问题占0.43%,价格问题占1.07%,假冒问题占5.60%,其他问题占2.71%,。合同和质量、售后服务问题仍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投诉总量的近50%。
2019年第一季度,全省消委(协)组织受理商品类投诉4809件,与去年同期投诉5339件相比下降9.92%。交通工具类投诉940件,占商品投诉总量19.55%,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一。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日用商品类及房屋建材类四类商品的投诉量分别居第二位至第五位。受理服务类投诉4337件,比去年同期投诉量4198件上涨3.31%。在服务类投诉中,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1292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29.79%,位居服务类投诉第一。通信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互联网服务及销售服务类等四类投诉量分别居第二至第五位。
细分商品投诉前五位分别为:汽车、服装、手机、首饰、建材等。与去年同期相比,商品类投诉总量呈下降趋势,其中手机、建材、服装等投诉量下降较为明显,而汽车类投诉有所增长。细分服务投诉前五位分别为:通信、餐饮、网络、美容美发、住宿。其中,通信、住宿投诉量相比去年同期显著增长,其他服务投诉有所下降或基本持平。
合同类投诉涉及众多领域。一季度,全省各级消委(协)组织共受理合同类投诉2726件,占投诉总量近三成,高居投诉量首位。投诉问题涉及家用汽车、装修建材、移动电话、网络接入、教育培训、美容健身等各个热点领域,投诉主要反映不履行合同义务、单方面修改合同、设置不平等条款等。
群体投诉案件集中涌现。3月15日前后,省消委共接到2件群体投诉,涉及130人,其中汽车群体投诉120人,房产投诉10人。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省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积极参与消费维权活动,因此,在消费纠纷较为集中的消费领域,如汽车、房产等大宗消费品领域,消费者会选择借助“3.15”活动平台进行集体维权,群体消费投诉涌现。
节假日消费特征明显。一季度1-3月,全省各级消委(协)组织共受理投诉量分别为2597件、2180件、3314件,是上一季度投诉量的近五倍。1月和2月受“双节(元旦、春节)”消费影响,消费者诉求量较大。3月份因逢“3·15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诉求明显增多。“双节”期间是旅游购物旺季,外出游玩、购物、就餐的消费者数量众多,与节日消费需求相关的消费纠纷数量相应有所增加,如服装、手机、首饰、线上餐饮和住宿、美容美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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